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積分落戶細則2017

根據《<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實施細則》,青島市成爲繼廣州、深圳之後第三個實施積分落戶制度的副省級城市。根據發佈的細則明確,申請人只要是符合落戶的5個基本條件,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能夠達到100分以上(包含100分之內)的可申請青島市的排名,達到要求的,可按積分落戶青島(包含六區)。

第一:五個基本條件+積分

 一圖看懂青島積分入戶流程

基本分重點考覈5項指標

根據人社局的實施細則,積分落戶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5個基本條件:

1.高中以上學歷

2.在本市城區和新區有合法固定住所

3.持本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滿3年

4.在本市城區和新區就業創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

5.無犯罪記錄。

具備以上條件,纔有資格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城區和新區。

在符合以上5個條件的情況下,然後按照以下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積分

1.積分落戶指標體系主要由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四部分組成;

2.其中基本分指標包括年齡情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參保情況、住房情況五項指標;

3.導向分指標包括緊缺工種、落戶地區兩項指標;

4.附加分指標包括投資納稅、表彰獎勵、社會服務三項指標;

5.負積分指標爲違法失信一項指標。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申請參與積分排名。

在積分指標體系裏,具體指標:

 佔多大的分值:

1.35週歲(含)以下積20分,36週歲以上每增長1歲減1分;2.本科學歷積70分、大專學歷積50分、高中學歷積30分;

3.合法固定住所建築面積超45平方米積30分;

4.緊缺工種積10分;

5.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在本市累計繳納個人所得稅3萬元(含)以上積100分;

6.獲得國家級獎勵和榮譽稱號積30分、獲得省部級獎項和榮譽稱號積20分、獲得青島市市級獎項和榮譽稱號積10分;

7.參加義務獻血每次積1分最高不超過10分;

8.通過青島市志願服務網進行註冊,成爲註冊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每滿50小時積1分最高不超過10分。

當然體系裏不只有積分項目,還有涉及負積分的項目。如果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將視情節每條扣30~50分,個人信用存在嚴重不良記錄,視情節每條扣20~60分。

具體積分方法

青島市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的4個類別共分11項指標。11項指標的認證由本市10個部門歸責認證,分別是:

1.市人社局負責認證技能水平、社保、職業資格證書、表彰獎勵證書;

2.市教育局負責認證學歷證書或者學籍檔案;

3.市國土局負責認證住房情況;

4.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認證完稅證明;

5.市衛計委負責認證無償獻血證明;

6.市文明辦負責認證志願服務證明等。

那麼,很多人會問夠100分就能落?

當然,並不是所有達到100分以上的都可以落戶,第一是要排名,第二是市發改委對年度落戶總量實施指標管理。積分落戶還是有但一定的限制的,只有符合條件的纔有機會落戶青島。

據悉,積分落戶實行集中統一辦理,市人社局每年通過市人社局官網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積分落戶辦理時間、受理地點及相關事項。根據公佈的辦理時間,申請積分入戶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積分入戶信息管理系統,填報本人相關信息,經系統初評總積分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人社局正式遞交申請材料。市人社局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材料審覈後,按照積分高低對申請人進行排名並公示,根據市發改委確定的年度積分落戶指標總量,公示擬落戶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簽發落戶卡,申請人憑落戶卡到擬落戶地公安分局辦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落戶手續。

如果提供假材料將在5年內不再受理落戶申請

目前,青島市人社局正會同市直有關部門集中精力開發積分落戶信息系統(包括軟件開發、立項、招投標等一系列工作),以便實現網上聯網辦公、確保公平公正的工作目標。9月份開始集中受理材料,辦理2015年積分落戶。

另外,實施細則規定,申請人應對其提供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做出書面承諾,凡採取故意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在5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落戶青島。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對工作人員弄虛作假、失職瀆職行爲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積分落戶政策解讀

社保滿3年,未連續繳也可申請

根據《青島市積分落戶辦法》,城區指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不含青島紅島經濟區)和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區指黃島區(不含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青島紅島經濟區。

對積分落戶申請人基本條件中提到的“合法固定住所”,合法住所分合法固定住所、合法穩定住所,其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包括:設計用途爲住宅的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明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包括:承租公房證明(規定不能遷入戶口的住房除外)、部隊分房證明。

