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管理處罰條例(網友來稿)

楊業榮  

  東港中學高一⑹班(2003級)班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一條   爲了保障同學們在校期間生活和學習的健康有序,根據《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校紀校規和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結合本班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學生在校期間應該以“學”爲主--先學做人,再學成才。任何影響學生學習成績的提高和良好品質養成的行爲據性質視爲違紀行爲或重大違紀行爲。

第三條   各科任教師和班主任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和生活的組織者和引導者,代行學生家長的職能。各學生應尊重各科任教師和班主任。

   學生應主動與各科任教師和班主任配合,形成融洽的師生關係。對各科任教師的教誨應虛心接受,不得當面與各科任教師鬧對立情緒,有不同意見先保留,事後與各科任教師交流,達成共識,消除誤解。不能達成共識向班主任反映情況,班主任從中協調。若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可向學校有關領導反映,不得私自越級上訪,人爲將事態擴大化。不得以故意破壞課堂紀律、散佈消極言論和對各科任教師進行人格和人身攻擊的方式發泄自己的消極情緒,否則,視爲重大違紀行爲。

對重大違紀行爲的處理,視爲學生自動放棄學生身份,班主任經教育後將勸其退學或遣送回家接受教育,根據再教育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本班的'學習和生活。

第四條   教室是學生學習的場所,課堂紀律是學生良好學習環境的保障,學生應主動遵守課堂紀律。

老師進班前學生應做好上課準備,積極預習或複習該科內容。上課期間學生應該認真聽講,積極發言,勇於提問。豐富自己的科學文化知識和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

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逃學,不得在上課期間看與該課程無關的書籍,未經允許不得以談話的方式在上課交流,不得打瞌睡。否則,視爲違紀行爲。

   對違紀行爲的處理,累計出現5次(以每天值日記載爲準),經教育後將邀請家長赴校共同教育。

班幹部是課堂紀律的管理者、監控者和自覺維護者,必須以身作則。班長全權負責班級日常紀律。特別是在老師未到班前或老師有事不在班的情況下做好班級紀律的監控。值日干部負責記載班級日常事務的記載和公示。體育委員、勞動委員應該主動協助班長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紀律委員負責將重大違紀行爲和各科老師對課堂紀律的看法及時通報班主任。任何同學必須絕對服從班幹部的管理,若對班幹部的處理意見有看法,先服從,再主動與班主任交流看法,不得對班幹部進行人格和人身傷害。否則,視爲重大違紀行爲,處理同第三條。

第五條   寢室是學生休息的場所,好的就寢紀律是學生良好睡眠的保障,學生應主動遵守就寢紀律。

   任何同學不得在寢室讀書學習、大聲喧譁,不得將火種帶入寢室,不得在寢室內洗衣、洗澡和晾曬衣物,應保持地面和牀鋪的乾燥和整潔。否則,視爲違紀行爲,處理同第四條。

  寢室長是寢室日常事務的管理者,有責任對寢室內的違紀行爲進行及時制止和糾正,有責任將寢室內的日常作好記載,主動及時向班主任彙報重大違紀行爲。各班幹部應主動協助各寢室長維護寢室紀律。

各寢室室員應該互相理解和尊重,均不得對寢室長進行人格和人身傷害。否則視爲重大違紀行爲,處理同第三條。

   臥談會是同學們交流思想和學習心得的有益形式,就寢鈴響後應結束臥談會。班主任將對臥談會內容適時瞭解,及時引導。臥談會內容應該健康向上,若涉及師生關係和同學關係的話題,請注意措辭得當,避免影響團結;涉及生殖和性的話題,請注意文明用語。不準將寢室作爲發泄不滿情緒和傾倒黃色垃圾的場所,否則,視爲違紀行爲,處理同第四條。

第六條   在其它日常方面,值日同學應各司其職,及時維護教室地面、黑板及教師講桌的清潔。各同學應注意關好門窗,保持牆面整潔,注意對玻璃、燈具及清潔用具的維護,損壞者原樣賠償,若無人承擔責任,全班共同賠償。

   學生應厲行節約,自行管理好自己的錢物。大額資金應存入磁卡,貴重物品可委託班主任暫時代管。學生若因管理不當造成損失,自行負責。

   學生有病應及時治療並告知班主任,確因家庭困難影響生活學習,應主動向班主任報告,共同尋求解決辦法。

   各同學應注重儀表,着裝整潔。男生不留長髮,不染髮。女生不塗脂擦粉描眉畫脣,佩戴金銀首飾,不塗指甲、不留長指甲。不講髒話,不羣追羣趕,不勾肩搭背,不插隊擁擠,不拖拖拉拉,做文明學生。經教育不聽,視爲違紀行爲,處理同第四條。

   各同學應建立健康、平等的同學關係。不準拉幫結派,組織非法團體,打架鬥毆。不準談情說愛,發展不正當兩性關係。不準打牌賭博,吸菸酗酒,偷盜扒竊,違紀上網。住讀生出入校門要請假,走讀生憑出入證出入校門,不準越牆出入。否則,視爲重大違紀行爲,處理同第三條。   

第七條   本條例適用對象爲東港中學2003級高一⑺班在班在冊全體同學。希望同學們共同維護班級榮譽,堂堂正正、正正當當的做人。

第八條    本條例解釋權在本班班主任。

2003年9月

 作者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