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閱讀答案

江翰,字吉安,會稽人。父桓,邠州知州。翰登嘉靖二十三年進士,除徽州推官,擢禮科給事中。

《明史》閱讀答案

時大學士嚴嵩擅政。大同總兵官周尚文卒,請卹典,嚴嵩格不予。翰言:“尚文爲將,忠義自許。曹家莊之役,奇功也,宜贈封爵延子孫。他如董暘、江瀚,力抗強敵,繼之以死。雖已廟祀,宜賜祭,以彰死事忠。今當事之臣,任意予奪,忠勤反捐棄,何以鼓士氣,激軍心?”疏奏,嵩大恚,激帝怒,下吏部都察院議。聞淵、屠僑等言翰無他腸,唯疏狂當治。帝愈怒,奪淵、僑俸,下翰詔獄。已,刑部坐翰奏事不實,輸贖還職。特命杖於廷,仍錮詔獄。時翰入諫垣①未半歲也。逾年,俺答②薄都城。司業趙貞吉以請寬翰得罪,自是無敢言者。

翰系久,衣食屢絕,惟日讀《周易》爲疏解。後同邑江練劾嵩,嵩疑與翰同族爲報復,令獄吏械其手足。徐階勸,得免。迨嵩去位,翰在獄十六年矣,妻張氏上書言:“臣夫家有老親,年八十有九,衰病侵尋,朝不計夕。往臣因翰無子,爲置妾潘氏。比至京師,翰已係獄,潘矢志不他適。乃相與寄居旅舍,紡織以供夫衣食。歲月積深,悽楚萬狀。欲歸奉舅③,則夫之饘粥無資。欲留養夫,則舅又旦暮待盡。輾轉思維,進退無策。臣願代夫繫獄,令夫得送父終年,仍還赴系,實陛下莫大之德也。”法司亦爲請,帝終不許。

帝深疾言官,以廷杖遣戍未足遏其言,乃長系以困之。而日令獄卒奏其語言食息,謂之監帖。或無所得,雖諧語亦以聞。一日,鵲噪於翰前,翰謾曰:“豈有喜及罪人耶?”卒以奏,帝心動。會戶部司務何以尚疏救主事海瑞,帝大怒,杖之,錮詔獄,而釋翰還其家。

翰還父已前卒翰枕塊飲水佯狂自廢甫兩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喪除,召爲都給事中。旋擢南京右通政。復辭疾。布衣蔬食,終老於家。翰繫獄凡十八年,比出,竟無子。

(《明史》列傳第九十七)

注:①諫垣:指諫官官署,即專職進諫官吏的辦公場所。②俺答:明朝時的蒙古土默特部落。③舅:古義指丈夫的父親。

4.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正確的一項是(

)(2分)

A.“時大學士嚴嵩擅政”中的“擅政”是“擅長政事”的意思。

B. “司業趙貞吉以請寬翰得罪”中的“得罪”應理解爲“獲罪”。

C. “除徽州推官”和“喪除,召爲都給事中”兩句中的“除”意思相同。

D.“衰病侵尋”中的“侵尋”應解釋爲“侵擾、折磨”。

5.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

)(2分)

A. 翰還/父已前/卒翰枕塊飲水/佯狂自廢/甫兩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

B. 翰還/父已前卒/翰枕塊/飲水佯狂自廢/甫兩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

C.翰還/父已前卒/翰枕塊飲水/佯狂自廢/甫兩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

D.翰還父/已前卒/翰枕塊/飲水佯狂自廢/甫兩月/世宗崩/穆宗嗣/位起故官/不赴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2分)

A.江練彈劾嚴嵩,嚴嵩懷疑江練是江翰的同族在報復他,於是命令獄官將他的手腳銬起來。

B. 江翰要求表彰周尚文、董暘、江瀚等這些忠臣,賜予他們爵位,充分表現了他的直言敢諫。

C. 江翰的妻子上書請求,希望能夠代夫坐牢,相關部門也替他請求,但皇帝依然沒有同意赦免江翰。

D. 江翰被釋放回家後,拒絕了朝廷的徵召,過着清貧的生活,終老於家。

7.把文中劃線的句子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已,刑部坐翰奏事不實,輸贖還職。特命杖於廷,仍錮詔獄。(5分)

(2)帝深疾言官,以廷杖遣戍未足遏其言,乃長系以困之。(5分)

