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員工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在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銷售員工規章管理制度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銷售員工規章管理制度範本

銷售員工規章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能使公司運作有秩序地進行,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涵蓋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爲準則、日常工作規範條例、賬款管理制度、客戶關係管理辦法等。

第三條、凡本公司銷售員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銷售員思想道德行爲準則。

第四條、銷售員應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誠實守信,對公司擁戴忠誠,熱愛本職工作,有奉獻精神,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的安排。

第五條、銷售員之間應相敬相愛,團結互助,要具備團隊意識,有矛盾糾紛要妥善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調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條、銷售員是對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個銷售員在客戶面前,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爲或舉動,不得作出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如經發現,或有客戶投訴涉及公司形象的,經公司調查屬實,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

第七條、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個銷售員利益的原則,嚴禁銷售員之間出現搶單或劃單的行爲。

第八條、銷售員應善待公司的任何財物。如有惡意破壞者,除要求賠償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不小心損壞者,公司按成本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第九條、銷售員在外不得以公司名義、打着公司的旗號從事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條、銷售員應具備職業操守,履行保密義務,遵守公司相關的保密規定,不得將公司的商業祕密告訴競爭對手。如經發現,扣除當月所有工資獎金,立即予以解聘,並根據合同內容中的相關保密協議向法院起訴。

第三章、銷售員日常工作規範條例

第十一條、銷售員嚴格遵守考勤管理規定,按時上下班打卡。

1、工作時間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爲7.5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爲工作時間。

12:00-13:30爲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銷售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①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① 銷售員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② 銷售員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覈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覈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銷售員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條、銷售員請假出差批准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第十三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要求着裝整潔,形象健康,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有披頭散髮、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礙觀瞻的舉止。

第十四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公司的電話不得用來做與工作無關的閒聊。

第十五條、銷售員在上班期間,不得瞎晃閒逛,不得到各個部門串崗聊天消磨時光,影響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條、銷售員每天必須向負責主管口頭彙報前一天的工作詳情,如有困難,尋求解決困難的辦法。每週週一提交“周工作總結”的書面報告

第十七條、公司對優秀業績者會給以特殊優待假期,具體假期時間視公司而定。

第十八條、銷售員如需出差洽談客戶的,銷售員必須提前向上級主管申請,經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間應有詳細計劃,並報以上級主管備案。

第四章、賬款貨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銷售員每天從財務處領取“收款賬單”,當天下班前必須將收回的賬款(現金或支票)交給出納,與財務覈對剩餘的“收款賬單”是否對數。銷售員收回賬款後,才能憑賬款開取發票。因業務的靈活性,如果銷售員當天不能在下班前趕回公司,可以於次日與財務交接“收款賬單”,再重新領取新一天的單子。

第二十條、若有客戶因某些原因,收到貨後卻不能及時交款,銷售員必須收取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上面須有客戶自己註明的未付款項,並簽字蓋章。銷售員必須把客戶的“簽收單”或憑據交回財務處,自己留複印件。

第二十一條、銷售員應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內將貨款交回公司,銷售員不得將已收款項故意挪至下月。一經發現,從工資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條、銷售員如遇到客戶壞賬情形的,應及時上報公司備案處理,不可私下糾紛。

第二十三條、對於那些暫時收不到賬的規定:公司本着“出貨見款”的原則,要求銷售員在客戶收到貨物後當即予以收款,但由於一些非人爲的原因存在,客戶暫時交不出款的,銷售員除了交回客戶的“簽收單”或借條憑據到財務處外,還應及時報知直接上級主管備案,在這期間,銷售員應主動提醒催促客戶,超過十天仍未見到款項的,應與上級主管協商妥善追款辦法。

第二十四條、銷售員出差旅費報銷時,以簽單爲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其交通總費用的80%,且不超過簽單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爲談業務請客吃飯報銷的,以簽單爲基準,單沒簽成,不報銷;籤成單,報銷實際消費數字的60%,且不超過成交金額的2%,如若超過,以2%支付給銷售員。

第二十六條、對於貨物的管理,公司實行貨物出借制度。在與客戶洽談中,有時需要貨物的現場展示,爲了方便銷售員的談判,銷售員可從倉管處借出貨物,銷售員開具借條。貨物必須在兩日內交還,交還的貨物不能有破損,破損的貨物由銷售員照價賠償。

第五章、客戶關係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條、銷售員應該認識到,客戶是我們的衣食父母,維護客戶關係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條、銷售員每月必須詳細整理新增客戶的資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戶的實力或規模、儘可能多的關係網等等,將其填入“客戶檔案”裏,複印一份交予公司備案,公司將嚴密保管這些資料。

第二十九條、銷售員要養成定時回訪客戶的習慣。每次將回訪客戶的內容及經過簡要地記述下來,上級主管會不定期地進行檢查。如被查到毫無記錄的',處以200元的罰款。

第三十條、公司會全力配合銷售員和客戶的洽談工作。包括協助洽談,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條、銷售員要正確處理客戶的投訴。仔細傾聽是最重要的。這能充分顯示出對客戶的尊重,即使客戶火冒三丈,也會先消掉幾分氣。積極尋求與客戶的溝通之道,切實考慮解決客戶的疑問或困擾。

第六章、銷售員注意事項

第三十二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員應注意儀表,態度謙和,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第三十三條、銷售員要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

