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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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

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依據小企業會計準則中確認和計量的規定制定,涵蓋了各類小企業的交易和事項。小企業在不違反會計準則中確認、計量和報告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自行增設、分拆、合併會計科目。小企業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項,可不設置相關會計科目。對於明細科目,小企業可以比照本附錄中的規定自行設置。會計科目編號供小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查閱會計賬目、採用會計軟件系統參考,小企業可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其他會計科目的編號。

順序號

編 號

會計科目名稱

一、資產類

1 1001 庫存現金

2 1002 銀行存款

3 1012 其他貨幣資金

4 1101 短期投資

5 1121 應收票據

6 1122 應收賬款

7 1123 預付賬款

8 1131 應收股利

9 1132 應收利息

10 1221 其他應收款

11 1401 材料採購

12 1402 在途物資

13 1403 原材料

14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15 1405 庫存商品

16 1407 商品進銷差價

17 1408 委託加工物資

18 1411 週轉材料

19 1421 消耗性生物資產

20 1501 長期債券投資

21 1511 長期股權投資

22 1601 固定資產

23 1602 累計折舊

24 1604 在建工程

25 1605 工程物資

26 1606 固定資產清理

27 1621 生產性生物資產

28 1622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29 1701 無形資產

30 1702 累計攤銷

31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32 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二、負債類

33 2001 短期借款

34 2201 應付票據

35 2202 應付賬款

36 2203 預收賬款

37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38 2221 應交稅費

39 2231 應付利息

40 2232 應付利潤

41 2241 其他應付款

42 2401 遞延收益

43 2501 長期借款

44 2701 長期應付款

三、所有者權益類

45 3001 實收資本

46 3002 資本公積

47 3101 盈餘公積

48 3103 本年利潤

49 3104 利潤分配

四、成本類

50 4001 生產成本

51 4101 製造費用

52 4301 研發支出

53 4401 工程施工

54 4403 機械作業

五、損益類

55 5001 主營業務收入

56 5051 其他業務收入

57 5111 投資收益

58 5301 營業外收入

59 5401 主營業務成本

60 5402 其他業務成本

61 5403 營業稅金及附加

62 5601 銷售費用

63 5602 管理費用

64 5603 財務費用

65 5711 營業外支出

66 5801 所得稅費用

二、主要賬務處理

資產類

1001 庫存現金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的庫存現金。

小企業有內部週轉使用備用金的,可以單獨設置“1004 備用金”科目。

二、庫存現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小企業增加庫存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減少庫存現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小企業應當設置“庫存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額、現金支出合計額和結餘額,將結餘額與實際庫存額覈對,做到賬款相符。

有外幣現金的小企業,還應當分別按照人民幣和外幣進行明細覈算。

四、每日終了結算現金收支、財產清查等發現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或溢餘,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覈算:屬於現金短缺,應按照實際短缺的金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現金溢餘,按照實際溢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持有的庫存現金。

1002 銀行存款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二、銀行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小企業增加銀行存款,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應收賬款”等科目;減少銀行存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小企業應當按照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餘額。

“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覈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小企業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之間如有差額,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有外幣銀行存款的小企業,還應當分別按照人民幣和外幣進行明細覈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存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1012 其他貨幣資金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外埠存款、備用金等其他貨幣資金。

二、本科目應按照銀行匯票或本票、信用卡發放銀行、信用證的收款單位,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分別“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證保證金”、“外埠存款”等進行明細覈算。

三、其他貨幣資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小企業增加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減少其他貨幣資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

1101 短期投資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購入的能隨時變現並且持有時間不準備超過1年(含1年,下同)的投資。

二、本科目應按照股票、債券、基金等短期投資種類進行明細覈算。

三、短期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購入各種股票、債券、基金等作爲短期投資的,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小企業購入股票,如果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扣除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後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應收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小企業購入債券,如果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後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應收的債券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在短期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收到的出售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按照該項短期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持有的短期投資成本。

1121 應收票據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因銷售商品(產成品或材料,下同)、提供勞務等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而收到的商業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二、本科目應按照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單位進行明細覈算。

三、應收票據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按照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當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銀行貼現,應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減去貼現息後的淨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貼現息,借記“財務費用”科目,按照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銀行無追索權情況下)或“短期借款”科目(銀行有追索權情況下)。

