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類考生錄取有哪些規則

體育特長生又叫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從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中特招有體育項目特長且又符合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的學生。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體育類考生錄取有哪些規則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體育類考生錄取有哪些規則

體育類錄取規則:

專業成績排名、文化成績排名、綜合成績排名進行錄取三大類。當然還有部分高校制定了優先錄取條件,達到條件的投檔考生可優先錄取。

體育類專業: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教育學門類下設體育學類,其中包括體育教育、運動訓練、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運動人體科學等5個基本專業,還有運動康復和休閒體育兩個特設專業。管理學門類的工商管理類下設有體育經濟與管理專業。部分院校還開設了新聞學專業。

體育類考試組成: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閒體育等專業在報考時,除了需要參加文化課考試以外,一般還要參加所在省市組織的'體育類專業考試並通過。

體育類考試一般由身體素質考試(100米跑、原地推鉛球、800米跑等)和專項技術考試(田徑、籃球、排球、足球、網球、羽毛球、乒乓球、體操、武術、游泳等)組成。

體育類投檔錄取:

體育類本科專業考試一般在提前批進行錄取,體育類高職專業一般在高職提前批進行錄取(不同省份批次設置可能不同)。高考成績和體育專業考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照考生填報的志願將考生的檔案全部投放給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根據招生章程審錄,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遺留問題由高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