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密守則

爲保守公司祕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訂本守則。該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人員。

1、公司重要會議紀要、獨特的運行方式、競爭策略、計劃、設計技術資料。合同、報價、提案不得泄露或傳播。

2、不看不說與己無關的祕密,員工應保持公司商業祕密;忠於職守,增強保密觀念;造成損失,本人承擔責任

3、不該問的不問,不屬於自己工作範圍內的事不要隨便打聽。

4、如你需要借閱合同及設計資料,請於當日下班前歸還原位,爲了工作方便,一定不要將資料借回家中及帶出公司。

5、設計資料需要裁頁,或需要帶出公司,請事先徵得總監或辦公室主任的同意,並做出登記。

6、客戶資料,是公司的機密文件。你只能查閱你工作範圍內的資料,查閱時,請履行登記手續,於當日歸還,並不得帶出公司。

7、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祕密;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祕密;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祕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8、如發現祕密被泄露,無論是否因爲自己的原因泄露,都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通知辦公室及主管領導。辦公室應及時採取應對措施儘量消除泄密給公司造成的影響。

屬於公司祕密的範圍:

1、公司客戶的合同、資料、工程圖紙、效果圖、施工方案等。

2、供貨商的報價單、供應合同等。

3、銷售報價、銷售合同,財務的賬本、憑證、財務報表等。

4、個人的工資、薪酬、福利待遇。

5、屬於公司的其它祕密。

保密措施及處罰

1、公司與接觸重要機密的員工以書面形式簽訂《保密協議》,包含以下主要條款:保密的內容和範圍;保密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密協議的期限.保密費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違約責任。在保密協議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的義務。

2、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辦公室人員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爲: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就職於本公司的競爭對手;在競爭企業中兼職;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引誘企業的客戶脫離企業;在離職後,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爲。涉及公司商業祕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內容: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祕密範圍;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祕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於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

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內容;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瞭解商業祕密;保密信息應當在協議終止後交還;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後仍然保持有效;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責任。

3、違反本制度的規定,但未造成泄密的,對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下罰款;

4、因個人過失造成泄密的,對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如果因泄密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還須按以下標準對公司進行賠償:

5、賠償金額爲公司因泄密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6、如果泄密是因員工出賣公司祕密造成的,或公司受到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金額爲員工因泄密所獲得的全部利益,或者以不低於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爲賠償金額,必要時追究其法律責任;

7、公司因調查、處理泄密事件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賠償金額之內。

8、對泄密的員工,公司有權與其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