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設備設施。

三、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審批制度安全規定及“十不燒”規定。現場動火作業人員需持有動火證,佩戴動火監護人袖標。

四、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五、油漆、危險品、材料倉庫,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並設置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現場的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一級箱到二級箱的巡檢制度管理。電工必須每天填寫巡檢記錄表,三級箱掛起離地60cm使用,電纜要架空使用,並有明顯標誌,一、二級配電箱要接地,以防發生電氣火災和漏電傷人。

七、發現火警的時候,應迅速地、準確的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動會向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的消防知識和防火警惕性。

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一時難於消除的隱患,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單位要制定消防保衛機構和消防制度職責到人。

十一、對違反操作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後),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並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週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並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後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1. 總則

爲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羣衆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 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爲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菸,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菸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施工現場的火災特點

(1)施工現場易燃建築物多。工棚、倉庫、辦公用房、食堂多是臨時性易燃建築,而且場地面積狹小,多是棚屋相連,缺乏必要的防火間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災。

(2)施工現場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現場到處存放着木材、竹膠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間用火多,電、氣焊、噴燈、鍋爐等用火作業極易引燃各種可燃材料造成火災。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多,容易造成跑、漏電。現場施工中大量使用電刨、電鋸、電腦等電器設備。臨時性的電氣線路縱橫交錯,容易造成跑、漏電,導致電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災。

(4)施工現場的外建隊人員比較多。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工藝各不相同,交叉作業多,人員素質相對較低,缺乏應有的防火常識,有的不能正確操作電氣設備,容易引發不必要的火災。

二、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

(1)針對施工現場的特點,加強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巡查並做好巡查記錄。

(2)對施工現場進行合理規劃,劃分明確的用火區,對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各項防火安全規章制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置消防水源。

(4)施工現場應設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車輛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暢通無阻。

(5)夜間應有照明設備。各種臨時性電氣線路應集中佈線,設置漏電保護開關。

(6)對臨時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用電線路要按照規定合理佈線並穿管加以保護,明確防火負責人,具體進行管理。

(7)對建築施工人員應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對使用電氣設備的人員進行專門培訓,使其能正常操作設備。

三、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制度

1、項目部負責人爲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負責人,全面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現場不準吸菸;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須經申報審批,並有專人檢查、監督;

4、施工現場禁止支搭蓆棚;

5、臨時宿舍應建在離工地20米外;

6臨時宿舍取暖生火爐,必須實行“三定”即:“定人、定點、定措施”。火爐應設爐檔、爐蓋、煙筒,距可燃物不小於1米,煙筒伸出窗外部分距可燃物不小於20公分;

7、非電工人員不準安裝電氣設備;

8、各工種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可違章作業;

9、用火作業區距建築物不小於25米,距生活區不小於15米;

10、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寬度不小於3.5米的消防通道;

11、施工現場的臨時工棚、食堂、宿舍、倉庫、辦公區等地都要明確防火負責人,並掛牌明示;

12、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準將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3、施工現場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

建築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項目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1)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安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

(2)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3)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5)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力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2、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範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瞭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並向領導彙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並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警立即啓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範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電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選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往年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爲。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並會使用滅火器電氣火災。

4、焊工防火責任制

(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實習員沒有正式焊工在場指導,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範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瞭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瞭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櫃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採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6)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築物或爆炸的,未採取安全措施不力。

(9)有與明火作業相牴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5、木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菸。

(2)禁止在木械間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設備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並切斷電源泉並閉門窗。

(5)要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6、油漆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煙葉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3)禁止亂倒剩餘漆料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並要注意工作場的通風。

7、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牆柱、堆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並關閉門窗。

(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後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