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精選10篇)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爲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爲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精選10篇)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置的規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精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1

爲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保障業主身體健康,特制訂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國家對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要求,切實做好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衛生許可證供水,衛生許可證懸掛於醒目位置。

三、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四、二次供水設施應加蓋加鎖,防止飲水安全事件發生。

五、保持周圍環境衛生,周圍10米內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對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於2次),並進行清洗消毒效果檢測。

七、專(兼)人負責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檔案完善,各項資料齊全。

八、當供水水質受到污染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向當地衛生、供水部門報告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2

1、每次水箱清洗後均需進行水質採樣檢測(市疾控中心於每週一、二開展水質檢測)。

2、水質必測項目爲:度、濁度、臭和味及肉眼可見物、ph值、大腸菌羣、細菌總數;

3、選測項目爲:總硬度、砷、六價鉻、鐵、錳、鉛、紫外線強度;

4、增測項目爲:氨氮、耗氧量;

5、水質檢測記錄應完整清晰,檔案資料保存完好;

6、水質檢測結果符合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範》的要求。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3

爲確保我單位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根據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訂如下衛生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切實做好二次供水衛生管理。水箱(水池)應封蓋加鎖,周圍10米內無工業、生活污染源。

二、二次供水設施管理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並做到持證上崗。

三、每天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巡查,有記錄備查,並做好環境清潔工作。

四、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由衛生管理人員或委託*清洗隊伍進行,清洗消毒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每年清洗消毒1—2次,並有記錄。清洗後做好水質檢測,水樣必須送當地疾控中心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接受衛生監督部門的抽樣監測,確保水質衛生安全。

五、積極、主動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對本單位二次供水管理的監督,對管理人員違反二次供水衛生管理規定的行爲,按本單位的職工考覈規定進行處理。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4

爲規範二次供水水質消毒工作,保證水質的安全衛生,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根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二次供水水質消毒工作管理,制定消毒工作程序,明確管理工作人員,確保消毒工作質量。

二、消毒人員應當取得健康體檢合格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三、使用的消毒劑應當標明產品的名稱、生產單位、衛生許可批號,並做好登記工作,消毒劑配製和使用按說明書規定要求進行工作。

四、二次供水消毒後水質應當符合gb5749一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六、按水質消毒要求配置必要的設備,量筒、配置桶等器械,保證消毒質量。

七、規範水質消毒工作,每次水質消毒後做好登記工作,記錄加消毒劑量。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爲了預防和控制突發性飲用、生活用水事故發生及水傳染病的傳播流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規範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保護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成立二次供水水污染預防措施及應急領導小組,下設事故應急搶救小組和事故應急後勤保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1、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XX

副組長:XX

2、事故應急搶救小組成員:XX

3、事故應急搶救後勤小組成員:XX

(二)職責分工

1、領導小組職責:一旦發生事故,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和水務部門報告,調配和組織相關人員及物資進行緊急事故搶救。

2、搶救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3、後勤保障小組職責:負責提供處理事故所需的物資等。

二、報告制度

1、事故報告責任人嚴格履行水電中心抽水加壓管理員工作職責,以發現異常現象第一時間向事故報告責任人報告(5分鐘內)。

2、事故報告責任人確認發生事故,立即向單位領導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和水務部門報告(10分鐘內),並同時瞭解事故經過,做好調查,現場組織處理工作。

三、現場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領導小組負責現場處理全面工作機協調工作。搶救小組承擔現場處置工作任務,包括現場調查與控制,現場設施及污染的處理、樣品採集、清洗消毒、水源保護等工作,快速消除污染,減少污染,啓動儲備水源。後勤保障小組啓動貯備物資,對現場處理工作提供物資保障。

四、後勤保障及物資儲備

後勤保障在事故發生時,要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同時購買大量純淨水或礦泉水供應各部門,若斷水兩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用水。

在穩定消費者情緒後,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取水樣送衛生計生部門檢驗合格後方能供水。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6

工作前準備:

1、清洗消毒工作人員穿戴好清潔的工作衣、長靴、橡膠手套,並備有照明用具及清掃專用工具(必須清洗消毒後)帶入箱池。

2、在單位醒目處張貼告示,使單位內各部門有所準備。

工作規程:

1、關閉進出水閥門。

2、打開排水閥或啓動潛水泵,使水位下降至30cm左右,關閉排水閥或潛水泵,並堵塞出水口,防止污物進入。

3、清洗人員攜帶專用工具和水籠頭進水箱(池)進行清掃和沖刷,先水箱(池)頂,後底,由裏向外依次進行,如有損壞處進行及時修補。

4、洗刷和檢查完畢,開排水閥或啓動潛水泵,排盡污水並用清水沖洗乾淨,關閉排水閥或潛水泵。

5、用已配製的消毒液(有效*含量300—500mg/l)對內壁自上而下,由裏向外,均勻地噴塗箱(池)壁表面,塗刷至入孔口,退出箱(池),蓋上孔蓋並加鎖。

6、30分鐘後打開進水閥,待水箱滿後,開排水閥或啓動潛水泵排水,徹底沖洗淨殘留的*物後,恢復供水。

7、恢復供水時採樣送疾控中心進行水質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7

爲了確保生活飲用水安全和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加強對二次供水衛生管理,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常州工程職業技術學院二次供水管理由後勤資產管理處工程(修繕)管理科水電保障中心負責,水電保障中心安排專人管理,對二次供水設備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修、保養,使其處於安全穩定的運行狀態,保證每天24小時供水。

2、二次供水從業人員必須持有《預防性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每年進行一次身體體檢,具有身體合格證後上崗。

3、二次供水水池每年在寒暑假期間由專業公司進行清洗,保持乾淨無污物;清洗完畢後,由相關負責人取水樣送有關政府部門化驗,確保水質完全符合要求

4、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進入水池;

5、從業人員應嚴格按照清洗程序對水池進行消毒清洗,並作二次供水清洗及消毒等相應記錄;

6、每年定期檢查二次供水設施,做到有蓋加鎖,密封完好,防止意外發生,保持水池周圍環境整潔,溢水管及排氣孔網罩完好;

7、從業人員在水池內工作時着裝應符合衛生要求。

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8

爲確保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保護師生的身體健康,根據國家和市、區衛生行政職能部門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爲加強二次供水安全生產管理,做好緊急情況下的搶救、協調等工作,成立二次供水衛生管理制度領導小組。

組長:劉錦銘(副校長)

副組長:劉應思、袁曉斌、鄭卓明

成員:魏春忠、陳麗娜、盧根香、王林軍、陳森標、魯仕濤、鄭仕棟、王吉洲、張堯光、張星雄

二、安全防範責任制

領導小組建立通暢的信息流通渠道,及時收集可能導致我校供水系統重大事故發生的因素,及時通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督促各部門、單位認真落實安全防範責任制。

(一)二次供水加壓泵站安全措施

1、嚴禁外來人員入內;

2、加壓泵站、儲水池等要加強巡視,防止不法分子投毒;

3、對清水池、蓄水池的排氣孔、檢查井、溢流管進行加蓋、加鎖;

4、加強對水質的檢測化驗,發現水質污染,要立即停泵,停止供水,並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及時向學校各部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停止用水;

5、如停水時間過長可臨時接自然壓力或通過上級部門協調,消防車運送清潔水,以保證生活用水;

6、配備專業化驗人員,對加壓泵站、儲水池堅持每週檢查一次;

7、加壓泵站、儲水池30米範圍內禁止傾倒堆放工業廢渣及城市垃圾、糞便和其它有害廢物;

8、每天巡迴檢查,並做好記錄。

(二)設備管理

1、加強巡迴、預防偷盜、破壞,常備主要設備配件,確保加壓泵站正常運行;

2、維護人員要着防護服、鞋、手套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特種人員要持證上崗;

3、加壓泵站配備防汛器材,消防器具,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三)全員安全培訓

1、建立健全各類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搶修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2、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每年不少於8小時的安全教育或事故搶險培訓;

