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職業技術學校章程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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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職業技術學校章程範本

信息職業技術學校章程範本

  序 言

xx市信息職業技術學校的前身爲創建於xxx年的xxx駐省中學堂速成師範科。歷經xxx駐省師範學校、xxx甲種師範講習所、xxx縣立鄉村師範學校、xxx縣立簡易師範學校等時期,xxx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進入新的發展階段。xxx年由初師升格爲中師,更名爲湖南省xxx師範學校。xxx年革命老人謝覺哉親筆爲學校題寫校名“xxx師範”。xxx年由xx地區劃歸xx市管轄,xxx年加掛xx市信息職業技術學校校牌,轉型中等職業教育。xxx年9月校址由xxx縣城整體遷入xx市xx區。

學校校慶日爲10月8日。建校以來,本校始終與國家民族共命運,走在時代前列,全力培養人才,服務經濟社會,爲國家基礎教育和經濟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在湖南教育史上寫下了光輝的一頁。本校是“國家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湖南省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和“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

本校秉承“厚德、尚美、精藝、樂業”的校訓,遵循“關注學生全面發展、終身發展,培養陽光自信的職業人”的辦學理念,堅持“人才強校、文化立校、品牌興校、創新活校”的發展思路,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建設市內領先、省內一流、國內知名的職業教育品牌學校。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推進依法治校,規範學校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xx市信息職業技術學校,英文表述爲xxxx

(簡稱:xxx)。學校住所地爲xx市xx區環xx園xx路xx號,郵編:xxxxxxxx。學校官方網址:xxxxxxxxxxx。

第三條 學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舉辦、主要實施中等職業教育、經登記機關批准的非營利性事業單位法人。學校依法自主辦學,接受國家監管和社會監督。xx市教育局爲學校的主管部門。

校長爲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條 xx市人民政府依法對本校進行監管:覈准學校章程、任免學校負責人、提供辦學資源、保障穩定的經費投入、尊重學校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辦學自主權,保障學校辦學活動不受校外任何組織、機構和個人的非法干涉;治理學校周邊環境,爲學校營造一種良好的育人環境;對學校資產設備使用進行監督,對學校辦學質量進行督查。

第五條 學校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培養與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求相適應,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具有綜合職業能力和陽光自信、自強自立人格,在生產、服務、技術、管理等一線工作的技術技能型人才。

第六條 學校根據xx市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和本校實際,依法依規自主設置專業,主要開設師範類、信息技術類和現代服務類三大類專業。

第七條 學校以舉辦中等職業學歷教育爲主,同時承擔xx市幼兒園教師培訓,開展職業技術培訓。

第八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中國共產黨學校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黨委”)發揮政治核心與監督保障作用,教職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第九條 學校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公開、黨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爲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有關情況提供便利,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本校師生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依法治校、規範辦學、自主發展的要求,定期制定中長期事業發展規劃,並形成和健全自評機制,促進學校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 職能與任務

第十二條 學校以人才培養爲根本任務,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活動,傳播知識,傳承文化,促進發展。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國家有關政策,制定招生方案、標準、程序和規則。主要面向xx地區、輻射湖南全省招生,招生對象爲合格初中畢業生。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發佈的指導性教學文件制訂實施性人才培養方案,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構建人才培養質量監控體系,保障人才培養質量。對經考覈合格的學生,頒發學歷證書。

第十五條 學校加強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建立健全畢業生跟蹤服務制度,維護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製定內部管理辦法並報上級部門覈准,確定學校內設機構及崗位設置,實行公開招聘和全員聘任制,實施績效考覈和績效工資制。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規範財務管理,依法管理、使用、處置資產。

第十八條 學校不斷拓展辦學功能。開展聯合辦學,提升學校辦學層次和服務能力;開辦各類培訓,爲當地社會經濟服務。

第十九條 學校加強校園建設和管理,建設安全、整潔、文明、優美、和諧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環境。

第三章 治理結構

第二十條 校長是學校行政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權:

(一)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認真執行上級領導機關的指示和決定,努力按教育規律辦學,完成教育任務。

(二)領導學校的教育、教學、科研、人事、財務、總務、校產等行政工作。

(三)主持制定和組織實施學校章程、發展規劃、任期責任目標和學年學期計劃,定期檢查執行情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工作。

(四)主持學校校務會議及行政會議,統籌安排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結合學校實際,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等改革活動。

(五)依靠學校黨委,積極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安排教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及教職工的調配管理,提高教職工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發揮教職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六)負責教職工的聘任、考覈、獎懲等工作,對學校中層幹部提出使用和獎懲建議。

(七)堅持勤儉辦學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審批學校財務開支,管好用好校舍、設備和經費。

