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普通高中招生指南

高中是高級中學的簡稱,我國中學分爲初級中學與高級中學,兩者同屬中等教育的範疇。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揚州普通高中招生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1、加強招生工作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管理,市教育局和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分別組織實施。繼續實行市直、廣陵區、開發區、景區、生態科技新城招生區域(以下簡稱“市直廣陵招生區域”)和邗江招生區域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統一網上報名、統一發布招生簡章、統一網上填報志願和網上更改志願、統一考試閱卷成績發佈、統一錄取”“五統一”。市直廣陵招生區域和邗江招生區域的考生,7月19、20、21日可以到指定志願更改地點進行更改志願,考生所在學校在此期間不得組織學生集中到校或開展集體活動,不得阻止學生前往更改志願。

2、嚴格規範招生範圍。

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堅持屬地招生原則,各縣(市、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在本縣(市、區)範圍內招生;揚州中學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以及科技創新、信息技術、文學創作、英語口語等特長生(佔用創新人才實驗班在所在區域的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寶應縣畫川高級中學國防班繼續面向全市招收國防班學生50人;城區3所熱點高中(揚州中學、揚大附中、邗江中學)實行部分計劃跨區招生。除上述情形外,公辦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區域招生。

民辦高中招生統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民辦高中面向市內招生必須以中考成績爲依據,不得另行組織考試。民辦高中提出跨設區市招生要求的,招生範圍及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審批後納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提出跨設區市招生,須到生源地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並經批准後方可進行招生,錄取手續由學校到生源地設區市招生工作管理部門辦理。民辦學校跨設區市招生時,要參照我市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在中考總分值中的佔比,相應確定各有關市的錄取招生線。未經生源地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民辦學校一律不得到該設區市招生,凡未經生源地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而擅自招生,致使所招收學生不能按期辦理學籍的,市教育局將取消該民辦學校下一年度所有招生計劃。

3、繼續實施熱點高中70%指標生分配政策。

各招生區域要將熱點高中招生計劃(包括原有計劃、擴招計劃)的70%均衡分配到區域內所有初中學校,從2018年起,揚州中學、揚大附中、寶應中學、高郵中學、儀徵中學、江都中學、邗江中學“老七所”普通高中(以下簡稱“老七所”高中)錄取原有計劃定向指標生在區域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上不設分數底線,錄取擴招計劃定向指標生錄取分數控制在該校招生分數線下50分以內;其他熱點高中無論是錄取原有計劃定向指標生還是錄取擴招計劃定向指標生,均在區域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上不設分數底線。

4、實行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辦法。

市教育局根據各地中考情況以及確定的招生計劃,確定各地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錄取生源地錄取招生線下的學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爲錄取招生線下的學生建立學籍。

5、強化會考成績在普通高中錄取以及在指標生錄取中的作用。

享受熱點高中定向指標生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均要達到B及其以上等級。會考成績達C及其以上等級者方可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在外市參加會考的考生,會考成績合格一律轉換成C等級,可以報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但是不能享受指標生政策。

6、繼續擴大自主招生工作。

各普通高中學校可以開展優秀運動員、藝術特長生自主招生,兩者招生計劃總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3%以內(申報足球項目招生計劃較多的學校,經批准可適當增加),四星級高中優秀運動員招生計劃和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總數原則上不低於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的1%。

在“老七所”高中繼續開展科技創新、信息技術、文學創作、英語口語等特長生自主招生工作,報考上述學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過該校校園網查閱招生簡章。

7、規範中考加分政策。

第一,軍人子女,按照《揚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試行)》(揚政聯〔2014〕3號)辦理。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參照軍人烈士子女執行。

第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照《市應急局市教育局轉發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揚應急〔2019〕39號)辦理。

第三,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揚教發〔2018〕11號)辦理。

第四,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省公安廳、教育廳《關於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蘇公通〔2018〕141號)辦理。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錄取時按生源地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的10%加分投檔;公安英模的子女,招生時加30分投檔;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時加20分投檔;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時加10分投檔。

第五,2020年全市赴鄂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按照《關於建立我市援鄂一線醫務人員子女就學綠色通道的意見》辦理。

第六,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的考生加分錄取;

第七,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錄取。

如果考生同時符合以上七項加分中的多項加分條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經當地相關部門審覈確認後,第一、二、三、四、五項在招生時考生達到生源地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時加分錄取;第六、七項加分直接計入中考總分。

各類政策性加分必須依據文件、堅持標準、規範程序、公開公正,在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8、繼續實施城區熱點高中跨區招生。

揚州中學、揚大附中和邗江中學3所熱點高中在按照原有招生辦法對原招生區域招生的同時,使用部分招生指標跨區招生。其中揚州中學27個招生指標(不含揚中創新班在邗江招生計劃23人)、揚大附中60個招生指標,面向邗江招生區域所屬初中學校招生;邗江中學安排210個招生指標面向市直廣陵招生區域所屬初中學校招生。上述3所熱點高中進行跨區招生的,對符合條件的考生全部安排在志願錄取階段通過志願錄取,不進入網上市場招生。

9、嚴禁招收“借讀生”、“旁聽生”,嚴格學籍管理。

普通高中學校嚴禁招收“借讀生”、“旁聽生”,普通高中招收“借讀生”、“旁聽生”將無法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違規招收“借讀生”、“旁聽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及學生和家長承擔,並將嚴格追究高中學校校長的責任。

市教育局將各地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於6月份報省教育廳,根據招生計劃建立學籍,不符合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和本文件規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註冊。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應於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並報省學籍平臺,8月30日前建立學籍。沒有取得普通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爲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