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島高中招生指南

高中(Senior high school),是高級中學的簡稱,我國中學分爲初級中學與高級中學,兩者同屬中等教育的範疇。高級中學是我國九年義務教育結束後更高等的教育機構,上承初中,下啓大學,一般爲三年制。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黃島高中招生指南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計劃

區教育和體育局根據市局規定統一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控制班額(50人以內),嚴格按計劃招生,對於超計劃招收的學生將不予註冊學籍。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山東省範圍內跨市招生的,須逐級上報招生計劃等材料,經批准納入生源地所在市招生計劃後,方可依據相關標準招生錄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青島市範圍內跨區市招生實行備案制,新生錄取名單經所屬招生部門批准後,招生學校在規定時間內持錄取名單到生源地招生部門備案。民辦學校依據生源地招生部門公佈的民辦學校錄取線錄取新生。

(二)招生對象

1.普通高中招生(含綜合高中實驗班,下同)對象爲具有青島西海岸新區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具有青島西海岸新區戶籍未被高中段學校錄取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2.非青島西海岸新區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參加普通高中報名、考試和錄取,必須符合青島市關於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的有關規定。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填寫《外地戶籍考生報考本區普通高中申請表》,向所在初中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按照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政策嚴格審覈。初中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時將《外地戶籍考生報考本區普通高中申請表》交被錄取學校。

(三)志願設置與錄取

考生可以同時報考“3+4”本科和本區域內的普通高中學校(含綜合高中實驗班,下同)以及市招考辦公佈計劃的職業學校。其中:“3+4”本科作爲全市提前批次錄取,已被“3+4”本科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錄取。錄取順序爲:“3+4”本科批次、普通高中批次、初中起點高等師範專科、五年制高職批次、中職技校批次。錄取時嚴格按招生計劃、考生志願、中考成績分批次擇優錄取;被上一個志願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志願的錄取。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職業學校錄取;已被職業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允許改錄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批次志願填報與錄取如下:

1.創新班志願填報與錄取

青西新區第一中學招收創新實驗班(簡稱創新班,下同)共80人,致遠中學招收創新實驗班(簡稱創新班,下同)共40人。創新班學生面向東區招生,單獨設班。凡符合條件的東區應屆初中畢業生均可自願報名。創新班志願只能在考生報考第一志願時選報,報考第二志願時不得選報。報考創新班的考生在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後,須在規定的時間到招生學校進行面試(面試成績爲60分,具體面試時間見招生學校面試通知)。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志願報名人數,兼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採取筆試成績加面試成績的形式擇優錄取,不享受指標生加分待遇,錄滿計劃爲止。報考青西新區第一中學或致遠中學創新班未被錄取的考生,該志願等同於第一志願學校普通班志願,參加第一志願學校普通班錄取。

2.中美班志願填報與錄取

青島西海岸新區膠南第一高級中學(簡稱膠南一中,下同)繼續招收1箇中美合作辦學班(簡稱中美班,下同)共25人,面向七區招生,提前錄取,中美班志願只能在考生報考第一志願時選報)。錄取時,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工作線執行青島西海岸新區公辦高中普通班最低錄取工作線;若錄取不滿額則轉爲普通生錄取計劃。我區報考中美班未被錄取的考生根據報考志願參與相關學校的錄取。具體見膠南一中中美班招生簡章。

3.專業班和特長生志願填報與錄取

專業成績滿分100分。青島西海岸新區第五高級中學美術班、區音樂學校(上戲藝校)專業班、青島六中專業班、民辦高中專業班以及青島九中特長生、致遠學校足球后備人才面向全區招生。報考音樂、體育、美術、表演、播音與主持等相關專業的考生,須先參加專業測試(每名考生只能參加一類專業考試),專業測試合格後才能報考相關學校。專業班考生和特長生志願只能在第一志願填報專業測試合格的學校,不允許報不同高中學校或不同專業。報考第二志願時爲普通類考生志願,同時要選擇是否服從調劑。報考專業班和特長生的考生,若未被第一志願學校錄取,可參與普通類考生的錄取。招生學校要制定專業測試方案和招生簡章,並報區局體衛藝科備審後實施。4月20日(星期六),報考音樂、體育、美術、表演、播音與主持等相關專業的考生及特長生到所報考高中學校進行專業測試報名(具體要求參照《關於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和足球后備人才招生工作的通知》);4月27日(星期六)上午8:00各學校統一開始專業測試(青島第九中學、青島第六中學、區音樂學校見學校簡章);5月7日(星期二)前各學校公示專業測試合格名單,並報區局體衛藝科。專業測試合格名單確定辦法爲:青西新區第五中學美術班原則上按參加本校測試考生數量80%的比例(專業成績必須達60分及以上),擇優確定專業測試合格名單;區音樂學校(上戲藝校)、明天中學、志賢和爲明學校等藝體專業按學校招生簡章擇優確定測試合格名單;其他招生學校以1:1.5的比例按照學校招收專業分別確定專業測試合格名單,測試合格學生數量達不到學校計劃要求的,招生學校減少直至取消招生計劃。體衛藝科、紀委監察室參與監督、審查。