(八)保障學校教職工行使其職權,在決定同廣大教職工切身利益有關的重大問題時應廣泛徵求意見,堅持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九)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努力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十)執行法律法規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職權。

學校設副校長若干名,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 校務委員會是在校長領導下的對學校重大問題進行決策的組織機構,由校級領導、工會主席和中層幹部代表組成。校務會議由校長主持,負責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規章制度、人事財務等校內重大事項。學校重大問題決策要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根據有關決策程序,會前個別醞釀,會上充分討論,民主集中,校長決策。根據管理權限,須報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的重大問題應按規定程序報批後方可實施。

校長辦公會是校長處理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事務的工作機構。

第二十二條 學校實行行政辦公會議制度。行政辦公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貫徹落實執行校務會議決定,校級領導和行政職能部門及工會、團委主要負責人蔘加,由校長主持。行政辦公會議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

第二十三條 學校黨委是黨在學校中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全面負責學校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把握學校發展方向,參與決定重大問題並監督實施,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行使職權,領導學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推動學校健康發展。主要職責是:

(一) 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

黨的教育方針,引導監督學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治校、規範管理,確保正確辦學方向。

(二)參與討論決定學校發展規劃、重要改革、財務預決

算和教學科研、招生錄取、基本建設等方面的重大事項,以及涉及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

(三)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在選人用人中發揮主導作用,

負責學校內設機構負責人的教育培養和選拔工作,協助上級黨組織做好學校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監督等工作。

(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參與討論決定人才工作政策措

施,會同有關方面做好各類人才培養、引進、使用、管理、服務和獎懲工作,對教職工聘用考評、職稱評審等提出意見。

(五)堅持立德樹人、德育爲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

識形態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加強學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良好校風教風學風。

(六)建立黨組織參與決策和監督、有效發揮作用的制度機制。健全議事決策制度,明確黨組織參與決策具體內容和程序,規範黨組織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討論決定重要事項。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對重大議題和事項,黨組織與行政領導班子成員要充分溝通醞釀、形成共識。定期組織黨員、教職工代表等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和重大事項情況通報,保證對決策實施的監督。對不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或不按程序決策的做法,黨組織要及時提出意見或向上級黨組織報告。

(七)完善學校黨組織設置和工作機制,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擴大黨內基層民主,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八)領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

任制,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加強對違紀違法問題的預防、監督和查處。

(九)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等羣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十)領導統一戰線工作,對學校內各民主黨派的基層組織實行政治領導,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開展活動,支持無黨派人士參加統一戰線相關活動,發揮積極作用。

第二十四條 中國共產黨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學校的黨內監督機構,依據黨的章程和黨內法規履行職責,協助學校黨委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保障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以教師爲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以下簡稱“教代會”),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教代會在學校黨委領導下,行使以下職權:

(一)聽取學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投資、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覈、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代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幹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教代會代表依照有關規定產生和開展工作;教代會每三年爲一屆,期滿應當進行換屆選舉;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每次會議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教代會意見和建議以會議決議的方式做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表決,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總數半數以上通過方爲有效。在教代會代表中推選人員組成主席團主持會議;主席團人員組成應當包括學校黨政工主要領導,教師代表應占多數。

第二十六條 學校依法建立工會組織。學校工會是學校教職工自願參加的羣衆性組織,是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是黨聯繫教職工的橋樑和紐帶,在學校黨委和上級工會組織領導下,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

學校應當爲學校工會承擔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

工會委員會委員根據民主原則,由工會成員選舉產生。

學校工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維護教職工的經濟利益和民主權益;

(二)吸引和組織教職工參加學校建設和改革,努力完成教育教學等任務;

(三)發揮教職工參政議政作用,組織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

(四)幫助教職工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文化素質;

(五)承擔與教職工代表大會相關的工作: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徵集和整理提案,提出會議議題、方案和主席團建議人選;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組織傳達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精神,督促檢查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培訓,接受和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建議和申訴;就學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學校黨委彙報,與學校溝通;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委託的其他任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能。

第二十七條 學校團委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的校級基層組織,在學校黨委與上級團委領導下開展工作。學校共青團組織的主要職責是:

(一)發揮好黨的助手和後備軍作用,教育、團結和帶領青年成長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

(二)參與協商對話、民主管理和監督,指導和幫助學生會等青少年組織開展工作;

(三)發揮黨政聯繫青年的橋樑和紐帶作用,依法代表和維護青年的具體利益,反映青年的意願和呼聲;

(四)開展適合青少年特點的活動,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

(五)完成上級團組織及學校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十八條 學生會是全體在校學生的羣衆組織,是學生實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行使民主權利和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學校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培養現代公民素養。

學生會幹部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第二十九條 學校設立學術委員會,並制定《學術委員會章程》。學術委員會作爲校內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校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諮詢等職權,維護學校學術自由、學術平等,鼓勵學術創新,促進學術發展和人才培養,提高學術質量。

