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音樂器材室管理制度(通用5篇)

小學音樂器材室管理制度

一、音樂器材分類

中國樂器:

(1)吹奏樂器:如笙、蘆笙、排笙、葫蘆絲、笛、管子、巴烏、壎、嗩吶、簫,等。

(2)彈撥樂器:如琵琶、箏、揚琴、七絃琴(古琴)、熱瓦普、冬不拉、阮、柳琴、三絃、月琴、彈布爾,等。

(3)打擊樂器:如堂鼓(大鼓)、碰鈴、缸鼓、定音缸鼓、銅鼓、大鑼小鑼、小鼓、排鼓、達卜(手鼓)、大鈸,等。

(4)拉絃樂器:如二胡、板胡、革胡、馬頭琴、艾捷克、京胡、中胡、高胡,等。西洋樂器包括:絃樂器,木管樂器,銅管樂器,鍵盤樂器,打擊樂器。

二、小學音樂器材室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小學音樂器材室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音樂器材室管理制度1

1、音樂器材室一切音樂專用設備由專人負責管理,設備按上級和學校有關公共財產保管制度,定期清點;如有損壞,及時上報。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設備添置登記,鋼琴、電子琴、琴架、樂譜、節奏樂器、cd片等專用器材擺放整齊。

3、學生進入教室,應提前排好隊,有序進入教室,按規定座位坐好,室內保持安靜、嚴禁隨意喧譁、走動、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更不能帶食物飲料入內。下課時依次離開教室,不得擁擠。

4、教師在使用本教室前,應首先學會操作,注意用電安全;避免造成人爲故障和損壞。

5、使用音樂教室,應愛護教室內的公共財產,不隨意動用室內的樂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使用後應切斷室內的所有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音樂室一切設備,教具未經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室內器材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如因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天活動結束,要進行大掃,搞好室內環境整潔工作、及時做好使用後物品的`歸類和存放,並認真做好使用情況登記的'記錄。

8、其他師生需要使用音樂教室,須經本室的管理教師同意,使用前應由雙方驗收器材,設備等,使用時應按本制度要求進行管理,使用後,雙方及時聯繫,清查設備與器材,做到有效管理。

9、音樂教師應配合學校積極組織開展校園藝術活動和學生課外藝術課程。

10、室內要做好通風、防潮、防塵、防黴、防盜、防火的安全工作。

小學音樂器材室管理制度2

一、音樂器材室要指派專人負責,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二、一般音樂器材應入櫥、上架。擺放整齊,保持清潔,貴重器材要有專櫃存放,加鎖。

三、對新購置的器材,首先進行質量驗收,合格後才能進入器材室。

四、要保持室內衛生。器材存放要注意防潮、防火、防盜,離開時關窗、鎖門。

五、根據器材的技術要求,要定期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對損壞無法修復的器材,管理人員提出,經有關領導批准報廢和更新。

七、各種器材、設備要有帳目管理並及時進行登記,定期清查,做到帳物相符。

八、學校音樂器材專供師生教學使用,不準借給私人使用。

小學音樂器材室管理制度3

一、音樂器材室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音樂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管理人員應及時申請購買音樂器材和設備,以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要建立音樂器材管理總帳、分類帳和低值易耗品賬。音樂器材的配發、自購、自制、調撥、饋贈、破損、丟失、報廢等,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帳冊管理,所有器材每學期盤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四、根據學校教學的實際,部分音樂器材可在學期初由教研組(教師)向音樂器材室辦理出借領用手續,音樂器材領用和歸還時,管理人員應仔細檢查儀器完好情況,並做好相應記錄。如有損壞,按學校相應的規章制度報主管部門處理。

五、儀器設備管理科學合理。儀器設備必須全部入櫥或上架,按儀器的性能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並根據重下輕上、水平或豎直放置的原則作適當調整,做到科學合理、美觀大方、取用方便。

六、要加強對音樂器材的保養和維護。根據不同器材各自的特點,做好防塵、防潮、防鏽腐工作,確保音樂器材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七、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電源、滅火器等安全設備。

小學音樂器材室管理制度4

一、音樂室儀器供音樂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音樂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入櫥定位保管。

三、教師借用時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用後要及時歸還。

四、借用的儀器應正確操作並注意維護保養,不能亂拆亂裝亂扔亂放。

五、音樂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需報校長室批准。

六、音樂器材因使用不當造成人爲損壞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和賠償,因管理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七、保持音樂器材室的清潔衛生,嚴禁在室內進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音樂教室,不亂丟果皮紙屑。

八、音樂器材室使用完畢後應做好使用登記,切斷室內所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九、音樂器材每學期清理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工作,確保物、賬相符。

小學音樂器材室管理制度5

一、音樂器材由學校指派音樂教師專人負責管理。

二、認真做好音樂器材設備的登記,對入櫃的音樂器材應規範存放,做到賬、卡、物相符。

三、做好對音樂器材的維修、損壞、賠償登記工作。

四、按照音樂課程標準和教學需要增添音樂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員負責向學校申報添置計劃。

五、愛護音樂器材,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運用音樂器材,違者如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

六、音樂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損壞或丟失,應照價賠償。

七、注重音樂教室教學氛圍的打造,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整齊。

八、每次學生使用器材完畢後,管理人員要檢查器材的數量和完好情況,並有序存放,關好門窗。如因失職造成器材損壞、丟失,由管理人員負責賠償。

九、音樂器材管理人員因工作發生變動時,應按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