專業班和特長生錄取:在不低於招考學校公佈的特長生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錄取時將考生文化課成績加上專業測試成績後,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錄滿爲止。足球后備人才錄取見《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長生和足球后備人才招生工作方案》。若錄取未滿額,剩餘計劃轉爲普通類計劃或其他專業計劃。

專業考生和特長生一經錄取,必須按照學校的培養計劃,參加相關專業訓練及比賽活動,不得轉爲普通類。區局將對專業生和特長生培養情況進行跟蹤評價,並納入學校考覈。

4.普通類考生志願填報與錄取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實行網上報名,統一使用青島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平臺()。

(1)志願設置和填報。設兩個公辦普通高中志願(含綜合高中實驗班)和兩個調劑志願;兩個調劑志願即普通高中(不含綜合高中實驗班)服從調劑和綜合高中實驗班服從調劑。所有考生可填寫兩個公辦普通高中志願(包括綜合高中實驗班),還可選擇一個或兩個調劑志願進行填報。考生需根據自己的意願註明“是否服從調劑”;若填寫“普通高中(不含綜合高中實驗班)服從調劑”且達到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的考生,如未被所報普通高中學校(包括綜合高中實驗班)錄取,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有餘額的其他普通高中學校(不含綜合高中實驗班);若填寫“綜合高中實驗班服從調劑”且達到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的考生,如未被所報普通高中(包括綜合高中實驗班)錄取,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有餘額的其他綜合高中實驗班學校;若兩個都填寫,普通高中(不含綜合高中實驗班)服從調劑優先。

(2)錄取規定

綜合高中不設指標生志願,與普通高中錄取原則相同,一併劃設“局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普通班錄取資格線”。錄取時,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分別劃定東、西區錄取工作線。在錄取工作線以上,按照志願順序擇優錄取至計劃滿額爲止。第一志願錄取滿額,第二志願不再參與錄取。第一志願錄取不滿額的,從第二志願報考本校的未錄取考生中擇優錄取。

第一、二志願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東區按照青西新區第一中學、青西新區致遠中學、青西新區第三中學,青西新區第三中學、青西新區致遠中學、青西新區第一中學的順序;西區按膠南一中、青西新區第二中學、青西新區實驗中學、青西新區第五中學、青西新區第八中學,青西新區第八中學、青西新區第五中學、青西新區實驗中學、青西新區第二中學、膠南一中的順序,從服從普通高中調劑的線上考生中向缺額學校擇優循環錄取。

第一、二志願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綜合高中實驗班,按照開發區職業中專、新區高職校、區職業中專,區職業中專、新區高職校、開發區職業中專的順序,從服從綜合高中實驗班調劑的`線上考生中向缺額學校擇優循環錄取。

仍不滿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含綜合高中實驗班)將進行補錄,從工作線下報考該校的考生中和服從調劑的考生中根據學業成績擇優錄取,錄滿爲止(方法同工作線上服從調劑考生錄取)。如果青島九中參與服從調劑和補彔彔取,將優先擇優錄取;其次公辦普通高中補錄,最後綜合高中實驗班補錄。

第一、第二志願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考生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均須達到合格等級;第一、第二志願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優先錄取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達到合格等級的考生。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學科等級組合擇優錄取:首先通過語文數學英語等級組合擇優錄取,若語文數學英語等級相同,再通過物理化學生物等級組合擇優錄取,若物理化學生物等級也相同,最後通過歷史地理等級組合擇優錄取。

