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每一年的高考平行志願錄取規則都是不一樣的,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往年的高考平行志願錄取規則,供大家閱讀參考。

高考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高考平行志願錄取規則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改革是我省教育招生事業深入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實現教育公平公正,有效降低考生志願填報風險,進一步提高考生填報志願滿意度的重要舉措。根據教育部工作部署和要求,經省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普通高等學校在我省招生實行平行志願的投檔錄取模式。根據教育部有關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訂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普通高校招生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下稱"平行志願"),是指在某個規定的錄取批次中,允許考生填報若干個平行但有順序排列的院校志願,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情況和院校志願順序投檔,投出檔案均視爲第一志願,由高校擇優錄取。

第三條普通高校根據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的錄取原則,審閱省招生辦公室投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照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或退檔,並報省招生辦公室審覈。經省招生辦公室審覈確認錄取的考生,由錄取高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四條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過程的投檔、審錄、退檔,以及計劃管理等各環節均在網上進行,考生錄取結果最後以加蓋省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的錄取名冊爲準。

第二章 實行平行志願的範圍

第五條我省在文史類、理工類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A類、第二批本科B類院校實行平行志願。參加提前批錄取的本科院校(含文科、理科)及專科層次的院校暫不實行平行志願。

第六條體育、音樂、美術類院校(專業)暫不實行平行志願,仍實行傳統志願模式錄取,錄取批次與本批次(本校)普通類專業同批次進行。

第三章 志願設置和志願填報

第七條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的本科各批次均設置第一、第二兩個院校志願組。每個院校志願組設A、B、C順序排列的三個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六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

第八條"平行志願"實行高考考生成績公佈後填報。報考本科院校文史類、理工類專業的考生,根據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規定,結合自己考試成績情況、身體條件,以及高校招生章程有關要求,按第七條要求合理填報志願。考生填報志願時,須充分考慮志願風險,減少落選機會。考生因志願填報不合理而落選,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第九條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每批次錄取結束後,視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省招生辦公室組織當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徵集志願",組織高校進行二次錄取。徵集志願的各批次均設A、B、C順序排列的三個院校志願,每所院校設六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徵集志願也實行"平行志願"。

第四章 考生投檔排序原則

第十條統考結束後,根據考生報考科類及考試成績情況分別排序(只對一定分數以上考生排序),即考生分文史類、理工類按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並在公佈成績同時予以公佈。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時以統考成績總分加照顧加分分值後參與排序。

第十一條考生排序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統考科目成績總分(即不含政策性照顧加分,下同)從高到低排序,統考科目成績總分仍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爲:文史類爲語文、文科綜合、文科數學、外語;理工類爲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第五章 投檔原則、順序及錄取

第十二條實行"平行志願"各批次投檔時,按院校志願組順序投檔。即先進行第一院校志願組投檔錄取,第一院校志願組錄取結束後,再進行第二院校志願組投檔錄取。

第十三條每個院校志願組實行"平行志願"。"平行志願"投檔原則爲"分數優先,遵循志願",按考生排序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序高的優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A、B、C等院校志願依次逐個檢索投檔。即投檔時,分文史類、理工類將考生按排序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檢索,然後按志願順序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A、B、C等志願,如果考生符合A志願院校的投檔條件,則投檔A志願院校,如果達不到A志願院校的投檔條件,則繼續檢索後續的B志願……依此類推。考生檔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考生的其他志願。

第十四條實行"平行志願"各批次投檔分預投檔和正式投檔。預投檔在第一院校志願組正式投檔前進行,只提供生源基本情況;正式投檔爲高校提供考生電子檔案。

第十五條每批次的預投檔在正式投檔前2天進行,省招生辦公室按既定投檔原則進行兩次預投檔。第一次預投檔爲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況,高校據此決定是否增加招生計劃,並及時向省招生辦公室反饋意見;省招生辦公室根據高校反饋的意見,調整投檔比例和計劃,進行第二次預投檔,供各招生院校最終確定招生計劃和投檔比例。預投檔時,只向高校提供生源總人數及預投檔分數線,不提供考生具體名單。預投檔時,投檔比例爲1:1。05。

第十六條預投檔後,高校須在正式投檔前確定招生計劃及投檔比例,並上報省招生辦公室。未按時上報招生計劃及投檔比例的高校,省招生辦公室正式投檔時按各高校原公佈的招生計劃以1:1比例投檔(下同)。

第十七條正式投檔時,省招生辦公室根據高校最終確定的招生計劃及投檔比例,按第十二、十三條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即根據考生排序情況,從高到低逐個檢索考生,排序高的優先按其院校志願從A院校到C院校的順序依次檢索,被檢索的志願中一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同一院校排序並列的考生全部投檔。

