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管理規章制度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小區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區管理規章制度

小區管理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爲加強物業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定本規約。

第二條 本規約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須共同遵守。

第三條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規約一致。

第四條 本物業管理項目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南安市寶龍花園小區;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鎮競豐村寶龍花園;

物業類型:高層住宅;

建築物總面積:60873.48平方米。

物業管理區域:東接梅九公路;西接配電廠;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北圍牆;南接中年山寶龍花園南路。

第二章 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房屋的所有權人爲業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和表決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七)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八)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

(六)在小區進出和其它活動時,應文明禮貌,親善對待小區鄰里。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 物業的使用

第七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物業買賣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共有權:

(一)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等基本結構部分,走廊通道、門廳、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難層、設備層或其它配套設計等結構部分;

(二)由住宅業主或其與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垃圾通道、排煙排氣通道、水箱、水泵、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規定標識、建築智能化系統(含安防系統)、消防控制系統等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物業。

第八條 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九條 業主應按照有利於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熱、供氣、排水、通行、通風、採光、裝飾裝修、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等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係。

第十條 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徵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後,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告知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一條 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並與其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並按協議的約定從事裝飾裝修行爲,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得從事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爲,儘量減少影響鄰里生活。

每日施工時間爲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其他時間不得從事敲、鑿、鋸、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業主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位置安裝,並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 業主及物業使用人使用電梯,應遵守該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不得停放大門口、佔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隨意佔用他人車位。

第十五條 在日常生活中還禁止下列行爲:

(一)損壞或擅自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二)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三)亂拋垃圾,高空拋物;

(四)違反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塗改、刻畫;

(六)踐踏、佔用綠地,損毀樹木、園林;

(七)夜晚11:00後大聲猜拳、酒後鬧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賭、盜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它行爲。

第十六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飼養動物不得違反有關規定,並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禁止無證飼養寵物,飼養寵物的業主或使用人須到物業服務企業領取“飼養寵物許可證”,飼養寵物不得製造噪音或威脅他人安全;

(二)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嚴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絕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 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十七條 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爲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服務企業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予配合

第十九條 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未能提前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服務企業應向相關業主說明情況,並在第三方(如、居委會、派出所或業委會委員)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後相關責任人應及時做好善後工作。

第二十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 全體業主要按規定繳存、使用和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五章 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條 爲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經業主大會同意,授予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活動中行使以下權利:

(一)根據本規約配合業主委員會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二)以批評、規勸、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爲;

第二十四條 業主要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關費用後,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的,妨礙物業正常使用或造成物業損害及業主利益損失的,其他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和業委會有權勸阻、制止;業主拒不改正的,服務企業可暫停爲該單元供電、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未按規定交付的,業主委員會督促其限期交付,業主逾期仍不交付的,業主委員會或其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物業管理服務費收交繳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業主房號進行催討;仍不交付的,業主大會或其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的,相關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獨立使用並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於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二十九條 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當將本管理規約內容、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並自物業轉讓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將物業轉讓或者出租情況告知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條 本規約由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修改。修改後的規約,經業主大會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本規約未盡事項由業主大會補充。業主大會通過的有關本規約的決定爲本規約的組成部分。

小區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文明衛生標準: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專人打掃,室內經常打掃,做到窗明几淨。

2、院內鼠、蚊、蠅密度達標,廁所有專人每天打掃,保持清潔無臭味、管道暢通、無滴水。

3、院內無亂搭、亂建、亂放、亂堆、亂倒現象。

4、院內無飼養家禽家畜現象。

5、倒垃圾按時按指定地點,嚴禁院內亂擲菸頭、紙屑瓜果皮殼。

6、樓道暢通,無雜物堆放,嚴禁在過道里放爐竈,晾曬衣服繩索整齊有序,不影響市容和過路。

7、汽車、自行車在指定線內有序停放,駕駛人員洗刷汽車後要立即將污漬地面掃淨。

8、院內三線(電話、電力、電視線)線路整齊美觀。

9、保持院內花草樹木完整、美觀、地面無枯敗枝葉、雜草和棄物。

10、嚴禁住樓戶往樓下亂擲雜物。

11、下水道暢通無堵塞,窨井完好無損。

12、裝潢施工有序,建築材料定點擺放,廢土及時清運整理,無遺留現象。

二、責任範圍:

1、保潔員對所屬衛生包乾區要經常打掃,每日打掃不少於二次,保持包乾區整潔衛生。

2、生活區分片負責人要做好片內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責任人有權對片內違反制度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

3、住家戶要保持家庭內外整潔衛生,對庭院衛生負有責任。

4、衛生管理人員,要負責好大院衛生工作,每天要巡迴視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業主管理委員會對大院衛生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原則上每半月檢查不少於一次。

三、處罰規定:

1、凡查出衛生包乾區不衛生的,每次扣保潔員獎金50元,並責令其立即打掃。

2、住家戶亂倒垃圾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並責令立即清掃。

3、住家戶養家禽家畜,一但發現立即予以沒收,並罰款50元。

4、在院內亂擲菸頭者,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對住家戶亂堆亂放,亂搭亂建,除責令其清理外罰款100-3000元。

