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教學質量評價之淺探

王越明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之淺探

    隨着中小學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教育評價已成爲當前科學管理學校,全面提高質量的重要環節。提 高質量,教師是關鍵。《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也指出:“振興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興教育的希望在教 師,建設一支具有良好政治業務素質,結構合理,相對穩定的教師隊伍,是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根本大計”。根 據教育方針,教師的職業道德要求,學生的培養目標,結合學校教育實際,運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對教師的 工作質量進行評價,運用教育評價的導向、激勵、改進、鑑定等功能,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養,刻苦鑽研 業務,努力提高教育質量已勢在必行。本文僅就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作些淺談。 

    一 

    爲什麼要建立教師教學質量評價體系?衆所周知,這幾年“唯升學率”在一些地區和學校裏,在一片“聲 討”聲中非但沒有收斂,卻有愈演愈烈之勢,學生的學業負擔也始終得不到真正有效的減輕。究其原因,除了 複雜的社會因素,如社會對學校、教師的評價,只憑升學率、學生考分外,學校內部的小環境也起着推波助瀾 的作用。如學校對教師工作的評價,特別是對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只依據學生的考分,各種評優活動也只看教 師所教學生的升學率有多高,培養的“狀元”有幾個,使得教師間爲學生的考分高低而展開的競爭日趨白熱化 ,以至一些教師爲了自己在分數競爭中贏得“面子”,就不顧教學的客觀規律和學生的實際承受能力,在如何 爭佔學生的時間上你追我趕,廣泛運用不科學的教學方法與題海戰術,來實現所謂的“大面積豐收”。目前, 中小學中出現的“教師越敬業,學生負擔越重”的怪象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這個問題。所以,當前,要徹底改 變這一現狀,實現應試教育向素質教育的轉軌,除了要通過進一步學習貫徹《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深 化教育改革,優化教育外部環境外,需通過建立科學、可行的教學質量評價體系,來倡導理性的科學的敬業精 神,更重要的一點是改革學校內部的管理機制,充分發揮教育評價的“指揮棒”作用,使教師自覺地實現“愉 悅教育、成功教育”,讓學生得到生動活潑和諧的主動發展。 

    二 

    怎樣建立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體系?教學活動包括教與學兩個側面,是一個多層面,受多因素影響和制約 的複雜的動態系統,只有建立科學合理的教學質量評價體系,才能充分發揮評價的`正效應,使教師通過評價能 對自己的教學工作作出肯定性的判斷,從而不斷地通過“診斷--治療--鞏固”的循環往復,使教學水平不 斷躍上新的臺階。同時,通過評價爲各種目的、內容的教師評優活動提供客觀的材料,減少盲目性、隨意性。 爲此,我們認爲在選擇評價指標構建評價體系時,首先必須明確以下幾點: 

    1.教學質量的內涵。按信息論的觀點,教學過程是教師按照一定的教學目標,選擇合適的教學信息,通 過教學媒體把信息傳遞給教學對象的活動。所以,教學質量不僅只是學生考分的高底,還包括教師對大綱的理 解,對教材的把握,對教學內容的精選組織,對教學方法的選擇,對教學手段(如實驗、電教儀器等)的運用 及與學生信息情感交流渠道的溝通等方面,它不僅受教師的素質、工作態度、情感的影響,還取決於教學對象 、教學環境、教學條件等多種因素的制約。要客觀地評價教師的教學質量,不僅要評價最後的結果,還要評價 整個教學過程以及教師自身的素質與能力。 

    2.決定教學質量主要因素。雖然教學的質量受多種因素的制約,特別是學生的原有知識水平,學習態度 ,學習方法等,但中小學生的學習活動,極大多數是在教師的啓發下,按照教師設計的教學要求、教學程度、 教學目標有序地進行的。學生願不願學,會不會學,學的怎樣等都主要取決於教師的教。所以,評價教師的教 學質量,按系統論的原理,應着重評價教師的教,即重視過程評價和教師的自我評價,使教學質量評價成爲每 個教師全面瞭解自己,自覺地改進和完善自己,努力爭取達到規定目標的武器,使評價不僅成爲目標,同時也 成爲不斷前進的動力,促使教師形成自我發展的機制。 

    3.學生學的怎樣,即所謂的教學效果,一方面它具有廣泛性,具體體現在多個方面,考分只是其中的一 個層面;另一方面,它具有模糊性,包括:(1)在內容上的模糊性:學科知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的精確性較 強,易用指標數據表示,而技能的形成,智力的發展及思想覺悟的提高,則模糊性較高,大部分難以用數據衡 量;(2)在表現形式上的模糊性:教學效果不同於經濟工作的效果,這表現爲學生頭腦中的隱形效果狀態, 當這種隱形效果進行活動(作業、考試、製作)過程時,才能化爲有形狀態效果,這樣,當教學效果尚處於隱 形狀態時,是難以用數據衡量的;(3)體現在時間上的模糊性:教學工作週期長,見效慢,是一個循序漸進 由量變到質變的潛移默化過程,這種效果的體現相對於教師的教,在時間上是“滯後”的;(4)教學效果的 作用在範圍上具有模糊性。所以,評價教學效果應是多層面的,且應定量與定性相結合。 

