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簡介

1、高等學校全稱:佳木斯職業學院

佳木斯職業學院招生章程簡介

2、學校代碼(國際碼):14178

3、辦學地點:黑龍江省佳木斯市

4、郵政編碼:154004

5、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6、辦學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高職

7、錄取規則

(1)按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按照考生報考學校志願先後錄取。即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願不滿時,再考慮第二志願考生,依此類推。

(3)對於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願先後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專業安排原則:在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願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願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願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5)若段上生源不足,可考慮在統一降段後補充錄取。

(6)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接受調劑考生,但必須由我校徵求考生志願;若仍完不成計劃,則將計劃調走。

(7)外語語種要求:英語教育專業招英語考生,其它專業不受限制。

(8)男女比例:各專業錄取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9)我校對單科成績不作要求。

(10)身體健康要求:考生的健康狀況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8、學歷證書

(1)學生完成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試合格後由佳木斯職業學院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享受普通高校畢業生待遇。

9、招生諮詢、聯繫方式:

(1)聯繫電話:0454-8550234 0454-8550345

(2)聯繫地址: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光復路1877號

(3)電子郵箱:

(4)學院網址:

(5)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