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計算機耗材管理辦法

爲加強計算機耗材領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給,切實減少浪費,提高利用效率,確保分局計算機網絡正常運行,特制定本辦法。

一、計算機耗材的內容

二、計算機耗材的管理

區局信息中心負責全局計算機耗材的購置、組織和分配等工作。

(一)、根據各單位所需計算機耗材的型號、數量,做好資金預算,保證必要的.資金供給。

(二)、信息中心建立耗材賬簿進行覈算,指定專人負責耗材管理,登記耗材的購進與發放數量,並定期進行盤存。

三、計算機耗材的領用

(一)、各科、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計算機耗材的領用、分發和管理工作

(二)、各單位計算機管理人員,應對本單位所需計算機耗材的類型、數量進行登記,確定對應型號與所需的數量,報信息中心備案。

(三)、信息中心根據各單位計算機數量和工作需要,按月核定計算機耗材領用量,實行定期定量發放。

(四)、特殊型號的計算機耗材,如噴墨打印機墨盒等,應提前在信息中心備案,以便及時組織,保證供給。

(五)、噴墨打印機墨盒、針式打印機色帶架的領用,必須驗舊換新。

(七)、如遇特殊情況需大量使用計算機耗材時,有關單位應在領用耗時書面說明原因,報信息中心覈定後組織供應。

  xx區國家稅務局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