東莞小學積分入學流程

積分入學每個申請年級均有嚴格的年齡規定,如果不符合年齡要求,即使有學籍,也不接受積分入學申請。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東莞小學積分入學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公佈學位。

各園區、鎮(街道)教育主管部門在每年春季開學後對轄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學位容量進行統計,覈定當年可進行積分制入學的學位供給數,再由市教育主管部門統一向社會公佈各園區、鎮(街道)積分制入學學位供給情況。

(二)網上報名

積分制入學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由其家長方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填寫信息、填報志願及上傳材料。具體報名時間以當年公佈爲準。報名時間結束後,系統自動關閉信息填寫和報名功能。

三)資料初審

報名信息確認提交後,系統將對家長方填寫的基本信息進行初審,基本信息有誤的,退回給家長方在規定時間內修正後重新提交。

(四)審覈評分。

資料初審無誤後,家長方不能再進行信息修改或補充,系統將有關申請材料推送給審覈部門,審覈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及評分標準,在全市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家長方填寫和提交的資料的.審覈和評分。

審覈部門在審覈評分過程中對家長方填寫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有疑問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退回或要求家長方修改補充信息或材料。

(五)積分查詢。

審覈部門評分結束後,家長方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申請人的積分情況,如對積分有異議,須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積分複覈。複覈過程除審覈部門提出要求外,原則上不接受家長方變更或補充信息資料。

複覈期結束後,不再接受複覈申請,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複覈功能,並確定申請人最終積分。

(六)網上確認。

家長方再次確認申請信息、積分結果、填報的志願以及其他信息無誤後,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確認”。“網上確認”後,所有報名信息不能修改或補充,系統自動生成積分制入學確認表,家長方下載該確認表作爲申請和入學依據。

家長方或申請人不按時進行網上確認的,視爲自動放棄積分制入學申請資格。網上確認截止時間以當年公佈爲準。

(七)積分公示。

網上確認期結束後,各園區、鎮(街道)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申請人的最終積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公示期不少於7日。

公示期內如接到反映和舉報,經查覈屬實後,按實際情況修訂積分結果和排名;如發現有家長方或申請人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的,將取消申請人申請資格。

(八)學位安排。

排名公佈後,家長方或申請人可在規定時間內修改志願,重新網上確認生成新的積分制入學確認表,並以此作爲申請和入學依據。公示期結束後,各園區、鎮(街道)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申請人的積分、填報的志願以及學位供給情況進行錄取,並公佈錄取情況。其中,被錄取到公辦學校或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學位就讀的申請人,由申請地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被錄取但未能安排至公辦學校或政府向民辦學校購買學位就讀的申請人,須自行聯繫申請地範圍內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申請入讀,入學後由政府給予一定標準的學位補貼。

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學位供給計劃數的,依次按申請人在“在本市辦理《廣東省居住證》年限”“在本市繳納社保年限”“在本市納稅情況”“在本市居所情況”項目的得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4個項目依次排序後仍然出現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積分學位供給計劃數的情況,由申請地教育主管部門通過抽籤、電腦派位或其他形式進行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