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共享單車的議論文

作爲一種公共交通工具,共享單車能夠有效地解決“最後一公里”的出行問題,在一些交通擁堵的大城市,共享單車讓許多人享受了有品質的出行。下面是小編爲你帶來的關於共享單車的議論文,歡迎閱讀。

關於共享單車的議論文

篇一:共享單車帶來的問題和思考

作爲一種公共交通工具,共享單車能夠有效地解決“最後一公里”的出行問題,在一些交通擁堵的大城市,共享單車讓許多人享受了有品質的出行。

然而我們在路邊,在小區內,經常發生和發現共享單車殘缺不齊的怪相。共享單車頻遭霸佔、破壞的事實,說明了新事物的超常規發展,往往會暴露基礎的薄弱。暴露和反映出我們在公民素養和公德教育上還有薄弱環節。共享是“使用而非擁有”,共享的前提是對他人權利的承認和尊重。權利意識和誠信意識,是共享經濟得以充分發展的觀念根基,法治文化和誠信文化是共享經濟繁榮發展的文化土壤。如果忽視了思想文化的土壤培育,共享經濟的發展就會成爲沙上建塔,共享單車的單兵推進就會夭折。這纔是應對共享單車發展難題最需要直面的問題。這也說明了新事物的超常規發展,往往會暴露基礎的薄弱。共享單車,我們可能還沒做好公民素養與公德教育上的準備。

作爲文明城市和文明市民,共享單車就是一面照妖鏡,照出了我們城市管理的短板和市民素質的嚴重不足。作爲管理者,主動引導和加強市民文明素質教育,是堅持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需要。即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不僅要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還要努力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強市民文明素質教育,是優化發展環境,加快文明建設發展的需要。只有市民素質提高了,文明形象提升了,才能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創造良好的環境。

加強市民文明素質教育,是改善人居環境,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的需要。市民素質高低決定城鎮文明的發展水平,沒有市民素質的普遍提高,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穩定、文化的繁榮、環境的優美都無法實現,更不可能持續。

“發展的列車匆匆駛過精神的站臺,現實的變化把心靈的地圖拋在身外” 。制度的疏漏可以迅速補上,文化的短板卻需要久久爲功下恆心、春風化雨做細活。清除陳舊的'觀念、病態的積習,讓法治理念、誠信意識成爲更多的公民、特別是孩子的思想基因,不僅是爲共享經濟鋪路,更是爲推進和諧中國奠基

篇二:共享單車“停好”纔算挺好

共享單車火了。不到半年,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大街小巷隨處可見橙、黃等各色共享單車。與公交車、地鐵站等交通樞紐接駁,解決出行最後一公里,無論是緩解交通擁堵,還是保護環境,共享單車都很有用。然而,在單車數量飆升的同時,停車問題也日益突出。

在北京一些地鐵站周圍,共享單車“任性”停放現象明顯:有的橫亙在人行道上,妨礙行人走路;有的無序擺放,讓本來就狹窄的非機動車停車區域更顯緊張;有的直接停在出入口臺階下,擋住進站通道;有人甚至將車塞進綠化帶裏、鎖在欄杆上、靠在大樹邊。在南京,共享單車進駐才半個月,僅是鬧市區新街口一處就有近600輛單車因違章亂放被管理部門拖走。在成都等地,共享單車也因“佔道”等問題屢被城管部門扣押。

共享單車爲什麼停不好?這與租車者素質參差不齊有關係,一些租車者只顧騎、不顧停,不願意花時間認真擺放單車;這也與單車公司跑馬圈地、過量投放、管理粗放有關。有的街頭地方狹窄,一下子容不下那麼多單車,一些故障車長期擺放在街頭,而單車公司又顧不上管理,加劇了停車亂象。

除此之外,也要看到,共享單車停車亂,與城市規劃、設計、建設的不合理很有關係——拋開老城區不講,很多城市的新城區在最初交通規劃時,壓根兒就沒給自行車、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統預留足夠的通行與停放空間。前期規劃缺位,後期管理失位,讓停車問題“雪上加霜”:君不見,多少自行車停車棚被摩托車、燃油助力車佔據,多少城市主幹道兩側的人行道與自行車道停滿了小汽車,城管、物業、保安等各種管理主體,對這些問題已經“習以爲常”了。