6、對損壞院內花草樹木者予以花木價值三倍罰款。

7、衛生管理人員(包括打掃衛生,打掃公共廁所人員)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髒、亂、差的每查出一次罰款100元。

8、院內亂停放車輛的每次罰款200元。

四、本規定自二0xx年三月十二日起執行。

小區管理規章制度 篇3

第一條爲了加強城市社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社區消防安全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實施%26lt;消防法%26gt;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城市街道辦事處、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和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指導下,按照本規定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立足現有社區組織機構,發揮管理和服務功能,發動和依靠羣衆,實行羣防羣治。

第四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街道辦事處、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的主要領導對管理範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總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社區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由辦事處負責人任主任、綜合治理辦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區居委會、駐社區有關單位人員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指導、督促和協調。

第六條社區居委會建立由居委會主任、居民小組長、社區巡邏隊、社會治安志願者、樓院長組成的社區消防工作小組。

第七條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之外的其他單位和社區居委會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條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作爲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內容,制定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組織、督促、協調社區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督促指導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定期開展社區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受理羣衆舉報,開展消防諮詢服務;

(三)負責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

(四)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提高社區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負責社區消防宣傳陣地的建設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轄區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並組織年度考評,落實獎懲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區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八)參與組織轄區火災撲救,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覈查火災損失。

第十條物業管理單位、社區居委會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按照街道辦事處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轄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維護轄區消防安全;

(二)對居民住宅樓院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巡邏,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樓道可燃物,發現和糾正消防違章行爲;

(三)負責轄區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檔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爲轄區老、弱、病、殘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務;

(六)轄區發生火災,及時組織疏散周圍羣衆,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火災撲滅後,應協助消防部門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覈查火災損失。

(七)爲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維修更換提供經費保障。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轄區列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監督工作;

(二)加強對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消防業務指導;

(三)配合公安消防機構對社區消防管理人員進行消防專業培訓;

(四)幫助社區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各項消防規章制度,完善消防業務檔案;

(五)指導社區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及時總結和推廣社區消防安全工作經驗;

(六)把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列爲社區民警職責,作爲評比考覈內容。

第十二條街道辦事處每季度應當對管理單位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單位、部位或場所施工、使用或開業前,有關消防審覈、驗收或者檢查手續是否完備;

(三)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四)單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消防培訓情況;

(五)滅火器材的配備和維護保養情況;

(六)燃氣、火源、電源的管理情況。

防火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時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單位整改,較大火災隱患或解決不了的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轄區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機構查處。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單位對轄區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對居民住宅的樓院、通道的消防檢查,每週不少於一次;對居民家庭隨時進行防火提示。

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應當建立消防巡邏制度。巡查的內容包括:

(一)用火、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小區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區消防車道或住宅樓通道是否暢通;

(四)消除火災險情,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利用現有滅火器材,實施有效處置。

巡查要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要記錄巡查的內容、部位、頻次及檢查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措施,並在巡查記錄上簽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糾正,較大火災隱患要及時報告責任區民警查處。

第十四條街道辦事處建立社區消防宣傳陣地,通過在社區內設立消防公益廣告牌、消防宣傳欄、消防宣傳櫥窗,在居民樓道設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營造社區消防安全氛圍。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對有關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宣傳教育,按照部署組織好本轄區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第十六條社區應當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的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要針對轄區的老弱病殘人員,加強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識的宣傳;學生放假期間,加強對轄區中小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增強羣衆消防安全意識。

第十七條城市消防站應當定期向社區開放,流動消防宣傳車應當深入社區,開展流動消防宣傳工作。

第十八條街道辦事處、物業管理單位和社區居委會應當定期組織羣衆到消防站參觀,開展火場逃生演練,提高羣衆的消防素質。

第十九條街道辦事處應當督促轄區單位主要負責人及重要崗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培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內應當懸掛張貼街道辦事處的社區消防建設示意圖、社區消防組織網絡建設圖及社區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條街道辦事處消防工作室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重點單位名冊和基本情況檔案;

(三)火災隱患檔案;

(四)火災統計檔案;

(五)防火檢查檔案;

(六)消防宣傳教育檔案;

(七)消防會議記錄;

(八)消防培訓檔案;

(九)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單位、社區委員會簽訂的《消防安全責任書》檔案;

(十)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二條社區居委會應當建立下列消防業務檔案:

(一)社區居委會基本情況檔案;

(二)轄區特護人員及家庭基本情況檔案;

(三)防火檢查檔案;

(四)消防巡查檔案;

(五)消防器材配備及維護檔案;

(六)居委會與各居民簽訂的《居民防火公約》檔案;

(七)消防宣傳活動檔案;

(八)消防會議記錄;

(九)其他有關檔案。

第二十三條社區消防安全工作應當作爲社區年度綜合檢查、考覈、評比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對在社區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轄區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因社區消防安全工作失職造成重、特大火災事故的,依法給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小區管理規章制度 篇4

XX小區服務管理(100個怎麼辦)

1、上崗前應該怎麼辦?

答:員工上崗前,仔細檢查着裝,做到整潔統一、按規定佩帶胸卡,帶好對講機等必備用品,方可上崗,由領班員列隊檢查。

2、員工交班時,怎麼辦?

