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高中招生指南

中國的高中教育包括:普通高級中學、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高中、職業高中、中級技工學校、職業中等專業學校、中等師範學校等。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濟南高中招生指南,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主招生錄取辦法

一、推薦生錄取辦法

(1)招生範圍及數額

除新批准濟南西城實驗中學(山東省實驗中學西校)招收一定數量的推薦生外,2019年招收推薦生的直屬高中2020年招收範圍和人數原則上保持不變。各區縣所屬普通高中學校推薦生錄取工作方案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報市教育局審批後,在學校網站公佈並負責實施。各學校錄取推薦生計劃、範圍和標準如有變化須報市教育局批准後方可實施。

(2)推薦條件和程序

1、按相關文件精神,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初中第三學年轉入(隨父母工作調動轉入的除外)的學生不享有推薦生資格。

2、凡初中三年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須達到A級;且生物、地理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須達到A級;信息技術、綜合實驗操作、音樂、美術、綜合實踐均須達到“合格”的上述範圍且具備推薦生資格的初中學校優秀應屆畢業生,均可根據本人意願,填寫《濟南市初中優秀畢業生推薦申請表》,並經初中學校兩名初三任課教師聯名推薦,學校審查同意。

3、初中學校須將確定的獲得推薦生資格的學生名單在本校張榜公示3天。公示結束後將推薦名單、學生自薦信、教師推薦信及相關成長記錄材料報送相應推薦生試點學校。考生只能選取一所推薦生招生學校,不可兼報。

(3)試點學校審覈考查內容和程序

1、推薦生試點學校要本着公開公正的原則,公佈審覈考查的內容及程序,建立推薦生選拔、培養的科學管理體制,採取面試、綜合能力考查及審查學生成長記錄評價內容相結合的辦法,對推薦生進行全面考查和選拔。不得以奧賽等競賽成績作爲選拔錄取依據,不得單純採用文化課考試形式選拔推薦生。

2、各招生學校完成全部審查考覈工作後,須將擬錄取的推薦生名單通過學校網站和校務公開欄公示3天。公示期間考生放棄推薦生資格,空餘名額不遞補。

(4)通過審查考覈公示合格的推薦生,直接獲得推薦生試點學校免試錄取資格,不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中考)。

(5)爲扶持民族教育,濟南黨家中學可繼續向濟南第三中學定向推薦本校應屆優秀畢業生。推薦生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20%。

(6)初中和招收推薦生試點學校要分別成立推薦審查測試工作委員會,選拔有良好職業道德、作風正派、誠實守信、具有多年一線教育教學工作經驗,且綜合分析能力較強的人員擔任推薦審查測試委員會成員。

(7)建立推薦審查測試工作誠信和監督約束機制。各校要規範推薦工作程序,嚴格標準,明確職責,保證推薦工作公開、公正,切實增加工作透明度,確保推薦質量。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向社會公佈監督電話,加強對推薦工作審查監督力度。

二、直升生錄取辦法

2015年起經批准並開始招收直升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原則上可按照其培養方案從附屬初中(集團內部初中)招收不超出招生總計劃5%的初中學部直升生。具體招生錄取工作由高中階段學校或教育集團根據三年培養實際,自主招錄完成並進行公示。

三、指標生錄取辦法

(1)普通高中錄取時,按相關文件精神,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往屆初中畢業生和初中第三學年轉入(隨父母工作調動轉入的除外)的學生不享有指標生資格。

(2)符合指標生資格錄取的考生其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生物、地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須達到C級(含)以上等級;信息技術、綜合實驗操作、音樂、美術、綜合實踐均須達到“合格”,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分數評價部分成績達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資格線(含)以上。學校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納入統招生計劃使用。

四、特長生錄取辦法

(1)普通高中經市教育局批准可從應屆初中畢業生中招收一定數量的特長生。推薦生試點學校原則上招收特長生總人數不超過40人,推薦生試點學校之間不得兼報。非推薦生試點學校原則上招收特長生總人數不超過60人,非推薦生試點學校之間不得兼報。

(2)招收特長生的學校須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國家、省有關招生的規定,組織測試工作。測試結果須在招考學校公示3天后,按照擇優原則確定人選,填寫特長生登記表,報市教育局審批。招生報名、測試及錄取要求等詳見各高中學校招生簡章。

(3)報考特長生的考生須具備報考普通高中的.條件,且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生物、地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須達到D級(含)以上等級,信息技術、綜合實驗操作、音樂、美術、綜合實踐均須達到“合格”。取得特長生測試合格證的考生,按照招生學校已公示的錄取要求擇優錄取。

(4)招收特長生的普通高中要嚴格遵守招生工作紀律,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與學生簽訂各種形式的承諾性合同和協議。特長生測試須堅持“陽光招生”的原則,全程接受監督。

統一招生錄取辦法

(1)普通高中學校統一招生逐步深化“分數+等級”的錄取辦法。符合報考普通高中條件的考生,在報考提前公示有綜合素質評價和學科特殊等級要求的普通高中學校時,須在達到報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學科特殊等級要求及普通高中錄取標準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四科總成績(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據招生計劃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能滿足學校提前公示的學科等級特殊要求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2)符合報考普通高中條件的考生在報考無提前公示有綜合素質評價和科目特殊等級要求的普通高中學校時,在達到普通高中錄取標準的前提下,按照考生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四科總成績(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據招生計劃從高到低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