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上海大學是上海市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下面是小編分享的2021年上海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文章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2021年上海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學校簡介

上海大學是上海市屬、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國防科技工業局與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設試點,教育部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上海大學學科門類齊全,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等學科門類。現有30個學院、1個學部(籌)和1個校管系。設有91個本科專業;43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一級學科未覆蓋)、22種碩士專業學位類別;2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2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一級學科未覆蓋)、6個交叉學科博士點;19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擁有4個國家重點學科、5個上海市高峯學科、16個上海市高原學科,9個學科進入ESI排名全球前1%。

上海大學是上海市重要的人才培養基地。學校是擁有國家試點學院的17所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實施“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的首批高校之一,是中宣部、教育部實施“卓越新聞傳播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高校之一。2009年學校被教育部評爲首批50所“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之一,2016年被教育部評爲首批50所“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高校”之一。2019年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99.21%,近五年就業率均居於上海市同類高校前列。

上海大學科研能力和水平處於全國高校先進行列。國際三大檢索(SCI、EI、CPCI-S)收錄的學術論文數分別位於全國高校第49、43、28位。上海大學擁有國際化的校園,截至2020年5月,學校已與51個國家和地區的210所大學或機構簽署校際合作協議,被教育部評爲來華留學示範基地單位。

二、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招生類型

我校碩士研究生按培養類型分爲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爲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和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碩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碩士研究生。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四、本年度招收研究生專業目錄

本年度招生專業目錄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海大學2021年學術/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網址:)

五、招生計劃

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預計在2021年2-3月份正式下達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計劃。我校2021年計劃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4700名左右(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650名左右。

我校2021年招生專業計劃彙總表中公佈的招生人數按照統考招生和推免招生計劃分別公佈,是根據2020年錄取人數及學校學科發展適當調整後初步擬定的,僅供參考。複試前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規模,以及各專業已接收的推免生人數、招生導師人數、考生生源等因素對各專業的實際招生人數進行調整。

2021年招生專業計劃彙總表中公佈的推免生招生計劃數將在推免錄取時根據實際生源情況做相應調整,擬招收推免生數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最後確認錄取人數爲準,我校將在推免錄取階段及時更新各專業推免生已錄取人數,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以便在統考報名階段做適當選擇。

六、學制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爲2.5-3年,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爲2-3年。

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爲2-3年,特殊情況,部分專業可根據學生學習實際做適當延長。

各專業具體學制請參見招生目錄。

七、報考條件

(一)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同等學力人員,需滿足以下條件:

①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通過大學英語四級(CET-4),並通過8門以上相關專業本科主幹課程的考試(須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②同等學力報考需以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一篇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

③同等學力考生不可跨專業報考,複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

1、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爲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考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爲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爲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方可報考)。

3、報考工商管理(MBA)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項要求。

(2)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學歷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並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考我校其他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MBA)】,須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報考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3項要求;

2、除報考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爲1256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需要滿足報考條件(二)中第3條的工作年限要求外,其他所有專業報考條件與全日制相同。

(四)我校2021年不招收單獨考試研究生。

八、推薦免試

我校接收各校推薦應屆本科優秀畢業生免試直升碩士研究生,熱忱歡迎全國各高校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填報我校志願並參加複試。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相關推免事宜請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頁查詢。

九、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並在網上或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一)網上報名及注意事項:

1、網上報名時間爲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爲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上海大學考點由於標準化考場座位限制,除本市高校應屆生和本市戶籍生源外,其他考生須提供2020年連續六個月及以上的上海社保記錄方可選擇上海大學考點報考(報考點代碼:3112)。

報考我校美術學(130400)專業(02—07研究方向)、設計學(130500)專業(01研究方向、03—08研究方向)、音樂與舞蹈學(130200)專業、美術(135107)、藝術設計(135108)的考生以及按同等學力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網報時必須選擇上海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3112),不受社保記錄限制(具體研究生方向請見招生專業目錄)。

除上述藝術類和同等學力考生外,其他省(市)考生應選擇學習、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現場)確認手續。

3、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1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網上(現場)確認前完成學歷(學籍)校驗。

5、報考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應爲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我校2021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生約爲20名,具體招生規模將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正式下達我校招生計劃數爲準,不接受非全日制考生報考,也不接受外校調劑考生。

6、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

7、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網上(現場)確認、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9、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國家各類招生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10、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而造成後續不能網上(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網上(現場)確認及注意事項:

1、網上(現場)確認: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上海大學考點(代碼:3112)網上(現場)確認相關信息將在上海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另行公佈。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或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覈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3、考生網上(現場)確認應當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覈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4、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5、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6、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十、初試

1、初試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開始時間8:30,結束時間不超過14:30)。

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准考證》。

2、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初試方式均爲筆試,初試地點由各報考點另行通知。我校招生目錄中所列參考書目僅供參考,初試和複試筆試題目不僅侷限於參考書目。

3、《准考證》使用A4白紙打印,《准考證》在考試期間正反面不得有任何塗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准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十一、複試

我校複試工作一般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具體複試辦法和複試安排等信息請參見複試階段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的相關通知。

我校將在國家A類地區指導線的基礎上,根據當年招生規模、考生生源、師資、已接收推免生人數等因素,按照不低於120%進入複試的比例劃定我校最低複試分數線,實行差額複試,擇優錄取。

十二、調劑

根據當年度考生報考情況,我校個別專業可能會有調劑需求,請考生在複試階段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看調劑專業,我校將嚴格按照國家《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及我校相關工作辦法,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開展調劑工作。

十三、體檢

身體健康是研究生錄取的必要條件之一。我校將統一安排擬錄取考生體檢,體檢工作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並結合我校招生專業實際情況進行。考生體檢後發現有《指導意見》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學校有權對認爲不適合所報考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做出相應的決定。

十四、錄取

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0%+複試成績×50%),按照各專業招生名額以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同時綜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名單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覈後由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於10個工作日。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者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