答:員工交班前,應做好本崗位的工作記錄,認真做好與下一崗人員的交接工作,與接班人員共同進行崗位巡視,對崗位上曾發生的問題,認真與接班人員交代清楚,物品移交清楚,在接班人員簽字認可後,方能交班。對於正在處理的問題,在得到領班認可後,方可交接,否則,必須處理完畢才能進行交接。

3、到交班時,接班人員沒到位,怎麼辦?

答:崗上人員交班時,接班人員沒到位,應通報當值領班,說明情況,當值領班應與接班領班共同協商,安排好接班人員,以保證按時交接。在接班人員沒到位時,崗上人員不得離崗。

4、正在進行交接班,崗位上發生問題時,怎麼辦?

答:員工正在進行交接班,但崗位上發生問題,應暫停交接,以接班人員爲主進行處理,交班人員應做好協助工作,待問題處理完畢後,方可繼續交接。領班員和領班員交接班時應把所有崗位的出勤情況登記清楚,檢查各崗位的物品,帶領本班人員妥善處理崗位中所發生的問題。

5、人員進出流量較大時,怎麼辦?

答:員工在崗位上發現進出人員流量較大時,應注意人員的流向,做好巡視工作,大堂接待應主動爲客人開啓玻璃門,以方便客人進出。門崗發現大批外來人員進出小區,又無明確目標時,應仔細做好盤查工作,無出入證嚴格控制進入小區。如發生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領班員。

6、外來人員在小區閒逛,怎麼辦?

答:發現外來人員在小區閒逛,應上前有禮貌地進行詢問,弄清其逗留在小區的目的,確屬閒逛與業戶無關係,應勸其離開並進行記錄,必要報領班處理。

7、外來人員欲在小區攝像、拍照時,怎麼辦?

答:遇有外來人員欲在小區攝像、拍照,應加以制止,問清原因,確需攝像、拍照的,應與管理中心聯繫,得到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必須加以制止,並勸其離開,必要時採取強制措施。

8、業主贈小禮品或小費時,怎麼辦?

答:客人贈送小禮品或小費時,管理員應該婉言謝絕,如難以推辭的,收下後應交管理中心統一處理。

9、拖欠管理費怎麼辦?

答:住戶拖欠管理費用,應用電話或書面的形式通知該戶講明所欠費用、滯納金和交費期限,如期限已過仍未交費,應派專人追繳,對拒不交費的,講清“你不交費,不能保證爲你提供服務(包括水電供給)”,必要時採取法律手段。

10、業主出差或長期不住怎麼辦?

答:業主出差或長期不住,首先了解業主外出需要的時間,及時做好記錄,並提醒其關閉水、電、暖、氣等家用設施,同時確定每月管理費的收繳。

11、不交停車佔道費或場地養護費怎麼辦?

答:經多次做工作仍不交費的控制車輛出入。

12、租住戶不按時交納費用,怎麼辦?

答:租住戶交納物業費用應在業主的租房合同中予以明確約定屬於業主交的由業主交納,屬於租住戶交的由租住戶交納,租住戶不交納時,業主負違約責任。

13、住戶因房屋質量問題拒付各項物管費用怎麼辦?

答:承接物業時住戶已簽收,房屋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和保修範圍內,由開發商負責維修。我們應積極主動給住戶聯繫催辦幫助解決問題,保修期已過出現的問題,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由我公司申請維修資金負責維修。因爲經費的用途和徵收渠道的不同,住戶不能因此拒付各項物管費用。

14、租住戶違反小區管理規定,怎麼辦?

答:租住戶與業主或其他單位籤租房合同時業主必須告知租住戶業主管理公約和小區的管理規定,若租住戶違反的應按相應條款處理,租住戶不履行處理義務的,業主要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15、住戶散佈不利於公司聲譽的言論怎麼辦?

答:如發現住戶散佈不利於公司聲譽的言論要及時制止,招呼住戶到旁邊或請其到管理中心商談溝通,確因我們的問題,主動致歉並及時反饋信息,如是無中生有,告之其行爲的危害性,“你以觸犯法律”,造成嚴重後果可提起訴訟。

16、在物管區域內,小孩與家人失散時,怎麼辦?

答:詢問孩子的姓名,年齡、住哪裏,父母是誰,如孩子不能說清,帶回管理中心妥善安排,通過小區廣播或報亭,告知孩子的基本情況,如不在小區居住,送當地公安機關。

17、住戶在物管區域內擺攤、設點怎麼辦?

答:嚴禁私自擺攤設點。如小區設有專門的攤點,應經過申請並交納有關費用後,按規定擺攤設點。

18、遇到住戶借用公用物品時,怎麼辦?

答:如遇到住戶借用公用物品時,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儘量滿足住戶的需求,應登記姓名、樓位、單元、房號,約定歸還時間,並講明物品使用方法;如逾期不還的,應及時加以督促。

19、發現小區有管理不到位的疵點怎麼辦?

答:如發現小區內有管理不到位的疵點,首先應及時告知領班,講明不到位的具體情況,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管理中心健全管理制度,並解決存在問題。

20、業主送表揚信或錦旗怎麼辦?