對要求的“持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滿3年”,據悉,山東省是從2012年10月起實施的居住證制度。

對“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市人社局表示,只需要按規定繳納社保滿3年即可以,不需要連續繳納。

積分落戶是人才落戶“兜底”項

積分落戶實施細則以綜合評價、量化標準、公開透明、程序規範爲原則,綜合評價引進人員素質及社會貢獻,通過積分指標體系進行量化賦分,使部分達不到戶籍准入條件的人才通過這一渠道在本市落戶,能解除他們在買賣房屋、就業創業、子女教育上的後顧之憂,優化人才留青環境。

積分落戶實施細則發佈後,將成爲本市人才引進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凡是不符合戶籍准入條件的人才,或者因各種原因無法通過人員調動實現落戶的人才,都可以走積分落戶通道,是本市人才引進落戶政策的“兜底”項。

最後建議那些想按積分落戶青島的朋友們,一定要跟着青島市政策走,不要耽誤了最佳積分落戶的時間,也請提請準好好相關的材料,落戶是大事,所以落戶的手續一定要齊全,一定要按政策流程辦理積分落戶!

據悉,積分落戶實行集中統一辦理,市人社局每年通過市人社局官網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積分落戶辦理時間、受理地點及相關事項。根據公佈的辦理時間,申請積分入戶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積分入戶信息管理系統,填報本人相關信息,經系統初評總積分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人社局正式遞交申請材料。市人社局會同市直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材料審覈後,按照積分高低對申請人進行排名並公示,根據市發改委確定的年度積分落戶指標總量,公示擬落戶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社局簽發落戶卡,申請人憑落戶卡到擬落戶地公安分局辦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落戶手續。

1什麼是積分落戶?

答:積分落戶是指通過市政府確定的積分指標體系,對申請落戶人員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分,累計積分達到規定分值,可申請落戶。積分體系分爲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總積分爲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申請人積滿100分,可向固定住所所在區人社部門提出落戶申請。

2青島市積分落戶申報範圍是什麼?

答: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在本市城區和新區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滿3年,在本市城區和新區就業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無犯罪記錄,申請將戶口遷入本市城區和新區的人員。

3“本市城區和新區”如何理解?

答:城區是指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不含紅島經濟區)和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區是指黃島區(不含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紅島經濟區。

4居住證時間如何計算?

答:居住證時間實行累計計算,計算日期從2012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含2016年1月1日執行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後的居住登記期)、暫住證和人才居住證的有效時間均累計計算,有效期累計滿3年爲合格。申請人網上申報時,應按照填報格式如實填寫居住證起止時間。

5持有外地職稱證書是否可以積分?

答:申請人具有青島市以外評審或確認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不能直接作爲積分依據。須到積分落戶申報地所在區人社部門辦理職稱調入手續,並經市人社局備案後方可積分。

6如何界定合法固定住所?

答:積分落戶合法固定住所指申請人擁有的住宅用途房產(小產權房、商住房、倉儲房等不能落戶的房產不得申請)。申請人一般應用本人獨立房產申請,屬共有產權的原則上需產權證上有申請人姓名(如無申請人姓名,僅限夫妻共有者申請。婚後房產未明確權屬的可由其配偶出具證明材料,婚前房產需由公證機關出具共有證明)。

7稅收完稅證明如何開具?

答: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需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個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到主管稅務機關(或扣繳單位主管稅務機關)納稅服務大廳開具稅收完稅證明。個人也可持身份證在各納稅服務大廳的ARM自助終端上開具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完稅證明。

8申請人如何取得投資納稅的證明材料?

答:申請人可直接向當地國稅主管稅務機關查詢自身涉稅保密信息,查詢時應當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納稅服務部門諮詢服務崗提交下列資料: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涉稅保密信息查詢申請表》;

2,查詢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查詢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

納稅人授權其他人員代爲查詢的,除受託人需與主管稅務機關或相關責任部門簽訂保密責任書外,還需提交納稅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簽字的委託授權書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9對獎項和榮譽稱號的級別應如何界定?

答:國家級表彰獎勵是指黨中央、國務院授予的獎項或榮譽稱號;省部級表彰獎勵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以及國家部委授予的獎項或榮譽稱號;青島市市級表彰獎勵是指青島市委、市政府授予的獎項或榮譽稱號。

10如何認定志願服務工時?

