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章程

第一條 爲了更好地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中國工商銀行開辦電子銀行業務,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制定本章程

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章程

第二條 中國工商銀行通過面向社會公衆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衆網絡、爲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絡等方式,爲客戶提供電子銀行服務。

第三條 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服務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及中國工商銀行相關要求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

第四條 中國工商銀行辦理電子銀行業務的分支機構、電子銀行客戶及電子銀行交易的其他參與方,均須遵守本章程。

第五條 客戶可在中國工商銀行營業網點辦理電子銀行業務註冊,也可通過互聯網、電話、手機等電子渠道自助辦理電子銀行業務註冊。客戶向中國工商銀行申請辦理電子銀行業務,應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中國工商銀行有權對客戶身份及資料進行審查、覈實。

客戶所提供資料和信息變更後,應及時通知銀行進行變更。因客戶未及時更新資料和信息,導致工商銀行無法提供電子銀行服務,或提供時發生任何錯誤的,客戶不得將此作爲取消交易、拒絕付款的理由,並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中國工商銀行電子銀行客戶身份認證方式(以下簡稱認證方式)包括數字證書、動態口令和靜態密碼以及其他可用於識別客戶身份的方式。中國工商銀行根據電子銀行業務類型的不同,提供一種或多種認證方式供客戶選擇。

第七條 中國工商銀行根據不同的客戶類別、註冊狀態、認證方式和申請項目,爲客戶提供相應的電子銀行服務。在營業網點註冊的客戶,與自助註冊和未註冊客戶相比,可享受更全面的電子銀行服務。

第八條 中國工商銀行對所有使用客戶在中國工商銀行設定的身份標識信息(包括賬戶賬號、卡號、用戶名、電話或手機號碼、終端設備信息等),並按照客戶在中國工商銀行設定的身份認證方式通過身份驗證的電子銀行操作均視爲客戶本人所爲,並以客戶發出的指令作爲辦理電子銀行業務的有效依據。

第九條 客戶辦理電子銀行業務,應遵守中國工商銀行有關交易規則,並根據交易提示進行正確操作。

客戶辦理電子支付業務,應在賬戶支付能力範圍內進行支付,賬戶狀態應正常,並嚴格遵守支付結算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對中國工商銀行驗證無誤並已執行的電子支付指令不得要求變更或撤銷。

第十條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個人客戶申請註冊和變更電子銀行業務,應由其監護人代爲辦理,監護人應遵守本章程和相關電子銀行服務協議約定。

第十一條 發生以下情況,客戶應及時辦理相應身份認證介質(包括U盾、電子銀行口令卡、工銀電子密碼器等)更新或更換手續:

(一)數字證書或工銀電子密碼器有效期屆滿。

(二)電子銀行口令卡達到規定使用次數或有效期。

(三)身份認證介質遺失、信息泄露或無法正常使用。

第十二條 客戶使用電子銀行應注意防範風險,風險包括但不限於:

(一)電子銀行登錄密碼、支付密碼或用戶名等重要信息被他人猜出、偷窺,或利用木馬病毒、假網站、假短信、假電話等手段獲取,可能導致客戶賬戶信息泄露、資金被盜、被他人進行惡意操作等情況。

(二)電子銀行口令卡丟失或被他人以偷窺、拍照、複印等方式獲取卡片字符內容,且登錄密碼同時被竊取,可能造成賬戶資金被盜等情況。

(三)U盾、IC卡、電子密碼器等身份認證介質被他人盜取或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被他人使用,且身份認證介質密碼同時被竊取,可能造成賬戶資金被盜等情況。

(四)客戶的手機被他人盜取或在未經允許情況下被他人使用,可能造成通過手機接收的賬戶及認證等信息泄漏,並可能導致賬戶資金被盜等情況。客戶更換手機號時,未將以原手機號開通的工銀信使等電子銀行服務取消,當該手機號被電信運營商發放給其他人時,可能造成客戶的賬戶信息泄露等情況。

(五)與辦理電子銀行業務相關的重要資料,如身份證件、銀行卡、存摺、預留銀行印鑑等因遺失或保管不善,被他人冒用或盜用,可能造成被他人註冊電子銀行,並可能因此發生賬戶信息泄露及資金被盜等情況。

第十三條 客戶應採取風險防範措施,安全使用電子銀行。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一)妥善保管與辦理電子銀行業務相關的各項重要物品或資料,如身份證件、銀行卡、存摺、U盾、IC卡、電子密碼器、電子銀行口令卡、預留銀行印鑑、手機等,不得交給他人或非授權人員保管,不要在不信任的網站或其他場所留下卡號、存摺賬號、身份證號、常用電話號碼等個人信息,防止被他人利用。

(二)保護好自己的銀行卡密碼、存摺密碼、電子銀行密碼(口令)、工銀電子密碼器密碼、U盾密碼等重要信息,不要告知包括銀行人員在內的任何人,不要在計算機、電話、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上記錄或保留。通過具有存儲和顯示輸入號碼功能的設備辦理電子銀行業務後,應立即清除所存儲的密碼和賬號等信息。

客戶在使用電子銀行過程中暫時離開或在完成電子銀行交易後,應及時退出電子銀行系統。

(三)避免使用與本人明顯相關的信息(如姓名、生日、常用電話號碼、身份證件號碼等)或具有明顯規律性的字符(如重複或連續的數字或字母)作爲密碼;辦理電子銀行業務的密碼應不同於其他用途的密碼(如銀行卡/存摺密碼、其他網站會員密碼、即時通訊工具密碼、電子郵箱密碼等);電子銀行登錄密碼、支付密碼應設置爲不同內容,並做到經常更換。

(四)採取有效的措施(如安裝正版操作系統以及防病毒軟件和網絡防火牆並及時更新)保護用於辦理電子銀行業務的計算機或手機等終端設備的安全,防止其發生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不要在網吧等多人共用的'計算機上使用網上銀行;不要通過公用電話使用電話銀行。更換手機號碼後,應及時辦理手機銀行、工銀信使、短信認證等電子銀行業務變更。

(五)使用網上銀行應登錄,使用電話銀行應撥打95588或其他在中國工商銀行網站公佈的指定電話號碼,使用手機銀行應登錄,使用短信銀行應將短信發送到95588,使用通過客戶端登錄的電子銀行,客戶端軟件應從中國工商銀行網站或設備指定軟件下載網站下載。客戶應避免通過其他網址、號碼、鏈接或軟件登錄電子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