答:感謝業主的理解與支持,這是業主對我們工作的肯定,更應作爲動力,激勵我們把工作做得更好,讓業主更加滿意。

21、發現工作人員嚴重失職被業主圍困怎麼辦?

答:工作人員嚴重失職被業主圍困應及時上報,服務管理中心或主管應控制事態發展,減小影響,及時與受害業主溝通,就損失情況和失職人應承擔的責任及處理結果均要以書面的形式告知業主。

22、住戶的自行車、摩托車不存入車棚(庫),怎麼辦?

答:住戶的自行車、摩托車不存入車棚(庫),敬請住戶遵守小區統一管理規定,積極配合我們的工作,如果未見住戶,可在座背墊貼上通知單,有可能的話將車移至安全的地方看管。

23、家庭寵物在小區內亂竄、狂吠、隨地大小便,怎麼辦?

答:請住戶遵守《業戶手冊》和西安市寵物豢養的有關規定,嚴禁無證養寵物;更不允許在小區內遛寵物,防止寵物隨地大小便嚇着小孩,由寵物引起的衛生污染成其它責任問題由該業主承擔。

24、業主提出需要哪一項特約服務時,怎麼辦?

答:業主提出需要哪一項特約服務,如我們有特約服務項目,及時爲業主提供優質的服務,如我們沒有業主需要的服務內容,應積極幫助其聯繫,如確實無法滿足業主的要求,必須婉轉回復並表示歉意。

25、住戶家門打不開,求助時怎麼辦?

答:接到求助5分鐘內趕到現場,並做好安撫工作,請住戶不要着急並實施救助,如沒有辦法打開門鎖,經住戶同意及時與開鎖公司聯繫,直到將門打開後,再離開現場。

26、大堂衛生有不整潔現象時,怎麼辦?

答:大堂衛生有不整潔現象時,屬舉手之勞之事,管理員應立即加以解決,需清潔工清理時,應通知清潔工加以處理,屬拖延怠慢不履行職責的應及時報告。

27、共用部位堆放垃圾及物品怎麼辦?

答:共用部位嚴禁堆放垃圾及物品,已堆放的限住戶在短期內清除。如遇到住戶正傾倒垃圾,必須立即制止,指明垃圾傾倒處,告戒其公用部位嚴禁倒垃圾和堆放物品,如再有此類事件發生,將收取違約金。

28、進行清潔工作時,住戶要通過時怎麼辦?

答:住戶要通過時,應停止工作,主動爲其讓道並表示歉意。

29、外來送盒飯的進入大堂時,怎麼辦?

答:遇有送盒飯的進入大堂,檢查有無出入證,如沒有,告戒其及時辦理出入證,並勸其走貨梯或地下室外出,禁止使用客梯。

30、新聞單位人員前來進行採訪時,上級領導或外地參觀團來小區參觀視察時,怎麼辦?

答:遇有新聞單位人員前來進行採訪,管理員沒有回答任何問題的義務,應有禮貌地請其到管理中心聯繫;上級領導或外地參觀團來小區參觀視察時,應及時通知服務管理中心,並告知去向。

31、外來人員詢問租戶事宜時,怎麼辦?

答:遇有求租者詢問租房事宜,應有禮貌地加以接待,同時與管理中心取得聯繫,指引其到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洽談租房事宜。

32、業主或外來人員醉酒時,怎麼辦?

答:業主醉酒時,應將其帶到影響較小的地方休息,酒醒後讓其離開;如醉酒鬧事應報告領班採取強制措施。外來人員醉酒,應勸其儘快離開,鬧事者,採取強制措施,送派出所處理。

33、業主突發急病需救治時,怎麼辦?

答:業主突發急病需救治時,應立即報告領班同時迅速聯繫急救車,與外面停放的車輛協商,或叫出租車送醫院救治,並迅速與其親屬聯繫。

34、發現有可疑人員時,怎麼辦?

答:巡樓時發現可疑人員逗留時,應有禮貌地詢問其去向,弄清其進入小區目的,對無明確目的者,應帶到管理中心進行處理。

35、保安員巡樓時聽到或看到事故發生後,怎麼辦?

答:巡樓時聽到或看到事故發生,應中斷巡樓,火速趕赴現場,通知有關人員並協助處理工作。處理結束後,繼續巡樓。

36、巡樓發現有人故意損壞管區設施時,怎麼辦?

答:巡樓發現有人故意損壞管區設施,應立即加以制止,並詳細詢問其姓名、單元,設施損壞情況等,並帶回管理中心處理。必要時,與公安機關聯繫。

37、晚間巡樓發現業主門沒上鎖時,怎麼辦?

答:巡樓發現業戶門沒上鎖時,應立即進行通報,必須同時二人進行外圍檢查,確信無疑時,設法通知業戶,並做好情況詳細記錄。

38、住戶家被盜竊怎麼辦?

答:如盜竊正在發生,及時通知附近可聯絡人員,協助抓捕。如盜竊分子已逃逸,及時通知領班告知住戶並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的現場勘察,就此事件做好詳細記錄、以備查考。

39、發生突發事件或設備缺陷給住戶造成影響,以至有賠償要求怎麼辦?