答:1.登陸青島志願服務網,申請成爲青島市註冊志願者;

2.依據《青島市志願者管理辦法》,由志願者所掛靠的志願服務組織負責對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活動進行原始記錄,由組織負責人將志願服務工時等數據及時提交到青島志願服務網,在網站上進行48小時社會公示。公示結束後,若無異議,工時自動計入志願者個人數據庫。

3.各志願服務組織加蓋公章後,將志願者工時記錄證明材料(須提供參加活動照片、活動時間、地點及組織負責人等必要信息),提報到各區市文明辦或市直機關各單位等二級管理部門。二級管理部門對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審覈無誤後,加蓋公章提報到市文明辦、市志願服務協會,進行最終確認。市文明辦、市志願服務協會所認定的志願服務工時,作爲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最終證明,提交人社部門作爲積分落戶的.參考依據。

11對於提供虛假材料的如何處理?

答:對採取故意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5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空缺的落戶名額按照積分排名依次遞補。

12積分落戶的申報流程是什麼?

---公告發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通過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積分落戶辦理時間、受理地點及相關事項。

---網上初評。申請人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上辦事”欄目中“積分落戶”版塊,使用本人身份證號和社保查詢密碼登錄認證,填報個人申報信息,並按要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填報完成後,系統自動初評各指標項積分和總積分。初評總積分達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可向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正式遞交申請材料。

---窗口申報。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設立積分落戶申請受理窗口。申請人網上報名後,需攜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A4紙複印件),遞交到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區人社部門受理窗口。受理窗口按照《青島市積分落戶指標體系表》要求對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積分未達到100分的,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初審積分達到100分的,受理窗口出具受理回執。

---彙總複審。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彙總相關數據,按照積分指標體系責任分工,分送相關部門進行復審。

---排名公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彙總複審結果,確定最終積分,並按照積分高低對申請人進行排名和網上公示。

---複覈公佈。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申請人積分排名情況報市發展改革委複覈。並根據複覈結果公示擬落戶人員名單,公示期10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佈擬落戶人員名單。獲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登錄積分落戶系統自主打印積分落戶卡。

---辦理落戶。申請人憑落戶卡到擬落戶地公安分局辦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落戶手續。

13積分落戶如何排名?

答:對申請人各項積分指標確定的分值相加得到落戶積分,按照分數高低進行排名。積分相同者,按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時間長短排名。

14累計積分滿100分的是否都可以落戶?

答:積分滿100分的,可以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人社部門提交積分落戶申請材料。是否能夠落戶需經初審、複審、排名公示後,再由市發改部門根據我市年度人口計劃確定年度積分落戶指標數量並按照積分排名情況確定。

15獲取積分落戶卡後的落戶步驟?

答:申請辦理積分落戶人員取得青島市積分落戶卡後,持積分落戶卡及所需證明材料到落戶地所在區公安分局辦理積分落戶申請人及其隨遷人員的《准予遷入證明》。申請人持《准予遷入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將戶口遷出。

其中,戶口在膠州、即墨、平度、萊西四市的人員可直接持《准予遷入證明》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一)辦理期限

1.申請人單獨辦理戶口遷入且材料齊全的,公安分局受理後當場予以辦理《准予遷入證明》。

2.申請人申請配偶、未婚子女隨遷的,公安分局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審覈,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簽發《准予遷入證明》。不符合規定的於5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二)落戶所需材料

1.申請人:青島市積分落戶卡、戶口簿及複印件(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及複印件。

2.隨遷配偶和子女:身份證、戶口簿及複印件(或戶籍證明)、結婚證及複印件、工作狀況證明及父母子女關係證明,隨遷子女達到結婚年齡的需同時提供未婚聲明和工作狀況證明。

父母子女關係證明是指以下證明之一:

(1)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加蓋戶口專用章關係證明;(2)出生醫學證明及複印件;(3)親子鑑定及複印件。

工作狀況證明是指以下證明之一:

(1)原戶籍地就業失業登記證;(2)在市區工作證明(勞動合同及複印件、青島市職工社會保險參保證明);(3)戶口所在地村委出具的農村居民身份證明;(4)學生在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