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通用5篇)

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的特點

1、指導性和約束性。制度對相關人員做些什麼工作、如何開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導,同時也明確相關人員不得做些什麼,以及違背了會受到什麼樣的懲罰。因此,制度有指導性和約束性的特點。

2、鞭策性和激勵性。制度有時就張貼或懸掛在工作現場,隨時鞭策和激勵着人員遵守紀律、努力學習、勤奮工作 。

3、規範性和程序性。制度對實現工作程序的規範化,崗位責任的法規化,管理方法的科學化,起着重大作用。制度的制定必須以有關政策、法律、法令爲依據。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爲人們的'工作和活動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據。

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1

(一)保潔員的職責:

衛生保潔員是保持本小區清潔衛生的直接責任人,衛生保潔員必須做到:

1、小區實行12小時保潔;

2、樓道、樓梯走廊、每星期清掃一次;

3、業主可隨時將垃圾袋投放在樓道口指定的專用垃圾筒內,由衛生保潔員將垃圾統一集中清運;

4、定期疏通窨井、化糞池;

(二)本小區住戶、居民和進入本小區來訪者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本區衛生,必須遵守:

1、各住戶將生活垃圾袋裝,並繫上結,投入垃圾筒內,以便保潔員及時清運,不得將垃圾擺放在門口,走廊或樓梯間,裝修垃圾必須袋裝,紮好口,堆放到樓下指定地點,以便保潔人員及時清運;

2、嚴禁任何人員在區內隨地吐痰、亂丟紙屑、菸頭、瓜皮果殼;

3、不準亂倒垃圾、雜物、污水和隨地大小便;

4、禁止把垃圾、布屑、塑料袋、油漆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如因使用不當導致堵塞或損壞,由該戶業主承擔全部修理費用;

5、小區任何公共地方,均不得亂塗亂帖及亂豎路牌,廣告牌等,違者負責清除粉刷費用,如屬未成年人所爲,則由監護人負責;

6、小區內不準私自飼養家禽、家畜、家犬,確有需要的則必須辦理有關手續,經有關部門批准報管理處備案方可飼養;

7、住戶裝修完畢,應立即清掃,不能將廢棄物棄置走廊、樓道或公共場所;

8、小區周邊商業網點娛樂場所不得佔用公共空間、走廊,堆放物品擴大經營場地,應在適當位置放置垃圾筒;

9、住戶不得向室外傾倒污水,拋紙屑、菸頭、雜物等;

10、凡違反以上規定者,社區將配合市容管理部門根據城市衛生管理規定予以阻止,阻止無效者將通過有關部門予以處罰。

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2

一、文明衛生標準:

1、小區道路每天專人打掃,室內經常打掃,做到窗明几淨。

3、小區內無亂搭、亂建、亂放、亂堆、亂倒現象。

4、小區內內無飼養家禽家畜現象。

5、倒垃圾按時按指定地點,嚴禁院內亂擲菸頭、紙屑瓜果皮殼。

6、樓道暢通,無雜物堆放,嚴禁在過道里放爐竈,晾曬衣服繩索整齊有序,不影響市容和過路。

7、汽車、自行車在指定線內有序停放,駕駛人員洗刷汽車後要立即將污漬地面掃淨。

8、小區內三線(電話、電力、電視線)線路整齊美觀。

9、保持小區內花草樹木完整、美觀、地面無枯敗枝葉、雜草和棄物。

10、嚴禁住樓戶往樓下亂擲雜物。

11、下水道暢通無堵塞,窨井完好無損。

12、遺留現象。

二、責任範圍:

1、每日打掃不少於二次,保持包乾區整潔衛生。

2、生活區分片負責人要做好片內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責任人有權對片內違反制度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

3、小區住戶要保持家庭內外整潔衛生,對小區內衛生負有責任。

4、衛生管理人員,要負責好小區衛生工作,每天要巡迴視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3

一、文明衛生標準:

1、室內經常打掃,做到窗明几淨。

2、每週對大院內衛生死角進行清理;每半個月對大院內雜草進行清理。

3、院內鼠、蚊、蠅密度達標,廁所有專人每天打掃,保持清潔無臭味、管道暢通、無滴水。

4、院內無亂搭、亂建、亂放、亂堆、亂倒現象。

5、院內無飼養家禽家畜現象。

6、倒垃圾按時按指定地點,嚴禁院內亂擲菸頭、紙屑瓜果皮殼。

7、樓道暢通,無雜物堆放,不影響市容和通道。

8、汽車、自行車在指定線內有序停放,駕駛人員洗刷汽車後要立即將污漬地面掃淨。

9、院內三線(電話、電力、電視線)線路整齊美觀。

10、保持院內花草樹木完整、美觀、地面無枯敗枝葉、雜草和棄物。

11、嚴禁住戶往樓下亂丟亂擲雜物。

12、下水道暢通無堵塞,下水道井蓋完好無損。

13、裝潢施工有序,建築材料定點擺放,廢土及時清運整理,無遺留現象。

14、賓館大樓門前房後要嚴格執行市政府的門前“三包”管理制度,不留衛生死角。

二、責任範圍:

1、生活區分片負責人要做好片內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責任人有權對片內違反制度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