學術委員會由學校思想素質高、學術道德端正、業務水平突出的各專業和學科骨幹組成,其中專任教師不少於總人數的一半。

學術委員會委員經自下而上民主推薦或校長提名,通過公開公正的方式遴選產生。學術委員會委員由校長聘任,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學術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2名,由校長辦公會議提名,全體委員選舉產生。

學術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對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專業建設計劃、課程建設計劃、教師成長計劃等進行研究與論證,並提供指導性意見。

(二)審議學校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標準、考覈標準、專業技術職務調整評審標準、骨幹教師和專業帶頭人遴選標準。

(三)審議學校重大學術相關政策和措施。

(四)審議課程教學計劃。

(五)評定學校論文、課題、教改項目、校本教材等學術項目。

(六)對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調整進行預評審,評定專業帶頭人、骨幹教師。

(七)審定學校學術道德規範,對學術不端行爲提出處理意見,裁決學術糾紛。

第三十條 學校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的使用等重大事項實行集體決策制度,按“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主要採取黨委會、校務委員會等會議形式決定。

凡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範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一條 根據工作需要和上級有關規定,學校設立若干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學校管理職能,實行分級管理。職能部門負責人按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選拔任用。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三十二條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由校長統一領導,主管副校長負責,相關職能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第三十三條 學校開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爲重點的系列思想教育活動。實行德育工作項目化管理,構建分層遞進式學校德育目標、內容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德育工作網絡,優化德育活動過程;培養學生陽光自信人格,培育積極進取精神。

第三十四條 學校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優化校園人文環境和自然環境,完善校園文化活動設施,發揮文化、環境育人作用。

充分發揮共青團、學生會等學生社團組織在校園文化建設中的獨特作用,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

第三十五條 學校根據《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大綱》等規定,制定學生日常行爲管理規範,做好學生日常行爲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指導性教學文件,制訂專業教學標準,組織實施教學,檢查評價教學質量。

在教學過程中,注重人文素養教育和職業技能培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三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教學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教學計劃、教學常規等教學文件。維護校歷、作息時間表、課程表的嚴肅性,任何人、任何班級不得擅自更改。

第三十八條 學校加強教學過程管理,建立教學工作檢查制度和隨堂聽課制度,加強對教學常規的檢查督導,並將檢查督導結果納入教師考覈和評先評優指標體系。

第三十九條 學校建立健全教學質量監控評價體系、教師工作績效評價體系、學生學習成效評估體系,建立質量年度報告制度,每年發佈質量年度報告,促進學校辦學質量穩步提高。

第四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制度,瞭解市場需求,學習企業文化,共建特色專業,引入教學資源,培養“雙師型”教師,拓展就業渠道。

第四十一條 學校實行工學結合的人才培養模式。加強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的建設,加強對實踐性教學環節的管理,保證實踐教學的質量。建立健全學生實習管理制度。

第四十二條 學校加強與行業企業緊密合作,共同建立專業建設委員會和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專業建設委員會由行業企業專家、高校專家、教研專家、校內專家組成,對專業建設工作進行諮詢和指導。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教研專家、校內專家組成,對專業課程建設、教學改革、實習實訓等進行規劃設計和指導。

第四十三條 學校積極推行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並舉的“雙證書”制度。專業技能課程的.教學內容應當與職業資格標準相結合,突出職業技能訓練。積極組織學生參加職業技能鑑定,開展技能競賽活動。

第四十四條 學校加強教學科研工作,增強科研興教意識,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教學研究,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教研氛圍,鼓勵教師開展教學改革與實驗,鼓勵教師著書立說,建立教學科研成果獎勵制度。

第四十五條 學校加強各專業教學資源庫、實習實訓場地的建設與管理,充分發揮各種教學資源、設施設備的使用效益,防止閒置和浪費。

第四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教材管理制度。規範選用和徵訂上級規定的教材;使用校本教材須經學校學術委員會審批;教材和其他教學資料的徵訂由教務科統一管理。

第四十七條 學校以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爲基本的工作用語用字。

第四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體育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堅持開展“陽光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保證學生每天運動一小時,使學生掌握科學鍛鍊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有效方法,養成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每年舉辦校園運動會。

第四十九條 學校完善衛生工作制度,不斷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監督指導食堂食品衛生。加強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衛生保健習慣。學校校園內禁止吸菸。

第五十條 學校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建立心理諮詢室,建立學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專兼職教師開展心理輔導和心理諮詢工作,建立工作臺賬。

第五十一條 學校不斷豐富活動育人的教育特色,開展文化藝術、就業創業等系列活動,豐富學生校園生活,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第五章 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