(3)指標生確定與錄取

取各公辦高中普通班65%的招生計劃作爲指標生名額,按照初中學校九年級在籍學生數,分別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各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計劃及各初中學校分配名額見附件4-5)。對嚴重違背教育規律、違反辦學行爲規範、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和引起嚴重後果的初中學校,將調減其指標生分配名額。

指標生人選根據考生第一志願和學業考試總分確定,且總分必須在全區錄取工作線上;總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學科等級組合擇優確定。指標生學業水平考試總分加30分後參加錄取,指標生加分只對第一志願普通高中學校有效,指標生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科目均須達到合格等級。指標生應在註冊學籍初中學校連續就讀三年(因戶籍、住房發生變化等而正常轉學的學生須連續在該校就讀兩年以上)。各初中學校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學籍和就讀不符合要求的學生名單上報區局招考辦,並通過合適的方式告知學生本人和家長

5.青島六中與青島九中志願填報與錄取

,青島六中和青島九中面向西海岸新區招生,招收計劃分別爲80人和100人。錄取時,採取東西兩區報考考生統一擇優錄取的辦法。

報考青島六中的專業類考生除參加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外,還需要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詳情關注青島六中網站,諮詢電話:86935308、86935309、86935310、86935307)。錄取時,將東西兩區報考青島六中的考生學業成績加上專業測試成績後,從第一志願考生和未被其他學校錄取的第二志願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錄滿爲止。

報考青島九中的考生,參照東西兩區最低錄取工作線,按照報考志願對線上考生擇優錄取。若第二志願仍未錄滿計劃,在工作線上從東西兩區服從調劑的考生中優先擇優錄取;仍不滿額的,從線下報考該校的考生中和服從調劑的考生中優先擇優錄取滿額爲止。報考青島九中未被錄取考生根據報考志願參與相關學校錄取。

(四)民辦普通高中志願設置與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有明天中學、志賢中學、爲明學校、海軍中學。第一志願報考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第二志願不得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包括綜合高中實驗班),如報考則第二志願作廢;第一志願報考公辦普通高中的考生(包括綜合高中實驗班),第二志願可以報考民辦普通高中。第一志願或者第二志願報考民辦普通高中的考生不能填寫普通高中和綜合高中實驗班的“服從調劑”,如填寫“服從調劑”則作廢,不參與公辦普通高中(包括綜合高中實驗班)的調劑志願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在公辦普通高中錄取結束後按照志願進行,但其錄取分數線不低於青島市教育局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先根據第一志願由高到低錄取,如錄取未滿額,則進行第二志願錄取,第一、第二志願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進行錄取,由民辦學校自行錄取至滿額。要嚴格按照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錄取新生,不得違反青島市局的相關要求。學校可根據宣傳需要,自行設計招生簡章,經區教育和體育局審查同意後發佈。

(五)有關政策規定

1.特殊教育學校招生。青島市盲校、青島市中心聾校繼續面向全市招生。各初中學校隨班就讀的盲、聾初中畢業生,在參加統一的學業水平考試後,未被各類學校錄取而符合上述兩校招生規定的,經本人申請後,可由兩校擇優錄取。

2.各高中學校要充分使用好各種資助政策,使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3.各民辦高中學校的錄取名單報區局招生部門審批後,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否則不予承認學籍。

二、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區初中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在區教育和體育局初中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級管理,各職能部門分工協作,共同組織實施。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校長爲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站在樹立教育良好形象、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周密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各部門職責,嚴格抓好落實,確保考試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各責任部門和學校要切實做好宣傳引導,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羣衆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取得家長的理解和支持;要通過多種形式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諮詢方式,建立健全監督舉報制度,廣泛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要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二)嚴格招生紀律。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它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三)加強學籍管理。按照我區統一的高中招生錄取政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須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後,方能註冊學籍。兩週內無故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按市局要求,全市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再錄取。未被公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民辦高中學校和職業學校的錄取。

初三下學期不允許轉學。普通高中學生在本市範圍內原則上不允許轉學。同一個招生區域不允許轉學。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在地以外普通高中學校註冊學籍的學生,不允許轉回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在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四)強化監督問責。區教育和體育局將進一步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爲。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於違規違紀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區教育和體育局將於秋季開學後兩週內,開展一次招生工作專項檢查,對於存在嚴重違規招生行爲的學校及時予以通報,督促將招生入學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