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工會委員會例會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工會委員會例會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工會委員會例會制度

學校工會委員會例會制度1

一、工會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1—2次例行會議,並由工會辦公室做好會議記錄。

二、工會委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期間不得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積極發言討論,發言實事求是、有針對性,真實反映所瞭解掌握的情況和教職工的心聲;

三、會議不準遲到、早退,因事不能到會,須向學院工會主席請假;

四、每次會議除貫徹執行上級工會的決策部署和安排的工作任務外,應根據學院具體情況增加議題;

五、每次會議召開,事先要有會議議程,做好會議前的準備,做到開短會又解決具體事情。

學校工會委員會例會制度2

爲及時傳達和貫徹執行學校、學院和上級工會組織的有關指示和決定,開展好學院工會工作,特制定本工會委員會例會制度。

1.工會委員會例會由工會主席主持召開,出席對象爲工會主席、工會委員和工會小組長。

2.會議內容有:學習有關文件,傳達有關精神,研究和部署有關工作,聽取各工會小組工作情況彙報,聽取反饋上來的教職工意見、建議等。

3.例會時間原則上每月月初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或重大事項可視具體情況隨時召開。

4.每年初工會委員會例會,主要是根據學院和校工會年度工作計劃,制定院工會工作計劃。

5.每月例會,總結佈置工會階段性工作,同時檢查工會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

6.每年末工會委員會例會,進行工會工作總結,並進行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評選。

7.每次會議均由工會組織委員予以記錄。

學校工會委員會例會制度3

校工會辦公室會議一般一週舉行一次,必要時可以臨時召集開會。工會辦公室會議由常務副主席主持。

(1)執行和組織實施工會主席會的決定。

(2)通報近期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研究下階段工作。

(3)組織傳達、學習上級工會和學校重要會議和文件精神。

(4)建立通報、督察制度。凡工會辦公會議的有關決定,應及時通報,以便執行。定期聽取並檢查基層工會落實校工會佈置工作情況及開展工作情況,切實保證信息暢通。

學校工會委員會例會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促進工會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民主化,提高會議質量、議事效率和決策水平,更好地發揮工會委員會在學校權益維護、民主管理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事業單位工會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條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則。

 第二章會議制度

第二條工會委員會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必要時可召開擴大會議。

第三條工會委員會會議由工會主席主持。會議召開前,由工會辦公室負責將會議時間及地點、主要議題提前通知與會人員,如有相關文字材料,原則上提前三天發給與會人員。

第四條工會委員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應在會議召開前向工會辦公室請假。

第五條工會委員會會議根據研究議題內容和工作需要,由會議主持人確定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列席會議的人員沒有表決權,但可以就會議討論的有關問題發表意見。

第六條工會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必須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如需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經工會主席簽發後,由工會辦公室統一對外傳達公佈。

第七條凡內部掌握未經批准不宜傳達、不宜公佈的事項,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如有違反者按組織紀律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章議事範圍

第八條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工會的重要事項。以下重大問題須經工會委員會討論決定:

(一)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的工會工作報告、財務工作報告;

(二)工會工作計劃、總結;

(三)確定工會經費預算、決算及重大經費支出。

(四)有關教職工權益的重大問題和向行政、教代會提出的重大建議。

(五)工會委員會和專門工作委員會人事安排以及工會換屆安排等有關事項。

(六)工會先進集體或個人評選推薦,以及確定出席上級工會代表會議的代表人選等。

(七)由工會委員會討論和決定的其他問題。

四章會議表決

第九條會議如有表決事項,應當在表決前進行充分討論,達成基本共識後再行表決;表決事項應當由應到會人員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能通過。

第十條表決可以採用舉手、無記名投票或其他方式,具體方式由會議主持人根據情況或在徵求與會委員的意見後決定。表決結果由會議主持人當場宣佈。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規則由學校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則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