第三十四條、銷售員在與客戶接洽過程中不得接受客戶禮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條、在執行職務工作中,不得飲酒。

第三十六條、不得誘勸客戶透支或者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不得進行與法律相違背的銷售行爲。

第三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車輛。

銷售員工規章管理制度2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

對本公司銷售人員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規程辦理外,悉依本規定條款進行管理。

第二條

原則上,銷售人員每日按時上班後,由公司出發從事銷售工作,公事結束後返回公司,處理當日業務,但長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條

銷售人員凡因工作關係誤餐時,依照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誤餐費×元。

第四條

部門主管按月視實際業務量覈定銷售人員的業務費用,其金額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經理x元,副經理x元,一般人員x元。

第五條

銷售人員業務所必需的費用,以實報實銷爲原則,但事先須提交

費用預算,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六條

銷售人員對特殊客戶實行優惠銷售時,須填寫“優惠銷售申請

表”,並呈報主管批准。

第二章銷售人員職責

第七條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注意儀態儀表,態度謙恭,以禮待人,熱情周到;

(二)嚴守公司經營政策、產品售價折扣、銷售優惠辦法與獎勵規定等商業

祕密;

(三)不得接受客戶禮品和招待;

(四)執行公務過程中,不能飲酒;

(五)不能誘勸客戶透支或以不正當渠道支付貨款;

(六)工作時間不得辦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條

除一般銷售工作外,銷售人員的工作範圍包括:

(一)向客戶講明產品使用用途、設計使用注意事項;

(二)向客戶說明產品性能、規格的特徵;

(三)處理有關產品質量問題;

(四)會同經銷商蒐集下列信息,經整理後呈報上級主管:

1、客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

2、客戶對價格的反映;

3、用戶用量及市場需求量;

4、對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銷量;

5、同行競爭對手的動態信用;

6、新產品調查。

(五)定期調查經銷商的庫存、貨款回收及其他經營情況;

(六)督促客戶訂貨的進展;

(七)提出改進質量、營銷方法和價格等方面的建議;

(八)退貨處理;

(九)整理經銷商和客戶的銷售資料。

第三章工作計劃

第九條

公司營銷或企劃部門應備有“客戶管理卡”和“新老客戶狀況調查

表”,供銷售人員做客戶管理之用。

第十條

銷售人員應將一定時期內(每週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計劃表”的形式提交主管覈准,同時還需提交“一週銷售計劃表”“銷售計劃表”和“月銷售計劃表”,呈報上級主管。

第十一條

銷售人員應將固定客戶的情況填入“客戶管理卡”和“客戶名冊”,以便更全面地瞭解客戶。

第十二條

對於有希望有客戶,應填寫“希望客戶訪問卡”,以作爲開拓新客戶的依據。

第十三條

銷售人員對所擁有的客戶,應按每月銷售情況自行劃分爲若干等級,或依營業部統一標準設定客戶的銷售等級。

第十四條

銷售人員應填具“客戶目錄表”、“客戶等級分類表”、“客戶路序分類表”和“客戶路序狀況明細卡”,以保障推銷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五條

各營業部門應填報“年度客戶統計分析表”,以供銷售人員參考。

第四章客戶訪問

第十六條

銷售人員原則上每週至少訪問客戶一次,其訪問次數的多少,根據客戶等級確定。

第十七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當日預定訪問的客戶卡,以免遺漏差錯。

第十八條

銷售人員每日出發時,須攜帶樣品、產品說明書、名片、產品名錄等。

第十九條

銷售人員在巡迴訪問經銷商時,應檢查其庫存情況,若庫存不足,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補救處理。

第二十條

銷售人員對指定經銷商,應予以援助指導,幫助其解決困難。

第二十一條

銷售人員有責任協助解決各經銷商之間的摩擦和糾紛,以促使經銷商精誠合作。如銷售人員無法解決,應請公司主管出面解決。

第二十二條

若遇客戶退貨,銷售人員須將有關票收回,否則須填具“銷售退貨證明單”。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條

財會部門應將銷售人員每日所售貨物記入分戶賬目,並填制“應收賬款日記表”送各分部,填報“應收賬款催收單”,送各分部主管及相關負責人,以加強貨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

財會部門向銷售人員交付催款單時,應附收款單據,爲避免混淆,還應填制“各類連號傳票收發記錄備忘表”,轉送營業部門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條

各分部接到應收賬款單據後,即按賬戶分發給經辦銷售人員,但須填制“傳票簽收簿”。

第二十六條

外勤營銷售員收到“應收款催收單”及有關單據後,應裝入專用“收款袋”中,以免丟失。

第二十七條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收款情況,填入“收款日報表”和“日差日報表”,並呈報財會部門。

第二十八條

銷售人員應定期(周和旬)填報“未收款項報告表”,交財會部門覈對。

第六章業務報告

第二十九章

銷售人員須將每日業務填入“工作日報表”,逐日呈報單位主管。日報內容須簡明扼要。

第三十章

對於新開拓客戶,應填制“新開拓客戶報表”,以呈報主管部門設立客戶管理卡。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銷售人員外出執行公務時,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辦申請,但須填具有關申請和使用保證書。

第三十二條

銷售人員用車耗油費用憑發票報銷,同時應填報“行車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