打造優質城市慢行交通系統,共享單車是一個創新。想要共享單車用得好,前提是“停”得好。政府完善配套服務是治本之策。當好“服務員”,政府大有文章可做。

停好車的前提是有地方停,這就要做好加減法。機動車佔道,要做“減法”:交通、城管等工作人員加強巡邏頻次,加大處罰力度,定時定點“清障”;自行車停放區不夠的問題,要做“加法”:規劃、城建、交通等部門,做好頂層設計,編制車道規劃,完善停放導則,從總量上增加非機動車道、自行車停放區的供給數量。

共享單車流行,主要得益於無樁,隨借隨還。但自由氾濫成亂停亂放,原先引以爲傲的方便,反而成爲新的出行梗阻。不妨退回一步,借鑑傳統公共自行車“空間劃定性”的特點,在一些有條件的樞紐和地鐵站周邊,政企聯手,共建一些自行車推薦停放區。依託運營企業的大數據,推動各物業按需求設置非機動車停放區域。

想要停得好,還要管得好。維護好共享單車的停車秩序,離不開有效的管理。對行業內惡性競爭、暴力破壞行爲,對某些人公共意識缺乏、任意折騰單車的行爲,有關部門要做好“善後”服務,追究相關肇事者的法律責任;推動徵信機構和單車運營商合力共建租車人信用管理系統,獎罰分明。鼓勵用戶對違規停車者拍照舉報,覈實後獎勵信用積分;對惡意亂停、濫用、損毀、盜竊單車等行爲,將租車人納入失信黑名單。

共享單車是新事物,政府部門應該以服務思維引領,多呵護,多扶持。配套服務好了,單車停放有序了,人們愉悅、方便出行的生活小目標才能更好地實現。

篇三:Where is ofo——小黃單車去哪了?

ofo在城市中的的投放速度和摩拜旗鼓相當,投放量還高於摩拜(因成本遠低於摩拜),撇開繼續加碼投放的2017年1月份,我感覺之前深圳市區路上的ofo並沒有摩拜多。而如果你留意下城市中各種共享單車的騎行人羣,你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騎ofo的學生(尤其是小學生)和藍領比例會比其他單車的高很多,箇中原因請自行腦補。

所以,較早前投放的小黃車到底去哪了?私以爲,有以下幾種可能去向(純屬個人猜測):

1.“私有化”:通過號牌噴漆(甚至整車噴漆)、加私鎖、拆卸鎖頭等方式將ofo佔爲己有,變成私人財產。

2.“五馬分屍”:盜竊後將其拆卸成各種部件,或以廢品作價賣給回收站,最終“回爐”,進入物質的輪迴。

3.二次販賣:被異地轉移到三四五線城市以及農村等地區簡易改裝後進行二手單車交易,進入再流通領域。

如果說第一點是純粹的個人行爲,道德素質欠缺;那麼第二第三點則是在利益的驅使下,所催生的有組織有分工的團伙,形成“盜-改-運-售”的完整鏈條,通過分工協作批量進行能使邊際成本降低和利益最大化,而這種達到一定金額的侵佔他人財物的行爲是否也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呢?顯然,這是一種盜竊行爲。就目前來看,這種鋌而走險的成本並不高。

上述問題的發生會對ofo產生怎樣的影響呢?首當其衝的是造成公司巨大的固定資產損失,這點毋庸置疑也無需解釋;其次是降低用戶體驗、背離初衷,說好的“隨時隨地有車騎”呢?

比起ofo丟單車的價值損失,道德缺失乃至家庭教育的缺失更應引起重視。我不止一次看到有小學生在家長的陪伴下騎被撬鎖的小黃車,光明正大地出現在大街小巷。如果說“順手牽羊”的行爲能給孩子童年帶來快樂的回憶,那麼不勞而獲的歪念將給心靈埋下走向罪惡的種子;如果說孩子尚且年幼無知,那麼大人的縱容甚至鼓勵則是不可原諒的。如今已是物質豐滿的21世紀,家長如此錯誤的價值觀何以引導孩子養成健全的人格呢?還是覺得這樣的“言傳身教”不必小題大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