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護師《護理健康教育》資格考試:醫院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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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護師《護理健康教育》資格考試:醫院健康教育

一、醫院健康教育的概念

醫院健康教育,又稱臨牀健康教育或患者健康教育,是以病人爲中心,針對到醫院接受醫療保健服務的患者個體及其家屬所實施的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的健康教育活動,其目的是防治疾病,促進身心康復。

二、患者教育的分類及內容

(一)門診教育

門診教育是指在門診治療過程中對患者進行的健康教育。由於門診患者流動性、差異性大,不可能針對每個患者的需求開展健康教育。因此,門診教育往往根據不同季節、地域,側重於常見疾病的防治教育。門診教育主要包括候診教育、隨診教育、諮詢教育和健康教育處方。

1、候診教育——指在患者候診期間,針對候診知識及該科的常見性疾病的防治所進行的健康教育。

2、隨診教育——指在診療過程中,醫護人員根據病情對患者進行的口頭教育和指導。

3、諮詢教育——指醫護人員對門診患者或家屬提出的有關疾病與健康的問題進行解答。

4、健康教育——處方指在診療過程中,以醫囑的形式對病人的行爲和生活方式給予指導。

(二)住院教育

住院教育是指在住院治療期間對患者進行的健康教育。由於患者住院時間相對較長,醫護人員對患者比較瞭解,可根據患者的病情、心理變化,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住院教育主要包括人院教育、病房教育和出院教育。

1、入院教育——指醫護人員在患者人院時對患者及家屬進行的教育。人院教育的主要內容是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生活制度、探視制度、衛生制度等,以幫助患者及家屬儘快熟悉住院環境,遵守住院制度,配合治療。

2、病房教育——指醫護人員在患者住院期間進行的健康教育。病房教育的內容應較系統、深入,主要包括患者所患疾病的.病因、發病機制、症狀、併發症、治療原則、生活起居、飲食等知識,以提高患者的依從性。

3、出院教育——指醫護人員在患者出院時進行的教育。出院教育的內容主要包括醫療效果、病情現狀、繼續用藥、定期複查等注意事項,以幫助患者出院後繼續鞏固療效、防止復發。

三、患者健康教育的實施程序

患者健康教育程序與護理程序一樣,是科學的思維方法和工作方法,是確保患者健康教育效果的重要保證。患者健康教育包括評估教育需求、確定教育目標、制定教育計劃、實施教育計劃和評價教育效果五個步驟。

(一)評估教育需求

評估教育需求是患者健康教育程序的第一步驟。通過調查分析,評估教育需求旨在瞭解教育對象需要學習的知識和掌握的技能,爲確定教育目標、制定教育計劃提供依據。

1、評估內容

評估教育需求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慮。

(1)患者對疾病或健康問題的知識水平;

(2)患者對健康教育的態度;

(3)患者的學習能力;

(4)患者的環境因素。

2、評估方法

評估教育需求的方法主要包括直接評估和間接評估。

(1)直接評估——通過與患者的接觸、談話直接獲得。

(2)間接評估——通過閱讀患者的病歷、分析病史及其健康影響因素獲得。

(二)確定教育目標

確定教育目標即明確患者及其家屬的教育目標,爲制定教育計劃奠定基礎。

 (三)制定教育計劃

教育計劃主要由教育時間、場所、內容、方法和工具及教育人員五個部分組成。

1、教育時間——從患者進入院到離開醫院期間,均爲健康教育時機。

2、教育場所——患者健康教育應在適宜的場所進行,以免使患者或家屬感到不安或尷尬。

3、教育內容——教育內容應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決定,確保其針對性。

4、教育人員——患者健康教育是一個完整的教育系統,醫院內的工作人員應根據患者和家屬的需求,提供相應的健康教育。

5、教育方法及工具——根據患者的特點,選擇恰當的教育方法和工具,以增進教育的效果。

(四)實施教育計劃

在實施教育計劃過程中,爲確保計劃的順利實施,應特別注意以下四點:

1、注重信息的雙向傳播;

2、適當重複重點內容;

3、採取多種教育方法和方式;

4、注重教育者的態度。

(五)評價教育效果

評價是教育的重要環節。評價的目的是及時修正原有計劃,改進工作。教育效果的評價可以通過評價教育需求、教學方法及教育目標的實現程度三個方面得以體現。

1、評價教育需求——評價以往患者教育需求的評估是否準確、完整。

2、評價教學方法——評價教育方法是否恰當、教育者是否稱職、教材是否適宜。

3、評價教育目標的實現程度——目標有不同的層次,前一層次的目標往往是下一層次目標的基礎。評價時,應參照計劃目標,在活動的不同時期進行不同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