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州市春節可以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地點

2015年羊年春節很快就要到了,應屆畢業生網編輯爲你整理了我市煙花炮竹燃放的時間地點及管理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2015年福州市春節可以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地點

根據《福州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現就全市2015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市區限制燃放的區域和時間:

三環路以內的地區,晉安區新店鎮,馬尾區馬尾鎮、羅星街道。

以上區域在農曆臘月二十四(2015年2月12日)至正月十五(2015年3月5日)的6時至23時(其中除夕和初一爲全天)允許燃放的`時間外,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二、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區域提示:

1.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2.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範圍內;4.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5.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6.城市主次幹道及高架路、過街天橋、立交橋、隧道;7.商場、超市、影(劇)院、酒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8.風景名勝區和林地、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9.高層建築物、城市木屋毗鄰區;10.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和公佈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三、遵守安全燃放有關規定:

1.不得向人羣、車輛、建築物拋擲;2.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行;3.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4.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範圍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