第十八條平行志願投檔各組志願及徵集志願均爲一次性投檔,缺檔院校不即時補檔,待下一組志願或徵集志願時再行投檔。

第十九條第一組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進行第二組院校志願的投檔、錄取。第二組院校志願投檔時不再預投檔,按缺額情況1:1比例投檔。第二組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仍未完成計劃的院校視情況安排徵集志願。

第二十條實行"平行志願"各批次第二組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省招生辦公室視情況公佈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缺額情況,以及填報徵集志願的資格線,面向未被錄取的當批次資格線上考生徵集志願。考生填報徵集志願後,組織高校錄取。

第二十一條徵集志願錄取時不再進行預投檔。投檔時,在填報徵集志願資格線上,按平行志願投檔原則,以1:1比例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如院校投檔線低於原公佈最低錄取分數線,則該投檔線爲該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二條實行"平行志願"各批次錄取過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且缺額較大的,省招生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多次徵集志願。

第二十三條報考少數民族班和各類預科班的考生,於相應批次平行志願投檔結束後進行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省招生辦公室投出的考生電子檔案,由高校根據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的相關招生政策,以及本校公佈的招生章程的錄取原則進行審閱,擇優錄取。高校錄取時要做到公開、透明,慎重確定考生的錄取或退檔,並按規定時間上報擬錄取、擬退檔考生名單。錄取期間,高校不得隨意更改招生章程中公佈的各項承諾。對錄取或退檔考生,由高校負責解釋,由此引起的遺留問題,高校必須妥善解決、處理。

第二十五條省招生辦公室根據相關招生政策對高校上報的擬錄取、擬退檔考生名單予以審覈,符合錄取政策的予以確認錄取,不符合錄取政策或有疑義的,退回高校再次審議。經省招生辦公室確認錄取的考生,由高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特殊類型招生投檔錄取辦法

第二十六條報考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且符合相關高校招生錄取條件的考生,必須填報相關高校志願。相關高校應在相應批次正式投檔前一天,向省招生辦公室上報合格考生名單。省招生辦公室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和高校錄取原則進行審覈,審覈通過後投檔給有關高校。高校應在正式投檔前,完成錄取,並將不錄取考生電子檔案退回省招生辦公室,以免影響考生該批次平行志願的投檔、錄取。

第二十七條報考高校自主招生,且符合相關高校自主招生公示條件的考生,必須填報相關高校自主招生志願,省招生辦公室進行第一次預投檔前,同時將經公示符合高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電子檔案投檔給有關高校,由高校擇優錄取。高校自主招生的照顧錄取分數線,原則上爲第一次預投檔的最低分數線。高校應在預投檔期間確定自主招生錄取名單,並將不錄取考生電子檔案及時退回省招生辦公室,以免影響考生該批次平行志願的投檔、錄取。

第二十八條在我省招收保送生、非通用語種、運動訓練及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職教師資等高校,由高校確定錄取名單後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覈錄取。

第二十九條各高校招收特殊類型考生,錄取時由高校單獨增加招生計劃進行錄取。

第七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條考生網上填報並經確認的志願,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更改。已被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

第三十一條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高校應通過各種渠道、各種方式向社會廣泛開展"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主要特點、實施辦法、相關政策規定等的宣傳、解釋,以及考生填報志願的諮詢指導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環境。

第三十二條錄取進程如出現未作規定的特殊事項,由省招生委員會錄取場錄取領導小組集體研究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實施辦法由省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高考平行志願錄取規則2

一、平行志願投檔規則

“分數優先、遵循志願、一次投檔、不再補檔”

1、分數優先:每一批次每一階段院校錄取時,高考總分高的考生先於總分較低的考生投檔

舉例:甲考生600分,志願1北京大學、志願2清華大學、志願3中國人民大學,乙考生598分,志願1中國人民大學、志願2復旦大學,由於甲考生分數高於乙考生,所以甲考生先投檔,如果甲考生不夠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但夠中國人民大學分數線,雖然其填在志願3,甲也是先被投進中國人民大學,雖然乙考生志願1是中國人民大學,依然在後面投檔,這就是分數高優先投檔。(如果是以往梯度志願,那就是乙考生先被投檔進中國人民大學,如果甲考生不夠北京大學分數,而且後續學校一志願也招滿了,那甲考生直接會掉檔,顯然這樣不是很合理)

2、遵循志願:每個考生所填的院校志願是有先後順序的`,計算機投檔時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順序依次進行檢索

說明:高考未改革省份,通常可以填6—9個志願,新高考省份通常有96—100多個志願,投檔時按照志願1、志願2、志願3、志願4。。。順序投檔,直到滿足就投出,都不滿足,就掉檔了,只能等徵集志願和下一批次錄取,所以我們要把分數最高、最想上的學校專業填在最前面,切記切記,不要亂填,如果你志願1是個分數低的、不想上的學校,那會直接被錄取的,那真是有苦難言。