    4.教學雖然是教師工作的核心內容,但不是全部,教學質量的高低並不能反映所有教師的全貌。所以, 教學質量的評價指標要與教師工作(整體)評價指標有所區別。如教師的學歷水平、學科專業知識、師德教風 、工作態度這些因素雖也對教學質量起着制約作用,但是隱性的,即它的影響隱含於其它因素之中,通過其它 因素體現出來,且難以作出客觀的量化評價,所以,不宜作爲獨立的評價指標。 

    5.評價指標和標準的確定,要突出重點,抓住關鍵,通過關鍵點研究來確定。同時,還要儘可能做到避 虛就實,以便於“操作”。例如,關於教學研究能力這一指標,可分解爲以下四個指標:(1)每學期至少有 一篇教學論文公開發表或在論文評比中獲獎,或在市屬學校範圍內交流;(2)能承擔學校或上級教研部門交 給的教研課題的研究,並按要求完成;(3)能針對教學中出現的疑難問題,獨立進行教學研究活動,且目的 明確,計劃完整,材料齊全,成效明顯;(4)能製作教具,改進和補充實驗。 

    綜上所述,教師教學質量只有實行全程評價,教與學的評價相結合,過程評價與終端評價相結合,才能達 到科學、全面、合理、有效。 

    三 

    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體系究竟應該包含哪些指標呢?我們基於上面的認識,把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 設計成三個部分: 

    1.教學能力--評價教師會不會教,有沒有具備教的基本能力。通過評價,使教師瞭解自我,不斷提高 自身素質,以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 

    (附圖 {圖}) 

    2.教學工作--評價教師怎麼教,使教師能自覺按教學常規去做,不斷改進教學方法,逐漸形成自己的 教學風格。 

    (附圖 {圖}) 

    3.教學效果--評價教師教得怎樣,起到“診斷”、比較、促進的作用。 

    (附圖 {圖}) 

    四 

    教師教學質量評價指標的操作運行。確定了評價指標,並非萬事大吉,若評價的等級標準制定不當,操作 方法不妥,不但不能發揮教育評價的功能,還可能引發別的矛盾。根據以往的實踐經驗和教育評價目的,要使 評價客觀、公正,在制定指標的評價標準和具體操作時,需做到“三個結合”: 

    一、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由於評價指標中既有“顯性”易測定量化的,也有“隱性”模糊的,如 教師的教學研究能力,不是僅僅用論文的篇數或是否進行教科研究,就能作出定量判斷的。也有的評價指標“ 變動”性較大,往往與教學環境、教學對象等因素有關,如教法的運用,教學內容的組織,教學難點的確定等 等。如果機械地加以量化,進行定量評價,可能會導致評價結果與實際效果相反。所以,在制定評價標準時, 應根據具體指標的性質,確定評價辦法,實踐證明採用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較妥。一種情況是先定量再定 性,評出等級,如教學能力中的每個三級指標各2分。評分辦法是:完全達到給2分,基本達到給1.5分, 有一定差距的給1分,差距較大的給0分。取教師自評互評和領導評的平均分爲最後得分,各項得分累計分大 於54分爲優秀級,45分至53分爲良好級,36分至52分爲及格級,35分以下爲不及格級。另一情況 是先定性再定量,如教學工作的每個三級指標最高分爲5分,最低分爲1分,評價時先確定等級,分成優、良 、一般、差四等,再根據等級的對應分值5、3、2、1評分。各項得分的累計值就是該教師教學工作這一評 價指標的最後得分。 

    二、隨機評價與定期評價相結合。雖然我們都知道一堂課(特別是經精心準備的公開課、觀摩課、彙報課 )的水平並不能完全代表一個教師的真實的水平,但在許多情況下,人們還是不自覺地以一堂課去評價教師的 教學水平。如優質課的評選,以聽課爲主的職評考覈,教壇新秀的評比等等,嚴重影響了評價結果的客觀性。 所以對教師教學能力與教師工作的評價,對於各項指標的考覈,必須採用隨機評價與定期評價相結合的方法。 一般可採用學期初自評,期中領導抽評,期末自評加教師互評的方法,使評價結果與實際更加相符。 

    三、公開性與公平性相結合。教學質量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操作方法、評價的目的意義等都應向教 師公開,以促使教師間的公平競爭。爲了保證評價指標的公平性,評價結果的客觀性,評價必須以同學科教師 間的互評爲主。適當參考學生的意見和學校領導的意見。要力戒目前存在的“外行人”評“內行人”。 

    總之,對教師教學質量的評價是一項複雜的工作,聽制定的評價指標體系需在實踐中不斷充實、完善,只 有這樣才能更符合科學與實際,才能真正起到教育評價應有的作用。本文所述肯定有許多不妥之處,有待大家 的斧正和實踐的檢驗。 

    (作者單位 浙江省紹興市教育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