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爲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爲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

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爲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消防檢查包括對消防器材、設備、裝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變的檢查,也包括用電、用氣安全和動火作業的檢查。

2)各項目的消防責任人同時爲消防檢查人。同時,消防責任人的工作必須隨時接受相關部門與公司領導的檢查。

3)項目負責人安排保安班或機電班對滅火器每季度進行一次檢查,並按規定時間更換或補充,不允許過期存放。

4)根據《消防系統檢查項目》的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時必須作好詳細記錄,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應儘快整改。

5)對物業區域(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線路應每月檢查一次,並作好詳細記錄。對存在隱患的地方,要及時維修或通知有關部門處理。

6)對任何私拉亂接管線的行爲,一經發現,給予制止,併發出違章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者,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和處罰。

7)嚴格執行裝修審批制度,凡是動火作業,須得到消防機關和物業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業公司應做好登記和全過程的監督工作。

8)積極配合有關供氣、供電、消防機關做好消防檢查工作。

9)值班人員應每天對公共通道進行檢查,及時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順暢。酒樓、卡拉OK、餐廳、商場、地下室等重點防火部位應增加巡查次數。對把房屋改變原用途的,責令業主恢復原批准用途。

10)秩序維護員應按規定製止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物業區域。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立足自防自救,防患於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實到實處。

二、消防系統的維修保養必須委託有組織的專業隊伍進行。

三、發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員,並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隊到達現場,同時組織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災撲滅於萌芽狀態,管理制度《物業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層建築周圍的消防車道不得堵塞和佔用,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當保持暢通,不得擅自封閉和堆放雜物,存放自行車。

五、不得把帶有火種的雜物倒入垃圾桶,嚴禁在垃圾桶旁燒垃圾、廢紙。

六、遵守電器安全使用規定,不得超負荷用電,嚴禁安裝不合格的保險絲,確需加大用電負荷,必須向上級部門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增容。

七、嚴禁用金屬構件或其它金屬物體搭接作迴路線,更不準將導線搭接在氣焊設備、煤氣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道或設備上。

八、高層建築的室內裝修材料,不得隨意降低耐火等級,用於天花吊頂、間牆、保溫以及消聲的材料,必須是非燃或難燃材料,天花吊項內部電線必須外套難燃管。

九、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嚴禁損壞、丟失,如發現破爛或鼠害應立即報告

十、每星期檢查一次消防箱、水帶、水槍、卷盤、破碎按鈕、警鈴,必須齊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爛,立即更換。

十一、消防通道燈必須完好,燈泡燒壞及時更換。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嚴禁堆放雜物。

十三、1211滅火器必須齊全完好,份量不夠或過期,必須加足、更換。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須保持充足。

十五、電梯機房、發電機房要落實通風冷卻措施,油箱必須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系統試驗:⑴首層消防中心控制櫃和地下室消防泵都處於自動控制狀態;⑵試驗消防栓系統;⑶試驗寫字樓自動噴淋系統;⑷試驗寫字樓煙感報警系統。

十七、燒焊作業動火前必須實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⑴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⑵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⑶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⑷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乾淨,排除殘存的物質不動火;

⑸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或管道不動火;

⑹凡存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準動火;

⑺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措施的不動火;

⑻未經配有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四要”是指:

⑴動火時要有現場安全負責人;

⑵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有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⑶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樸救;

⑷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

“一清”指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後才能離開現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辦法:

⑴控制可燃物;

⑵隔絕助燃物;

⑶消滅着火源。

十九、安裝、使用電氣設備時必須符合防火規定,臨時增加電氣設備,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證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二十一、發生火災時,起火單位要迅速組織力量,撲救火災,搶救生命和物資,並派人接應消防車。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義務支援滅火。

二十二、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二十三、管理人員應當堅守崗位,加強值班和檢查,確保安全。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貫徹“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指定防火責任人和義務消防員,其職責是:

1.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1.2組織逐級防火責任制,落實有關防火措施;

1.3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1.4監護動火作業;

1.5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消防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樓梯)要時刻保持暢通;

1.6定人、定時、定措施,同時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綱要;

1.7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啓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2、實行用戶防火責任制,各業主爲當然防火責任人,負責做好各自所屬範圍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區及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封堵,嚴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及堆放傢俱和其他雜物。

4、不得損壞消防設施和器材,妥善維護樓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風設施。

5、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器、燃氣用具,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要經常保持清潔,切勿留有油漬,切勿明火試漏。

7、大廈內商鋪必須按每3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一隻滅火器(小於30平方米配備一隻,大於30平方米配備2只以上),並放置於易於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廈範圍內不得燃燒香火、紙張、織物、纖維、塑料製品、木製品及其他廢棄物品,菸頭及火柴要隨時弄熄。

9、用戶進行室內裝修,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保證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裝修材料應採用不燃或阻燃材料,並按規定每5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一隻滅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須經市消防管理機關批准,按規定進行防火處理,並按每100平方米(建築面積)配備3只滅火器。

10、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批准做好防護措施後,在專人監護下,方可作業。

11、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告知物業公司或撥火警電話119,並關閉電氣開關、燃氣閥門和門窗,迅速離開大廈;用戶及其他人員應迅速有序地從樓梯疏散,切勿驚慌擁擠。

12、各用戶應服從消防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刁難、辱罵或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妨礙消防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二節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三節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第四節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第五節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目的

規範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確保泵房設備正常運行。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項目消防泵房的日常管理。

3.職責

3.1工程主管負責消防泵房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導與檢查。

3.2工程技工負責消防泵房的巡檢和日常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消防泵房鑰匙由工程部負責管理,交接班時做好鑰匙交接。

4.2消防泵房內各設備開關、閥門、管線、單體設備標識清晰,管道顏色標識爲紅色,水流流向標識正確,處於維修過程中的相關設備應懸掛警示標識。設備管線閥門密封良好、無“跑、冒、滴、漏”現象。

4.3消防泵房內至少應配備2具2公斤手提式ABC火器和一隻應急照明燈。滅火器壓力正常,應急照明燈能保證隨時啓用。

4.4控制櫃等重要設備上端如有排污管線,應在該設備上方設置喇叭口、擋板等防水設施。

4.5室內定期投放鼠藥、放置粘鼠板,有效控制鼠害。

4.6工程技工應熟悉消防泵房設備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設備運行狀態。非工程部人員,任何人不得觸碰、操作室內任何設備。

4.7工程技工每週巡視消防泵房中的消防水泵控制櫃,觀察控制櫃各指示燈及儀表顯示是否正常

4.8每週檢查消防泵、噴淋泵以及供水管線,保證各類消防水泵能在任意時間隨時啓動;各閥門處於常開或常閉狀態,標識清晰準確。止回閥、管線、泵體無泄漏。

4.9消防泵房地面及設備外表保持清潔無灰塵;室內物品排放整齊;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與管理無關的物品。

4.10消防泵房內嚴禁動火,如因工作需要,須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批准,並做好消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