3、一次投檔,不再補檔:省考試院在正式投檔前一般會進行多次模擬投檔(理解爲正式演出前的排練),看是否有問題,以及和各院校溝通是否需要調整招生計劃等,模擬沒有問題後,會正式投檔,投檔後不再補充投檔,只有在院校沒有錄滿的情況下,會組織徵集志願填報。

在平行志願實際投檔過程在,針對某個考生和針對本省所有考生也是分別有規則的,首先我們來講針對某個考生來說,平行志願錄取規則是怎樣的:

二、針對某個考生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如果某考生本科一批填了A、B、C、D、E、F等6個平行志願,A、B、C等是有順序的,最想上的學校就填最前面,錄取時首先將考生檔案投到A學校,如成績不夠,則將考生檔案投到B學校,若符合B院校的投檔條件,就不再向CDEF院校投檔,以此類推。

一般來說,平行志願填報按照“衝一衝、穩一穩、保一保”原則

衝一衝:把有希望夠得着的理想學校作爲AB志願;

穩一穩:把與自己成績“門當戶對”的學校作爲CD志願;

保一保:把比自己成績稍低點的學校作爲EF志願。

不過,要注意的是,“衝一衝”要慎重,要有一定把握,而不是盲目亂衝,當然其中一個亂衝也無妨。

另外志願填報時建議“服從調劑”,普遍來講,畢業後一個好學校比專業更重要些,而且衝一衝的好學校基本上也很難被自己喜歡的專業錄取,如果不服從調劑,退檔後,只能等徵集志願和下一批次了,那就是一本分上二本學校,上不了一批還是可以被二批院校錄取的;

如果非某一專業不上,選擇不服從調劑的話,建議A志願就填自己分數夠,而且專業分也足夠被錄取的院校,要不然退檔跟上面一樣就只能等徵集志願或下一批次。

至於徵集志願,不說100%就是不好學校,也有少數徵集上了好學校,但是基本上都是自己不願意去的學校,一般也不會有你喜歡的專業,基本都是需要被調劑專業的。

三、針對全省考生平行志願錄取規則

針對本省所有考生來說,主要就是以分數優先、遵從志願來投檔,所謂分數優先就是分數高的考生先投檔(這裏應該是先模擬投檔,因爲檔案實際是一次性投出的,但是在投出前會進行多次模擬投檔)。

四、平行志願錄取規則與以往梯度志願錄取規則的區別

平行志願是相較於以往的梯度志願來說的,由於平行志願可以降低報考風險,儘可能地使學生的水平(暫且認爲分數代表學生水平)與大學水平相匹配,從而讓高校和考生達成“雙贏”,而儘量避免出現一些高分考生掉檔到差一些的大學和某些好大學出現爆冷想象(好大學沒有招到應招水平的學生,就是那些所謂的低分卻上好大學了),這樣也有利於大學教學組織管理,促進高校提高辦學質量,因爲學校要想提高生源質量,就會高度重視教育教學質量,來吸引高分考生。

梯度志願投檔(以前):

假如北京大學最低投檔分數是655分,清華大學最低投檔分數665分

考生A的志願“1”(第一志願)填報的是北京大學,其分數658也達到了北京大學最低投檔線655分,檔案就可以投給北京大學;

考生B的志願“1”(第一志願)填報的是清華大學,志願“2”填報的是北京大學,但是其分數660分不夠清華大學最低投檔線665分,其檔案不能被投進清華大學,如果其志願2北京大學有足夠多考生第一志願填報,儘管其高考分數比考生A高,那麼其檔案也投不進北京大學,如果後續志願學校依然第一志願考生報考充足,考生B就會掉檔了,如果後續志願學校有第一志願不足的,而且也接受其他志願,那可以被投進去。

梯度志願往往會造成高分考生掉檔的情況,有些考生爲了不掉檔,可能高分保守填低分學校,低分考生可能撿漏爆了個好學校,這樣肯定不符合教育方向,所以現在梯度志願已經幾乎完全被平行志願所取代,當然在一些特殊批次還是梯度志願,是有其必要性的,比如獨立組織校考的藝術類院校批次。

平行志願投檔(現在):

由於考生B的分數660分比考生A的650分高,考生B就優先得到投檔機會,如果考生B報考的清華大學已投檔滿額,但錄取系統可以再檢索考生B填報的下一個志願北京大學,如果北京大學沒有投檔滿額,考生B的檔案就可以投給北京大學;

當輪到考生A投檔時,如果北京大學已投檔滿額,這時考生A儘管把北京大學列在志願的首位,其檔案也不能投給北京大學,錄取系統只能再檢索考生A填報的下一個志願復旦大學,依次往後。

這樣基本上平行志願只要填報學校梯度拉開、服從調劑,基本也不會掉檔,而且考多少分被錄取到對應層次的學校,也屬於是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