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黃金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煙臺黃金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參考

爲確保煙臺黃金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煙臺黃金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於煙臺黃金職業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煙臺黃金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煙臺黃金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煙臺黃金職業學院。學校代碼:14570。報考代碼:E570。

第五條學院地址:山東省招遠市濱海新區金海大道996號。郵編:265401 。

第六條學院辦學層次及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學院批准成立的時間: 2016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基本情況:

煙臺黃金職業學院是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具有獨立頒發學歷證書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坐落在美麗的海濱城市“中國金都”山東招遠,隸屬於國有大型企業--山東招金集團有限公司。學院設有地質與測量工程系、礦山工程系、選冶工程系、機電工程系、珠寶系、黃金經濟管理系和信息工程系。

學院基礎設施完善,已建成行政綜合樓、教學主樓、教學副樓、實驗樓、學生宿舍、食堂和400米標準跑道體育場,寢、食、學、動、浴設計配套合理,方便師生學習生活。配備有多媒體教室、語音室、微機室、電工電子實驗室、PLC實驗室、測量實驗室、物理實驗室、化學實驗室、珠寶鑑定實驗室、首飾3D噴蠟室、首飾鑄造室等42個。學院堅持高點起步,目前已經實現一卡通、數據中心、無線網絡、廣播辦公、學生管理、教務管理、校園監控、多媒體教室及錄播教室等服務系統已經投入使用,校園全覆蓋的信息化建設,保障學生生活的便捷,營造現代化的和諧教育校園。學院實施“產學研相結合”、“訂單式”的人才培養模式,與招金集團、中礦集團、山東黃金建立了緊密的畢業生供需聯繫,並給學生提供畢業後直接就業的有力保障,如:金翅嶺金礦、夏甸金礦、蠶莊金礦、大英格莊金礦、技術中心、黃金冶煉廠、國大黃金、招金銀樓、招金精煉、珠寶首飾城、魯金匠、老廟等對口的就業單位。學院還擁有招金集團旗下20多家實習工廠及1個校內實踐基地,保證了學生不出校門就可以接受先進企業的生產模式和企業文化的薰陶;具有4個校外實習基地,構成了實踐教學的強大後盾,培養出的學生理論知識紮實、操作技能過硬、適應能力強、綜合素質好。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煙臺黃金職業學院成立以學院領導爲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條 煙臺黃金職業學院學生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煙臺黃金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煙臺黃金職業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專業

第十二條 根據國家建設及周邊地區經濟發展的需要,結合學院的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批准。關於各省的專業招生計劃應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計劃爲準。

第十三條 2017年煙臺黃金職業學院招生專業如下:

礦山地質、礦山測量、礦產地質與勘查、金屬與非金屬礦開採技術、礦井通風與安全、礦物加工技術、礦業裝備維護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首飾設計與工藝、寶玉石鑑定與加工,市場營銷共11個專業。

第五章 招生條件與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招生對象

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對象爲參加2017年高考且成績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應批次錄取線的考生。

春季高考專科(高職):招生對象爲山東省參加2017年春季高考且成績達到我省相應批次錄取線的考生。

第十五條 外語語種要求:專業語種不限,且對外語聽力部分成績不作要求。

第十六條 部分專業特殊要求:金屬與非金屬礦開採技術專業和礦井通風與安全專業只限招男生,其他專業不限。

第十七條 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爲準。

(2)認真貫徹國家和各省已出臺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規定,在錄取山東考生時要求高中畢業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爲合格;對參加春季高考的考生,按照“知識+技能”總分擇優錄取。

(3)各批次錄取原則:根據各省的`志願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願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徵集志願的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願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

普通文史類和理工類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學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願,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春季高考進檔考生專業安排:學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即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滿足考生的專業志願,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技能成績高的考生。

報考藝術類專科專業的考生須取得省級藝術統考專科合格證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測試合格證。藝術類專科按專業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4)2017年學校擬面向14個省(自治區)招生:山東省、河南省、甘肅省、山西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蒙古自治區、河北省、安徽省、雲南省、黑龍江省、廣東省、青海省、遼寧省、吉林省,以山東省教育廳批覆和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爲準。

(5)總分相同情況下,對省級優秀學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較高、文體等方面有特長、專業相關考試科目優秀的考生優先錄取。

(6)錄取結果的公佈渠道:招辦諮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大學錄取通知書等。

(7)通過郵政局以特快專遞方式寄發新生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 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制度

第十九條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若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執行政府新規定的標準。

收費標準:礦山地質專業、礦山測量專業、礦產地質與勘查專業、金屬與非金屬礦開採技術專業、礦井通風與安全專業、礦物加工技術專業、礦業裝備維護技術專業學費爲:6600元/年;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市場營銷專業學費爲7500元/年;首飾設計與工藝專業和寶玉石鑑定與加工專業學費爲7800元/年。住宿費:1200元/年。

第二十條 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7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爲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實行以國家獎、助學金爲主,以學院獎學金、困難學生助學金、組織學生勤工助學爲輔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管理體系。

第二十二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助家庭特困學生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手續。

第七章 畢業生待遇

第二十三條 證書頒發

學生畢業時,考覈鑑定合格頒發經省教育廳審覈、編號、網上電子註冊的煙臺黃金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 專升本事宜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後,學院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公佈。

第二十七條 學院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煙臺黃金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學院招生諮詢電話:0535-8307991,8311001。傳真:0535-8307960。

學院網址:

郵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煙臺黃金職業學院負責解釋。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