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管理出現的問題及推進管理辦法

預算編制不夠細化、準確

全口徑預決算管理體系有待建立健全

報告顯示,2012年,省財政廳、地稅局和發改委、人社廳、國資委等相關部門,依法加強收入徵管,着力保障重點支出;面對經濟下行壓力,積極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面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提升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

“但審計發現,省級預算管理中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問題。 ”省審計廳廳長戴克柱透露,其中包括預算編制不夠細化、執行不夠到位,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覆蓋範圍仍不完整等。如政府性基金年初預算中部分基金支出僅編制到大類科目和項目,未細化到具體使用單位和具體項目。針對11個省級部門的預算執行審計結果顯示,預算編制不夠完善,涉及資金2.4億元。其中2個部門3個單位收入預算爲1.8億元,當年實際收入爲7.5億元,超預算316%;3個部門1個單位1336.2萬元結餘資金未編入當年預算;2個部門年初預算未細化。通過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發現,我省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執行範圍的省屬企業,仍限於省國資委和省煤田地質局監管的32戶省屬企業,其他省直部門和機構所監管的企業,如金融、宣傳、出版、文化等企業一直沒有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

針對這些問題,報告提出,應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科學性和執行的規範性,加強全口徑預決算管理和財政資金績效管理;重視預算執行過程管理,進一步強化支出責任,嚴格預算剛性約束,提高預算執行率;擴大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實施範圍,及時修訂完善省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和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收取等相關辦法。

管理不夠規範、執行不夠嚴格

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

針對省委統戰部等11個部門及所屬53個單位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和單位注重加強預算和財務管理,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不斷提高,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但也發現一些有待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審計發現,在會議費、培訓費使用和管理方面,有11個部門2012年會議費支出預算1466.5萬元,實際支出2599.9萬元,共舉辦會議544個,超預算支出1133.4萬元。在省級部門支出預算執行方面,有9個部門3個單位擠佔專項經費1447.5萬元、虛列支出133.6萬元。在非稅收徵繳方面,有2個部門17個單位取得的房租收入、國有資產處置收益和有償使用費等非稅收入應繳未繳財政5887.9萬元。在部門和單位資產管理方面,有3個部門8個單位未經財政審批處置、出租、出借國有資產;2個單位未經審批自行購置資產;4個部門8個單位資產未及時入賬。

“公共財政支出,關係到羣衆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趙良慶對此表示,財政資金管理不夠規範、預算執行不夠嚴格,使得公共財政支出屬性未能真正體現。建議通過加強預決算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審計報告也提出,應當規範部門和單位收支行爲,切實提高財政財務管理水平。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財政性資金;嚴格按預算規定的用途和財務制度的規定使用資金,堅持專款專用;加強會議費、培訓費支出管理,規範獎金津補貼發放;增強財經法紀意識,健全資產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

審計調查問題整改不夠及時

審計監督作用需更好發揮

審計報告還顯示了對全省社會保險(放心保)基金優惠利率執行、宿松縣退耕還林實施績效、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建設、全省部分整體推進農村土地整治示範建設項目專項審計調查情況,以及對全省校安工程建設情況跟蹤審計情況。 “對上述實施的審計項目,審計機關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戴克柱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積極採取措施予以整改,有的'問題在審計過程中已得到糾正。

如何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作用,推動問題整改落實,推進財政管理更加科學化、精細化,也成爲審議過程中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關注的焦點之一。“審計反映的問題,有些是年年說年年有,沒有得到解決,應引起政府重視。”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吳金山認爲,要適應工作要求,在政策制定、標準覈定上更加規範,更加科學合理,切實消除一些常見問題的反覆出現。

“要以審計成果促法制建設。”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張榮國認爲,審計發現的問題揭示了現有法規和政策不銜接、具體制度不配套、有的政策規定難落實,應當完善法規和制度,抓好源頭治理。省人大財經委建議,要對審查出問題的原因進行科學理性分析,增強改進措施的針對性,進行分類指導,對一些“頑疾”的整改要有時限要求,對屬於體制性的問題要有合理建議,從而積極推進體制創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