答:在平時應該注意日常保養、巡迴檢查及時改進,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因工作失誤造成影響,及時做好業主的安撫工作,並協商解決,同時追查有關人員的責任。

40、發生突發事件怎麼辦?

答:遇有突發事件應按照以下四個原則應急處理:⑴快速反應原則:當值保安/班組長接警後必須在5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保衛部主管在當值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必須在6分鐘內到達現場;保衛部主管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應在10分鐘內到達現場;⑵統一指揮原則:處理突發事件由主管經理負責統一指揮;在特殊的情況下,由保衛部主管負責統一指揮;保衛部班組長協助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⑶服從命令的原則:保衛部班組長需無條件服從保衛部主管的命令,並負責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作詳細記錄;⑷團結協作原則:保衛部作爲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行使公司賦予的指揮權和處理權,公司任何部門或個人不應干預。在保衛部做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衛部處理好突發事件。

41、發生水浸事件怎麼辦?

答:如發現物業區域內有漏水現象,必須到現場觀察採取以下措施:⑴檢查漏水的正確位置及所屬水質,例如衝廁水、工業用水或排水等,並在許可能力下立即想法制止繼續漏水,如關上水閥。若不能制止時應立即通知工程人員、服務管理中心經理及中央控制中心,尋求支援。在支援人員到達前須儘量控制現場,防止範圍擴散。⑵觀察四周環境,漏水是否影響各項設備。如:電機房、電力變壓房、升降機、電線槽等。⑶利用沙包及可利用之雜物堆築,防止漏水滲入升降機等設備,並須將升降機立即升上最高樓層,暫停使用,以免被水浸而使機件受損。⑷利用現有設備及工具,設法清理現場。⑸如漏水可能影響日常操作,保養及申報保險金等問題,須拍照以作日後存檔及證明材料。⑹通知清潔員清理現場積水檢查受影響範圍,通知受影響住戶。⑺平時巡檢時,應留意污水池;窨井是否被淤泥、雜物、塑料袋等堵塞,並隨時加以清理乾淨。⑻平時必須留意升降梯井道,地下室集水井等曾有水浸記錄的場所,備妥沙包以備應急之用。

42、電梯困人怎麼辦?

答:如遇到電梯困人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⑴把電梯主電源拉開,防止電梯以外啓動,但必須保留轎廂照明。

⑵確定電梯轎廂位置。

⑶當電梯停在距某平層位置約±60cm範圍時,維修人員可以在該平層的廳門外使用專用的廳門機械匙打開廳門,並用手拉開轎廂門,然後協助乘客安全撤離轎廂。

⑷當電梯未停在上述位置時,則必須用機械方法移動轎廂後救人。步驟如下:①轎門應保持關閉,如轎門已被拉開,則要叫乘客把轎門手動關上。利用電梯內對講電話,通知乘客轎廂將會移動,要求乘客靜待轎廂內,不要動。②在曳引電動機軸尾裝上盤車裝置。③兩人把持盤車裝置,防止電梯在機械鬆抱閘時意外或過快移動,然後另一人採用機械方法一鬆一緊抱閘,當抱閘鬆開時,另外兩人用力絞動盤平裝置,使轎廂向正確的方向移動。④按正確方向使轎廂續地緩慢移動到平層±15cm位置上。⑤使抱閘恢復正常,然後在廳門對應轎門外機械打開轎廂,並協助乘客撤出轎廂。

⑸當按上述方法和步驟操作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救援及時通知物業區域電梯維修保養承辦商做出處理。

43、遇到天然氣泄漏時怎麼辦?

答:及時報告,聯絡相關單位,控制現場,防止明火,疏散人羣,防止閃爆。

44、發生火災怎麼辦?

答:樓層發生火災時,電梯管理員應立即擊碎玻璃按動“消防開關”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電梯運行到基站後,應使乘客保持鎮靜,疏導乘客迅速離開轎廂;走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電梯管理員應即刻停梯,疏導乘客迅速離開轎廂,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滅火控制火勢蔓延;對於上述兩種情況,電梯管理員應及時通知小區消防中心和本地消防中心及時做好詳細記錄並協助消防中心開展滅火工作。

45、發現公安機關通緝的犯罪分子怎麼辦?

答:如發現公安機關通緝的犯罪分子,注意其自然特徵及去向,並及時向領班彙報,領班可根據情況派人跟蹤監視,及時報告其位置,並與公安機關取得聯繫。

46、監控系統出現誤報,怎麼辦?

答:監控系統出現報警,中控室聯絡就近保安員立即趕往報警地點,同時與保衛部及時聯絡,確認誤報後,儘可能地瞭解誤報詳情並作好記錄。

47、遇到高空拋物造成損失或人員損傷時,怎麼辦?

答:抓住肇事者,由肇事者承擔責任,未抓住肇事者,可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48、管區內發生犯罪案件怎麼辦?

答:及時封閉保護現場,快速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繫並向上級領導彙報,疏散圍觀羣衆,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現場勘察,並就詳情做好記錄。

49、發現小孩或學生在車道上騎車玩耍怎麼辦?