參考答案

4.B。【解析】A“擅政”:專權;C第一個“除”是“任命、授職”的意思,第二個“除”是守孝期滿,除去喪服的意思;D“侵尋”:漸進,漸次發展。

5.C【解析】通讀上下文理解大意,再抓“父”“桓”“世宗”“穆宗”等代詞斷句。

6.B【解析】混爲一談,應該是要求賜予周尚文爵位,祭祀董暘、江瀚。

7.(1)不久,刑部判處江翰奏事沒有事實根據之罪,交錢贖還本職。特命在朝廷杖打江翰,但結果他仍然被關在詔獄裏。(“坐(犯……罪)”“輸(交納)”“杖於廷”(定語後置)各1分,句意2分)

(2)皇帝非常痛恨言官,用廷杖、戍邊的手段還不足以遏止他們,就長期拘囚來困住他們。(“疾(痛恨)”“遏(遏止)”“系(拘囚)”各1分,句意2分)

參考譯文

江翰,字吉安,會稽人。父親江桓,做邠州知州。江翰考上明嘉靖二十三年進士,被授於徽州推官。被提升爲禮科給事中。

當時大學士嚴嵩獨攬政權。大同總兵官周尚文去世,江翰請求朝廷給予“卹典”(即朝廷對去世官吏給予追封、贈諡等典例),嚴嵩卻阻撓不給予。江翰向皇帝上書說:“周尚文作爲大將,以忠義自許。曹家莊那一戰役,他建立了奇功,應該賜封爵位給他並延及他的子孫。其他的董暘、江瀚,努力抗擊敵人,甚至爲國而死。雖然已經立廟祀,但應該賜祭,來表彰爲國而死的忠心。現在當權的臣子,任意給與或者剝奪,忠誠勤勉的官吏卻被拋棄,用什麼鼓舞士氣,激勵軍心呢?”疏章奏入,嚴嵩懷恨,故意激怒皇帝,將疏章下到吏部都察院討論。聞淵、屠僑等人說江翰沒有其他居心,只是不受拘束應當治罪。皇帝越發惱怒,奪去了聞淵、屠僑二人的俸祿,還將江翰下了詔獄。不久,刑部判處江翰奏事沒有事實根據之最,交錢贖還本職。特命在朝廷杖打江翰,但結果他仍然被關在詔獄裏。這時江翰做諫官不到半年。過了一年,俺答迫近都城。司業趙貞吉因請求赦免江翰而獲罪,此後就再也沒有人敢站出來替他說話了。

江翰被拘囚了很久,衣食多次斷絕,只有天天讀《周易》自爲疏導緩解。後來他的同鄉江練彈劾嚴嵩,嚴嵩懷疑江練是江翰的同族,爲同族進行報復,下令獄卒官將他的手腳銬起來。因徐階的`勸阻,才得以免去。等到嚴嵩被解除職位時,江翰在獄中已經被關了十六年,他的妻子張氏向皇帝上書說:“我的夫家有年老的父親,年紀八十九歲,衰弱抱病不斷相侵,已朝不保夕。過去我因爲江翰沒有兒子,給他納妾潘氏。等到達京師,江翰已經被拘囚下獄,堅守志向不改嫁他人。於是,我與她一起寄居在旅舍,靠織布來供江翰的衣食。這種日子過了很長時間,非常悽苦。想回家侍奉公公,那麼丈夫的粥就無法供給。想留下來供養丈夫,但是公公又將不久於人世。翻來覆去地考慮,覺得進退無策。我願代替丈夫被拘囚入獄,讓丈夫能夠爲父親養老送終,之後再回來被拘囚,這實在是陛下莫大的恩德。”法司也爲江翰請求,皇帝還是不許。

皇帝非常痛恨言官,用廷杖、戍邊的手段還不足以遏止他們,就長期拘囚來困住他們。但天天讓獄卒上奏他們的語言吃食休息等情況,這叫做監帖。有時無所得,即使是戲言也要向皇上報告。一天,一隻喜鵲在江翰的面前鼓譟,江翰謾罵地說:“難道有喜事降臨到我這個罪人身上嗎?”獄卒將這向皇帝奏報,皇帝心有所動。正巧戶部司務何以尚正上疏營救(也被關在詔獄裏的)主事海瑞,皇帝大怒,用杖責打,並將何以尚禁錮在詔獄中,而把江翰釋放回家。

江翰回到家,父親已經去世了。江翰枕土塊飲水,假裝癲狂自我頹廢。剛剛兩個月,世宗死,穆宗繼位。起用江翰爲原官職,江翰不到任。服孝期滿,被召爲都給事中。不久又提升爲南京右通政。又以病辭官。穿粗布衣服吃粗食,終老在家。江翰被囚入獄共十八年,等到他出獄,最終也沒有子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