(三)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按照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採購”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照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如有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涉及按照稅法規定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還應當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四)商業匯票到期,應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或到期不能收回應收票據,應按照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小企業應當設置“應收票據備查簿”,逐筆登記商業匯票的種類、號數和出票日、票面金額、交易合同號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背書轉讓日、貼現日、貼現率和貼現淨額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額、退票情況等資料。商業匯票到期結清票款或退票後,在備查簿中應予註銷。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持有的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

1122 應收賬款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生產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按照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覈算。

三、應收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因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形成應收賬款,應當按照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稅法規定應交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二)收回應收賬款,借記“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確認應收賬款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應當按照可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

1123 預付賬款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按照合同規定預付的款項。包括:根據合同規定預付的購貨款、租金、工程款等。

預付款項情況不多的小企業,也可以不設置本科目,將預付的款項直接記入“應付賬款”科目借方。

小企業進行在建工程預付的工程價款,也通過本科目覈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覈算。

三、預付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因購貨而預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所購物資,按照應計入購入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在途物資”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照稅法規定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應支付的金額,貸記本科目。補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出包工程按照合同規定預付的工程價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結算的工程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確認預付賬款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應當按照可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預付的各種款項。

1131 應收股利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二、本科目應按照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覈算。

三、應收股利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購入股票,如果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扣除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後的金額,借記“短期投資”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照應收的現金股利,借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在短期投資或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按照本企業應享有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小企業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1132 應收利息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債券投資應收取的利息。

購入的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持有期間的利息收入,在“長期債券投資”科目覈算,不在本科目覈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覈算。

三、應收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購入債券,如果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扣除應收的債券利息後的金額,借記“短期投資”或“長期債券投資”科目,按照應收的債券利息,借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在長期債券投資持有期間,在債務人應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照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的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收入,借記“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實際收到債券利息,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到的債券利息。

1221 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包括:各種應收的賠款、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等。

小企業出口產品或商品按照稅法規定應予退回的增值稅款,也通過本科目覈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覈算。

三、其他應收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發生的其他各種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清理”等科目。

出口產品或商品按照稅法規定應予退回的增值稅款,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科目。

(二)收回其他各種應收款項,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確認其他應收款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應當按照可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項。

1401 材料採購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覈算、購入材料的採購成本。

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覈算的,購入材料的採購成本,在“在途物資”科目覈算。

委託外單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在“委託加工物資”科目覈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供應單位和材料品種進行明細覈算。

三、材料採購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外購材料,應當按照發票賬單所列購買價款、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在外購材料過程發生的其他直接費用,借記本科目,按照稅法規定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在外購材料過程發生的其他直接費用,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預付賬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材料已經收到、但尚未辦理結算手續的,可暫不作會計分錄;待辦理結算手續後,再根據所付金額或發票賬單的應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應向供應單位、運輸機構等收回的材料短缺或其他應衝減材料採購成本的賠償款項,應根據有關的索賠憑證,借記“應付賬款”或“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因自然災害等發生的損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損耗,先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查明原因後再作處理。

(二)月末,應將倉庫轉來的外購收料憑證,分別下列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對於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包括本月付款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上月收料憑證),應按照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分別彙總,並按照計劃成本,借記“原材料”、“週轉材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2.對於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收料憑證,應按照計劃成本暫估入賬,借記“原材料”、“週轉材料”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做同樣的會計分錄予以衝回,以便下月收到發票賬單等結算憑證時,按照正常程序進行賬務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小企業已經收到發票賬單、但材料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材料的採購成本。

1402 在途物資

一、本科目覈算小企業採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商品等物資的日常覈算、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的各種物資的實際採購成本。

小企業(批發業、零售業)在購買商品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運輸費、裝卸費、包裝費、保險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等),在“銷售費用”科目覈算,不在本科目覈算。

二、本科目應按照供應單位和物資品種進行明細覈算。

三、在途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小企業外購材料、商品等物資,應當按照發票賬單所列購買價款、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在外購材料過程發生的其他直接費用,借記本科目,按照稅法規定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照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在外購物資過程發生的其他直接費用,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預付賬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材料已經收到、但尚未辦理結算手續的,可暫不作會計分錄;待辦理結算手續後,再根據所付金額或發票賬單的應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應向供應單位、外部運輸機構等收回的材料或商品短缺或其他應衝減材料或商品採購成本的賠償款項,應根據有關的索賠憑證,借記“應付賬款”或“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因自然災害等發生的損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損耗,先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查明原因後再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