答:如發現小孩或學生在車道上騎車玩耍時,及時勸離,講清在車道上騎車玩耍的危險性,只有這一次,不允許有下次。

50、在管理區域內,業主財產、人身安全受到損害時怎麼辦?

答:我們有責任和義務挺身而出保護業主財產、人身安全不受損害;積極參加搶險救災活動;及時制止各類違法犯罪行爲,並將犯罪分子扭送當地公安機關或撥打110求助;不得坐視不管,臨陣退縮。

51、地上地下停車場內住戶的汽車在停放期間造成損壞要求賠償怎麼辦?

答:住戶的車輛在停車場停放,必須辦有車險且在有效期內,如無車險停放按合同約定將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物業公司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聯絡保險公司進行賠償,並追查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52、遇到客戶大件物品欲從客梯上下時,怎麼辦?

答:遇客戶欲將大件物品從客梯運上時,應詢問送哪一單元,如屬應從貨梯運送的,應有禮貌地勸其使用貨梯,禁止其從客梯運送。遇客戶將大件物品從客梯運下,應主動上前詢問其屬哪一單元,如屬應從貨梯運送,且又沒得到管理中心同意,從客梯運下的,應有禮貌地說明電梯使用規定,並檢查電梯轎廂有是否受損情況。

53、客戶大件物品確需從客梯運送時,怎麼辦?

答:遇有客戶大件物品確需從客梯運送時,又值客梯運行高峯時,應向客戶說明情況,避開高峯,才能運送。在需運送時,應報告領班,由領班派員,將電梯開手動爲客戶運送。

54、亂搭亂建怎麼辦?

答:爲保證小區的整體美觀,對亂搭亂建行爲堅決制止,已搭建的限短期內拆除,防止蔓延,如逾期不拆除,告知主管部門後強行拆除。

55、遇有客戶將物品在地面上拖拉時,怎麼辦?

答:員工看見客戶將物品在地面上拖拉時,應迅速加以制止,以保護地面完好。如因客戶的拖拉造成地面等損壞的,應詳細詢問其單元、姓名等情況,並報告領班進行處理。

56、客人慾將物品堆放大堂時,怎麼辦?

答:客人慾將行李物品等堆放大堂時,應有禮貌地詢問其需堆放的時間,

並指定其堆放位置,提醒其儘快拿走,不得長時間堆放。

57、遇客戶手提行李欲進出大堂時,怎麼辦?

答:遇客戶手提行李欲進出大堂,應快速上前爲其打開玻璃門,讓其進出,並主動做好協助工作。

58、客戶攜帶易污染物品走出客梯時,怎麼辦?

答:當看見客人攜帶易污染物品走出客梯時,應有禮貌地向客戶說明大廈管理規定,並對電梯轎廂進行檢查,發現有被污染的情況,應按第71條處理。

59、客人攜帶物品通過大堂直接裝車運出時,怎麼辦?

答:客人攜帶物品通過大堂直接裝車出門,管理員應有禮貌地提醒客人應遞交有效出門證,並進行覈對,無誤後方可放行,並通知門崗。

60、不慎損壞大堂內的各類設施或裝飾物時,怎麼辦?

答:遇有不慎損壞大堂各類設施或裝飾物時,應仔細查看受損情況,詢問損壞客人單位、姓名、樓層、單元、房號詳細記錄情況,並請其簽名認可,同時應報告領班,加以處理。

61、客人要求將物品暫時寄放時,怎麼辦?

答:客人要求短時間代爲保管物品時,應仔細察看和詢問物品的種類、數量,保管時間及原因,需保管時間超過一小時的,需得到領班認可,屬易燃、易爆物品,一律不代爲保管。

62、有人在大堂大聲喧譁時,怎麼辦?

答:遇有人在大堂大聲喧譁,應有禮貌地加以制止,請保持安靜的生活環境,以免妨礙別人休息。

63、業主提出需要幫助,但職權範圍內無法做到時,怎麼辦?

答:應耐心聽完客人要求,職權範圍內無法辦到時,應主動向業主說明情況,並報告領班,由領班處理。

64、業主認領遺失的物品時,怎麼辦?

答:業主前來認領所遺失的物品時,應認真進行覈查,並請其出示有效證件,詢問其工作單位,記錄在案,並請其在《遺失物品認領登記本》簽字後,方可發還。

65、業主向管理員投訴時,怎麼辦?

答:遇有投訴,應耐心傾聽投訴內容,並向客戶致歉,迅速採取措施,當即進行處理,並向領班報告。

66、業主需代爲叫出租車時,怎麼辦?

答:遇到業主要求代爲叫出租車時,應詳細詢問需用車時間,車型並通知門崗,代爲叫車。

67、業主之間發生矛盾時,怎麼辦?

答:遇到業主之間發生矛盾,應主動上前進行勸說,使其平靜,做好矛盾的緩解工作,並勸其離散。

68、遇有業主情緒激動甚至辱罵時,怎麼辦?

答:遇有業主情緒激動時,應進行耐心勸導,使其平靜,發生辱罵甚至動手情況,切忌採取對立態度,並報告領班,進行處理。

69、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管區域時,怎麼辦?