2、住戶要保持家庭內外整潔衛生,對庭院衛生負有責任。

3、衛生管理人員,要負責好大院衛生工作,每天要巡迴視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衛生管理小組對大院衛生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原則上每半月檢查不少於一次。

三、住戶應遵守行爲:

1、不準把垃圾、布屑、塑料袋等不易腐爛雜物投入便廁或下水道造成堵塞。

2、不準亂倒亂丟垃圾。

3、不準放養家禽家畜。

4、不準在院內亂擲菸頭、雜物和高空擲物。

5、不準亂堆亂放,亂搭亂建和吊掛(晾曬)各種物品。

6、不準擅自搬動、拆除、破壞公共設施設備和損壞綠化帶內的花草樹木。

7、不準院內亂停放車輛。

8、家庭使用音響設備時,不準使用噪音,晚上22點後應將音量調置最低,以免影響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

9、不準燃放鞭炮、煙火、焚燒等有害於人體和污染環境的物品污染小區環境。

四、本制度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執行。

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本社區居民區衛生管理,創造整潔、優美、有序的生活環境,促進環境衛生水平的不斷提高,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社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社區居民區的所有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享受良好衛生環境的權利,也有遵章守法、維護和改善居民區衛生的義務。公民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檢舉和控告。

第二章居民區衛生管理要求

第四條居民區街巷、樓幢、公共場所應保持整潔,無亂搭亂建、亂寫亂畫,無污水、污物,無隨地便尿,無違章種植,無飼養家禽家畜,無違章養犬。

第五條居民區道路應路面平整,無坑窪,無積水,無積存垃圾;道路兩側無雜草、雜物,溝渠暢通。

第六條居民區商店門前應保持整潔,不得存放貨物及店外經營;經批准臨時設置的銷售網點應配備密閉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做到攤收地淨;飲食店有下水設施,無污水溢流。

第七條居民區內的農貿市場、小商品批發市場、夜市應定點定時經營,保持攤位整潔。

第八條居民要自覺遵守規定,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按期繳納衛生管理有償服務費用。

第九條居民區衛生設施應佈局合理,管護良好;使用煤制氣、天然氣的居民區應當實行垃圾袋裝清運措施,用於收集垃圾和廢物的容器應密封性好並定期消毒;居民區公廁要有專人管理,堅持經常消毒,做到無糞便溢流,無糞垢,無尿鹼,無異味。

第十條居民區內無衛生死角,實行“一天一掃,全天保潔”制度;樓道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地面無積塵、垃圾;樓頂整潔無雜物。

第十一條居民區內花壇、綠化帶、草坪要造形優美,修剪整齊,無缺株、雜草和雜物,樹木管理良好。

第十二條開展除“四害”活動,無“四害”滋生地,“四害”密度應當達到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積極開展創建衛生先進社區和健康社區活動。

第三章居民區衛生管理職責

第十四條居民區衛生管理實行屬地管理、統一領導、公衆參與、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十五條社區職責:

(一)具體組織並負責居民區衛生的日常管理;

(二)制定居民區衛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居民區清掃保潔隊伍,落實衛生責任制、門前“五包”和門內達標制度;

(三)充分發揮社區居民區和單位的作用,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四)每月組織開展一次街、巷、樓幢檢查評比,參與流動紅旗競賽活動;

(五)在居民中開展多種形式的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提高居民的衛生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六條居民區清掃保潔人員職責:

(一)認真落實所管理地段的“一天一掃,全天保潔”制度,使街巷衛生達到“四淨六無”標準,即:路面淨、道沿牆根淨、下水口淨、綠化帶及樹根淨;無煙頭紙屑及果皮殼、無痰跡、無污物積水、無暴露垃圾、無磚塊砂石、無廢棄堆積物;

(二)積極完成社區組織的衛生整治任務;

(三)對違反行爲的人和事進行勸導、教育。

第十七條居民區樓長職責:

(一)管理好樓幢衛生,組織居民參加週末衛生日和衛生責任區清掃活動;

(二)建立樓幢衛生管理制度,加強樓幢衛生的日常管理,及時解決樓幢的髒、亂、差問題;

(三)實行樓幢衛生規範化管理,樓幢樓道、走廊、院落等公共場所要達到“十無”標準,即:無亂堆放雜物、無亂倒(扔)垃圾、無違章飼養家禽家畜、無亂貼亂畫、無亂掛曬、無糞便、無污水外溢、無雜草、無亂搭亂建、無違章種植。

社區環境衛生管理制度5

一、教育社區成員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普及衛生科普知識,提高社區居民環境意識,減少環境污染,樹立向上的社會精神風貌。

二、教育居民羣衆嚴格執行市、鎮政府制定的各項規定,開展週末環境衛生日活動,建立環境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三、督促轄區單位搞好環境衛生,發動羣衆採取措施,消滅“四害”。

四、搞好社區環境衛生,實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無衛生死角,保持樓院內外的環境整潔,積極推行垃圾袋裝化,帶領社區成員認真綠化植樹養花,綠化美化社區環境。

五、搞好社區內公益性設施的維護工作,保持其清潔美觀,並協作專門部門整潔社區環境,及時舉報違章建築和市場擾民等問題。

六、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轄區居民對環境衛生工作的意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