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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演講比賽評分細則
評分標準:10分制,見下:
一、演講內容(2分)
1、主題鮮明,健康向上, 富含真情實感(1分)
2、語言流暢,富有感召力 (1分)
二、儀 表(3分)
1、衣着得體(1分)
2、精神飽滿,舉止得體大方(1分)
3、上下場致意,答謝(1分)
三、表 達(4.5分)
1、參賽者吐字清晰,聲音洪亮,普通話流利 (1分)
2、表達流暢自然,正確把握演講節奏 (1分)
3、感情處理得當,聲情並茂,演講富有韻味和表現力,能與觀衆產共鳴(1分)
4、演講材料脫稿(1.5分)
四、時 間(0.5分)
演講時間限定爲5--7分鐘(0.5分)
學校演講比賽規則及評分細則
一、比賽規則
(一)比賽開始前,由各市教育局領隊抽籤決定比賽順序。
(二)選手比賽時,可自報題目,不得報姓名和單位。
(三)比賽採用10 分制。評委打分不亮分,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評委打分平均後爲選手最後得分。分數相同時看小數點後第三位數。
(四)可加音樂伴奏,不得使用視頻設備輔助。
(五)經典誦讀和演講比賽皆有限時,超時10秒鐘以內扣0.5分,超時10 秒鐘(含)以上扣1 分,選手並須立即停止比賽。
(六)參賽學生人數須符合規定要求,每超1 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爲止。成人(含教師)不得與學生一起上臺參加比賽。
二、評分細則
(一)內容緊扣經典誦讀與演講的主題。所選作品有意境或感染力,有哲理性或教育意義。(3分)
(二)普通話語音標準,聲音優美清晰,自然流暢。熟練運用誦讀或演講技巧,語言富有表現力和感染力,能準確傳達出作品的韻味或意境。(4 分)
注:在誦讀古詩文時,以普通話爲標準,有些字音可按押韻的要求讀,
(三)着裝整潔,與作品內容相符合,儀表大方,舉止得體,恰當使用肢體語言表情達意,符合比賽時間和參賽人數規定。(3 分)
讀書演講比賽規則及評分細則
一、演講要求
1.演講內容必須圍繞本屆活動主題;
2.演講須有真情實感,要真實反映青少年的內心世界和思想情感,避免內容空洞、概念化和成人化。
3.參賽選手必須用普通話脫稿演講,所用演講稿必須是最新創作的.文稿,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自備5份紙質演講稿,分發給評委。
4.每位選手演講時間不超過6分鐘。
5.選手着裝應體現青少年朝氣蓬勃的精神風貌,選手序號牌統一佩戴在腹部左側。
二、比賽規程
1.比賽順序在領隊預備會上抽籤排定,併發給選手序號牌;
2.比賽開始後,未上場的選手可在觀衆席上觀看,但即將上場的選手應在上一序號選手演講時到後臺等候;
3.選手演講前只通報自己的序號及演講的題目,不通報學校、姓名。計時從通報演講題目時開始;
4.當演講進行到5分30秒時,工作人員將以特定的信號(聲音)予以提示;當演講進行到6分鐘時,工作人員再次以特定信號(聲音)予以警示,此時,選手應立即終止演講。超時扣5分;
5.每位選手演講結束時,均以“我的演講到此結束”示意,並向評委觀衆致意後再退場,回到觀衆席上就坐;
6.評委在前三位演講結束時統一打分,以後每演講一位打一次分,不當場亮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評委評分後彙總取平均分,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若出現同分,則精確到後三位,依此類推。計分結果於下一位選手演講完後當衆公佈。
三、評分標準
1.演講內容:40分。要求演講內容緊扣主題,主題鮮明、內容充實,語言自然流暢,富有真情實感。
2.語言表達:30分。要求脫稿演講,聲音洪亮,口齒清晰,普通話標準,語速適當,表達流暢,無忘詞冷場現象。
3.情感表達:20分。語氣、語調、語速把握得當,準確表達演講內容,情緒把握準確、得體,有感染力,有恰當的面部表情和肢體語言。
4.綜合印象:10分。由評委根據演講選手的臨場表現作出綜合演講素質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