答:客戶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小區,應查明是否屬施工用品,並督促其妥善保管,如非施工用品,一律不得進入。

70、外來人員要求代爲轉交物品時,怎麼辦?

答:遇外來人員要求代爲轉交物品給業戶時,應有禮貌地說明情況,不進行此項工作的服務,但業戶事先要求而又同意者除外。

71、遇到有人詢問物管區域內,住戶的有關情況時,怎麼辦?

答:不能隨意提供住戶情況,可弄清其動機,必要時將其帶到管理中心處理。

72、外來車輛希望臨時停於車道時,怎麼辦?

答:如遇外來車輛,必須問清所需臨時停放的時間,原則上不給予停放。時間很短的,應引導其停放到適當位置。管理員必須保證車道暢通。

73、外來人員到小區亂貼廣告,怎麼辦?

答:如遇外來人員到小區亂貼廣告時,應立即加以制止,講明小區管理規定,令其將已貼出的廣告全部收回(包括前者所貼的廣告一併收回)並打掃衛生以示教育。

74、推銷人員進入小區搞推銷活動怎麼辦?

答:推銷人員在小區搞推銷活動,如未經過管理中心同意,立即制止,並及時上報,將其帶到管理中心接受處理。

75、計劃檢修停水、停電、停暖怎麼辦?

答:必須提前三天通知住戶做好準備工作,並告知恢復時間。因檢修給住戶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敬請住戶諒解。

76、遇電梯保養維修時,怎麼辦?

答:遇電梯保養維修時,管理員應將維護保養、暫停使用的標牌擺放於被維修保養梯的轎廂外,以示通告。

77、發現客人物品遺忘在大堂時,怎麼辦?

答:發現客人物品遺忘,應妥爲保管,並做好記錄,交領班處理,必要時,發失物招領通知。

78、工程人員進戶維修,怎麼辦?

答:工程人員進戶維修,應按以下步驟進行維修:

⑴按門鈴:到達業主家門口輕按門鈴三下,如果無人應答,應間歇十秒鐘再按三下。不要連續按或按住不放。⑵進入:業主開門後,主動招呼“您好”以所掛工作牌說明自己的身份,並出示維修單,在業主許可下進入室內維修地點。進入前穿上自帶的拖鞋或鞋套,進入後不要在室內隨意走動。⑶修理:先擺好工具包,打開所帶的毛巾或塑料墊,以免弄髒地面。修理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當修理中必須移動有關物品時,應先徵得業主同意,並小心輕放。⑷清場:在修理過程中儘量防止滲水,防止垃圾散落;工作完畢後把污水擦乾,清掃污垢、廢料,或把散落在地上、踢腳線上的牆粉、線頭清掃乾淨,把移開的物件搬回原處。⑸驗收:不論是水、電、暖某個維修項目,修完後必須請業主驗收。禮貌地出示維修服務價格表,寫明維修費用,請業主在維修單上簽名,在維修規範服務考覈表上填復意見。業主不籤複意見,不能作爲修理工序完畢。⑹完畢:維修完畢不要久留,以免影響業主正常的生活秩序。離開業主家時,說聲“打攪了”、“有什麼需要再聯繫”。出門應面向業主後退幾步,到門口轉身說“再見”。

79、施工人員欲乘客梯上樓時,怎麼辦?

答:施工人員欲乘客梯上樓,應詢問樓層房號、能走貨梯一律從貨梯上下。確需乘客梯的,應避開人流高峯。

80、施工人員不經允許在公共部位施工時,怎麼辦?

答:發現施工人員不經允許在公共部位施工時,應加以制止,並督促其清理好場地,檢查是否造成損壞,造成損壞的,應作好詳細記錄,請施工負責人簽字認可,交領班處理。

81、施工人員施工超出所規定時間或噪音較高時,怎麼辦?

答:施工人員施工超出規定時間施工或噪音較高時,應加以制止,說明小區的規定,並提醒注意。對屢勸不聽者,及時彙報。

82、施工隊未辦理動用明火手續,動用明火時,怎麼辦?

答:應立即加以制止,並通知施工負責人,強調小區管理規定,同時給予適當的違約金處罰。

83、施工隊未經同意,在管區留宿時,怎麼辦?

答: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在管區留宿的,應責令其立即離開,通知施工負責人,重申物業區域管理規定,不聽勸阻的,可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

84、業主裝修聘請沒有資質小裝修公司或個體戶進行裝修怎麼辦?

答:按照《裝修管理規定》讓其書面承諾裝修質量,如有改動管線者,其裝修押金在一年後退給。

85、損壞小區綠化怎麼辦?

答:無意中損壞綠化區域的,應及時制止,並勸說其過往時應繞過綠化區域;如故意在綠化區域玩耍、打鬧、或進行踐踏的,管理員應及時加以阻攔,並告戒其破壞綠化帶的行爲要受到處罰勸其儘快離開;及時查看受損情況,做好記錄。受損區域嚴重的應收取相應的恢復押金。

86、業主搬家時怎麼辦?

