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科技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東營科技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爲了保證東營科技職業學院(以下簡稱學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進行,規範招生行爲,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區招生委員會關於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建立以"六公開"爲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

第二條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學院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學院紀委、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學校全稱:東營科技職業學院。

第五條學院代碼:13007。

第六條主管部門:山東省教育廳。

第七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八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九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學制:三年。

第十一條學院簡介:學院地處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和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的交匯城市——東營市,交通便利。黃河文化、石油文化、孫子文化、紅色文化交匯融合,底蘊深厚。學院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正日益成爲技能型人才培養的搖籃。

學院佔地611.2畝,建築面積12.3萬平方千米,綠化覆蓋率20.3%,館藏圖書24.69餘萬餘冊,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527萬元,建有實驗實訓教學樓、大學生活動中心、拓展訓練中心、游泳館等教育教學設施。在勝利油田、華泰集團等大型企業建有校外實習、實訓基地60餘處。2015年將新建兩棟學生公寓。領導的關懷,資金的投入,爲下一步更好地發展具有我院特色鮮明的高等職業教育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爲我院培養更高層次的高職人才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學院堅持“立足黃藍戰略,服務地方經濟,內涵發展促規模發展”的指導思想, 確立了“以人爲本,厚德尚能,服務經濟,引領社會”的辦學宗旨,秉持“修德樹人,知行合一”的校訓,以“擴規模,上水平,抓內涵,育特色”爲辦學目標,構建起了以機電工程、能源工程爲主幹,兼顧經濟貿易的學科體系,搭建了注重專業知識、突出能力訓練、踐行德育爲先、提高人文素養的人才培養平臺,以就業爲導向,以教學爲中心,以實訓基地爲依託,以科研和技術服務爲支撐,實行產教結合,開展"訂單式"教育,突出"嚴、新、高、實"的特點,強化實習、實踐,與企業建立深層次的`合作關係,大力培養應用型職業技術人才。在辦學過程中,多項工作得到上級部門表彰,學院2000年被山東省人事廳、山東省教育廳授予"全省成人教育先進單位";2003年被山東省教育廳授予"全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研先進單位";2011年被山東省教育廳和山東省綠化委員會共同授予"山東省高校校園綠化管理工作達標單位";2012年《橡膠輪胎模具的設計與製造》課程被山東省教育廳評爲"山東省高等學校精品課程";2013年10月被山東省教育廳授予"山東省高校學生宿舍管理工作達標單位";2014年被山東省教育廳留學中心授予“山東省教育廳留學中心留學生源基地”。我院學生在2006年、2013年山東省大學生機電產品創新設計競賽專科(高職)組獲一等獎;在2009年山東省職業院校(高職組)技能大賽"棟樑杯"電子產品設計及製作項目獲優勝獎;在2012年山東省化工過程實驗技能競賽高職組獲二等獎;在2013年全國大學生會計信息化技能大賽獲省級三等獎;2014年山東省大學生機電產品創新設計競賽專科(高職)組獲一等獎,山東省大學生數學競賽獲一等獎一項、二等獎五項,山東省職業院校化工生產技術技能大賽獲得團體三等獎、組織優秀獎,在全國大學生會計信息化技能競賽中獲得了三等獎,2014年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專利一項,有30餘篇論文在省級以上部門獲獎與刊物發表,在研省級及以上課題5項,校級課題8項。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條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十四條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專業招生設置

第十五條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佈爲準。

第五章錄取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佈。

第十七條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覆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爲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八條按公佈的招生計劃,根據各省的志願設置和投檔原則錄取。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願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徵集志願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願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凡考生分數達到生源所在省(專科)高職錄取分數線、體檢合格的考生,我院均按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對於報考我院的考生,學院錄取總原則是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當個別專業計劃不能滿足考生報考需求時,學院將在錄取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專業招生計劃數,把填報人數少的專業計劃調至填報人數多的專業計劃中,以滿足考生報考需求。對於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願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各專業招生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九條錄取結束,根據有關規定在學院網站公佈有關錄取信息,考生可在學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第二十條錄取到學院的考生根據個人意願可按各省公安廳、各省教育廳的相關政策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學生在校正常完成學業,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東營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二條2015年理科專業學費標準爲每年6200元,文科專業學費標準爲每年6000元。

第二十三條學院專業介紹等詳細信息參見招生簡章,或登錄學院網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各類獎助學金的評選、發放按照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和《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東營科技職業學院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執行。學生在校期間,學院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即: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獎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院提供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二十五條 學生退學,退費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七部門下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起草,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院長辦公會議通過並頒佈實施。

第二十七條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衝突,以本章程爲準,原政策、規定同時廢止;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九條學院地址:山東省東營市大王經濟開發區泰山路7號。

學院網址:

聯繫電話:0546-6883181、0546-6876888(招生辦)

0546-6881318(諮詢電話)

傳 真:(0546)6881616 郵編:257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