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仲裁申請書範本

下面是CN人才網小編特地爲大家整理收集的土地糾紛仲裁申請書範本及如何書寫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申請書?下面是詳細內容,歡迎大家閱讀。

土地糾紛仲裁申請書範本

  土地糾紛仲裁申請書範本1

申請人:楊X萍,曾用名楊平,女,白族,農民,xxxx年07月01日生,雲南省大理市人,住雲南省大理市灣橋鎮中莊村委會XXXX號,身份證號5329XXXXXX,聯繫電話138872XXXXX。

被申請人:楊XX,男,白族,農民,xxxx年08月生,雲南省大理市人,住雲南省大理市灣橋鎮中莊村委會X社XXX號,聯繫電話136XXXXXX。系大理市灣橋鎮中莊村委會X社原社長,申請人楊X萍之父親。

案 由:侵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仲裁請求:

請求被申請人返還其依職權強佔的屬於申請人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份額0.80畝,並獨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楊X萍系被申請人楊XX的女兒。1xxxx年11月13日,申請人嫁到大理市灣橋鎮甸中村,與李XX結婚,1xxxx年離婚後回到大理市灣橋鎮中莊村委會9社孃家。1xxxx年01月24日,申請人與趙XX結婚,1xxxx年07月14日協議離婚後回到孃家。由於父親楊XX重男輕女,多次逼我離家出走,無奈之下,我只好離開家到大理市下關鎮打工爲生。1xxx年04月21日,我與牛XX登記結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間,我的戶口一直和被申請人楊XX及弟弟及弟媳、侄兒在一起,直到現在。我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請人承包經營權範圍內。

20xx年4月14日,在被申請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將我的戶口從被申請人的戶口簿上遷出,獨立成戶,仍然爲農業戶口。因爲當時農村承包經營期還未屆滿,被申請人承諾在新的承包合同簽訂時更改承包經營權證,將應該屬於申請人的份額劃分給申請人。出於信任,申請人答應按照這種方式執行,屬於自己的承包經營份額暫時交由被申請人及其他家庭成員管理耕種。

20xx年,申請人戶的承包經營權到期後,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繼續承包30年,需要簽訂和統計新的承包經營情況。被申請人利用它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5.58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佔了申請人0.80畝的承包經營份額,並據此辦理了XXXXXXX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事後,由於申請人一直在大理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於是,申請人多次找到基層人民政府幫助解決,經大理市灣橋鎮中莊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大理市灣橋鎮司法所多次調解,被申請人拒不返還本應屬於申請人的土地承包經營份額。

申請人認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土地承包經營依法受到法律的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第六條也規定,農村土地承包,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承包中應當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害婦女應當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被申請人楊練利用自己當時擔任社長的便利,私自更改承辦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情況,將申請人從共有人中剔除,將全部原先承包的5.58畝承包土地繼續承包,霸佔了申請人0.80畝的承包經營份額,並據此辦理了XXX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致使申請人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變成了失地農民,該行爲嚴重侵害了申請人楊麗萍的合法權益。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19條、20條、21條之規定,向貴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望你們查明事實,依法處理,支持申請人的仲裁申請,判如所請!

此致

  大理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簽名/指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糾紛仲裁申請書範本2

申請人×××戶,隸屬單位(村組),聯繫電話(手機)。

戶主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家庭成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與戶主關係。

申請人全權代表姓名,性別,民族,工作單位或住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手機)。(1、非戶主家庭成員作申請人代表時使用,但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員書面委託;

2、申請人衆多時使用,但必須是申請人之一)

被申請人姓名(或戶名),(戶主)性別,民族,住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手機)。(訴個人時用)

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繫電話(手機)。(訴村、村民小組或其他單位時用。選訴村委會還是村經濟合作社,以承包合同上的蓋章單位爲準。)

第三人姓名(或戶名),(戶主)性別,民族,住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手機)。(本案處理結果與第3方有利害關係時使用。)

單位名,住所地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和職務,聯繫電話(手機)。(第三人是企業或其他單位時用)

一、仲裁請求

1、(必須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轉或土地承包權益等有關)。

二、事實和理由

(事實經過——整個過程過來龍去脈一定要講清楚;第三人的身份、與被申請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間的身份關係、與本案的利害關係等要講清楚)

(提出上述仲裁請求的若干理由,但具體仲裁請求不需要重複再提。)

此致

  平陽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指印)

  201 年 月 日

注意:1、同時要提供有關證據(注意收集以前判決、裁定、調解、協商的有關材料)。

2、本申請書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要相應增加份數。

拓展閱讀:

  如何書寫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申請書?

一、體例格式要符合規範。和其它訴訟文書一樣,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申請書也有一定的體例格式。一般由標題,當事人基本情況,仲裁請求事項,糾紛事實與理由,結尾,附項等部分組成。因此,在寫作過程中,一定要按照體例格式,不能隨意增減其中的項目,不能隨意變動先後次序,確保每個部分都能符合規範。

二、仲裁請求要明確具體。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申請書的請求事項,標示着申請人提起仲裁請求所要達到的目的,因此,一定要明確具體。如果有多個請求事項,必須逐一寫清楚,決不能用籠統的如“保護我合法權益”之類的話替代。仲裁請求越明確,越具體,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對該糾紛中權益爭執的焦點就會暴露得越明顯,越突出。這就有利於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迅速確定審理範圍,及時開展審理工作,作出合理的裁決。

三、糾紛事實要真實可靠。在農村土地糾紛仲裁活動中,事實既是申請人提出仲裁請求的依據,也是仲裁委員會進行審理裁決的依據。因此,申請人在寫仲裁申請書時,一定要如實地反映客觀情況,確保絕對真實、可靠,不能只講對自己有利的事實,對自己不利的避而不談。如實全面反映事件的來龍去脈與本來面目,有利於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依法進行審理裁決,有利於糾紛的順利解決。

四、申請理由要符合法律政策。法律和政策是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審理土地承包糾紛案件的準繩,在書寫仲裁申請書時,一定要讓申請理由符合黨的方針政策,符合法律的規定。引用有關法律條文和方針政策作爲申請理由的依據時,務必恰當確切,不能斷章取義,牽強附會,曲解原意。

五、文字表達要簡明扼要。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申請書雖然沒有字數限制,但如果文字拖沓冗長,廢話連篇,難免會在辦案人員中產生心理障礙。要簡明扼要,重點寫與當事人爭執有關的事實理由。具體在寫法上,說明事實,列舉證據,陳述理由,要做到層次分明,條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