答:⑴用戶必須提前至少一天通知管理中心搬出的日期,以便安排載貨電梯或貨車上落貨物的地方。⑵工程部到用戶室內對設施設備等進行安檢,將安檢的記錄交服務管理中心。⑶服務管理中心確認用戶可否搬離,如不合格請用戶整改合格方可搬家。⑷用戶到服務管理中心結清管理費和所用各表顯示之費用,退還鑰匙。⑸用戶填寫出門證經服務管理中心簽字蓋章交門衛放行。⑹管理部記錄用戶變動情況,工程部停止該戶電、暖、氣等之供應。

87、住戶反映計量表不準,怎麼辦?

答:如遇到住戶反映計量表不準,應及時派專人查看,經住戶同意將計量表送交計量部門校驗。如果在保修期內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超過保修期,費用由住戶承擔。校表期間的費用按計量表最近一個月的日平均數乘以實際天數計算。

88、挖掘小區場地、道路,綠化帶怎麼辦?

答:有人未經批准,擅自挖掘小區場地、道路、綠化帶時,應立即制止,並及時與服務管理中心聯繫。如建設配套設施相關單位挖掘,給同意,交納保證金,限定恢復時間,在施工現場設立相應的警示標誌後施工。

89、裝修工人未辦理出入證怎麼辦?

答:裝修工人未辦理出入證,第一次予以放行,並通知裝修負責人及時辦理出入證,如還未辦理不予放行。

90、裝修改變或損壞房屋原有結構怎麼辦?

答:如書面申請經過同意的,按申請的內容進行裝修,未經同意的,責令其停止裝修恢復原狀,並按裝修條款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1、空調未按指定位置安裝怎麼辦?

答:爲了不影響樓層整體的美觀,所有樓層在裝修過程中已提前指定了安裝空調設備位置,在視覺效果上給人一種整齊、統一、有序的感官效果。同時在住戶入住前必須告知空調安裝的位置,避免私自改動空調安裝位置。一但發現安裝位置不統一,必須及時通知該住戶重新安裝。

92、包封水錶、水閥門、暖氣閥門、跑風、天然氣管道,怎麼辦?

答:爲便於維修,嚴禁將水錶、水閥門、暖氣閥門或跑風,包封死。裝修時確需包封必須做成活動的,以便利於今後維修否則不得包封;天然氣屬專業公司管理,爲防止不安全隱患,裝修時嚴禁包封和改動天然氣管道,如確需改動必須有天然氣公司的書面同意。

93、改動暖氣管道怎麼辦?

答:小區採用地輻射供暖,支管道預埋於地下,主管道嚴禁改動,如改動必須提前寫申請,經同意除保證質量外,還需交納一定的質量保證金,一年後無質量問題時退還。

94、牆體外安裝防護網,雨陽蓬、晾衣架,廣告牌怎麼辦?

答:爲保證外牆的整體美觀,不得在外牆安裝防護網,雨陽蓬、晾衣架、廣告牌、如廣大業主要求安裝時,必須經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同意後統一安裝,全部費用由業主自行承擔。

95、供電局通知停電怎麼辦?

答:及時通知住戶,當兩市電全停,啓動發電機退出市電聯繫開關,合上發電機聯繫開關,嚮應急負荷供電,每隔15分鐘檢查一次發電機運行情況,如燃油量水溫等,監視市電進線電壓,儘快與供電局聯繫,一旦市電恢復正常,立即退出發電機電源,恢復市電供電,做好記錄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市電失壓,發電機如不能正常自動啓動,則用手動啓動。

96、發現準備安裝太陽能怎麼辦?

答:鑑於小區已有一年四季的集中熱水供應,又因爲安裝太陽能不僅影響屋面的使用壽命和防水,而且影響小區的美觀;所以小區一律禁止安裝太陽能。發現準備安裝太陽能的業主,應該一律做好解釋工作,並且予以制止。

97、檢查裝修人員發現住戶未寫《改動管道申請》,而擅自加以改動怎麼辦?

答:私自改動任何管道結構是違反《裝修規定》的行爲。經查看現場,屬於改動共用主管道部分,一律要恢復原狀,屬於自用支管道部分,必須補寫申請,由物業公司認定允許改動的部分可以自行改動,但必須經過管理人員查驗,並留有一定數量,一定期限的質量保證金。

98、住戶改動管道造成二次試壓漏水怎麼辦?

答:住戶所漏裝修公司改動管道造成二次試壓漏水的,不僅要承擔因漏水所造成相關業主的損失,而且繼續修理應請物業公司指定的質量可靠的修理單位或原施工單位進行,修理費用由該業主或裝修公司負責。

99、業主承接物業時,查驗發現問題怎麼辦?

答:將發現的問題歸納羅列清楚,通過工作聯繫單,送達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指定的維修商簽收,在限定的時間內完成整修,同時物業管理人員應代業主做好監督與初驗收工作。

100、因維修量大住戶需要維修而人員不夠怎麼辦?

答:如不能及時上門維修,必須向住戶說明情況並表示歉意,約定上門服務時間要如期上門,加快速度及時維修如屬維修人員暫時緊張,應及時給住戶說明情況,並致歉意。切忌不溝通,不履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