3、相關人員熟悉滅火器的'使用、堵漏操作、水質處理、電氣搶修處理、施工安全防護措施、防汛措施等;

4、告知工作人員應急搶險程序以及工作崗位的危險源;

5、科學配置防護用品,並要定期檢查、配齊各類作業工具。

(四)管理人員職責

1、學校二次供水專職管理人員由王林軍、鄭仕棟負責;

2、二次供水設施管理人員由水電中心指定,經相關培訓後方能上崗;

3、管理人員應定期維護保養供水設施,隨時掌握及查詢供水設備、儀表運行情況,瞭解水池(箱)及配套管道、閥門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管理處彙報,並協助維修人員維修;

4、管理人員負責供水設施的管理,保持供水設施周圍環境衛生,制止閒雜人等靠近,保證正常供水;

5、根據水池清洗記錄檔案,及時進行水池清洗消毒,取得水質檢測合格證明。在水質污染高發期,根據需要,增加水池清洗次數,並定期投加消毒劑;

6、水電中心管理人員監督、配合清洗消毒過程,監督水質取樣人員現場採取進、出水樣;

7、做好供水設施運行維護記錄和水池清洗消毒記錄報管理處存檔。

(五)水質檢測

1、每學期送水一次到珠海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檢驗;

2、上級有關部門來抽樣品檢驗時,要積極配合;

3、加強對水質的檢測化驗,發現水質污染,要立即停泵,停止供水,並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及時向學校各部門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停止用水;

4、發現水質有問題,要把污染水從蓄水池(箱)排出,並反覆清洗直至通過水質化驗符合飲用水標準,在用合格水反覆沖洗供水管道,至用戶中斷取水樣品化驗,符合飲用水標準後方可恢復供水;

5、對以上發生的情況,認真翔實記錄,並保護好重要證據,以供日後司法機關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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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預防生活飲用水質污染,保證二次供水水質符合國家《生活用水衛生標準》,防止腸道傳播疾病的發生,保障學校廣大師生健康,根據相關文件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二次供水的範圍主要包括教學區和生活區。二次供水的作用是在外部停水時,保障學校的教學、生活秩序正常進行。

二、學校二次供水設施由物業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二次供水的蓄水池應定期聘請專業公司進行清洗消毒。保持池內乾淨無污染物,清理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清洗程序對水池進行清洗消毒,並作相應記錄。

三、學校直接從事二次供水的管理人員和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人員,都必須經過知識培訓,每年定期到區防疫中心進行健康檢查,在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四、二次供水設施的專管人員必須履行以下職責:

1、對水池進行封蓋進行加鎖,並保持二次供水設施周圍的環境衛生乾淨整潔,三十米內無一切污染物存在。

2、每年至少對二次供水水池進行2次全面的清洗、消毒和水質常規檢測。春秋兩季開學時送水樣到區疾控中心進行檢測,符合衛生標準方可供應。

3、監督二次供水設施清洗保潔經營單位所使用的清潔用具、清洗劑、除垢劑、消毒劑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以防止飲用水的二次污染。

4、二次供水專管人員在每週應巡視蓄水池一次,並取水樣做餘氯對比分析,確保蓄水池水質符合飲用水標準。

5、當水質受到污染時,必須立即採取措施,並及時向學校後勤部門報告。

6、對二次供水設施使用、清洗、消毒、維護保養情況,要做好詳細記錄,記錄資料必須保存一年以上。

五、學校後勤部門定期對二次供水設施進行檢查,督促二次供水的專管工作落實到位,確保全校用水安全。

六、當二次供水水質受到污染時,學校後勤部門必須按《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預案》的規定,立即採取應急措施,同時向當地相關部門報告,並協助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保證儘快向全校師生提供符合衛生要求的日常生活飲用水。

七、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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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制定目的)

爲了保證生活飲用水符合衛生標準,保障人體健康,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定義)

本辦法所稱的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簡稱二次供水),是指通過儲水設備和加壓、淨水設施,將自來水轉供用戶生活飲用的供水形式。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市範圍內二次供水及其衛生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管理部門)

市衛生局是本市二次供水衛生管理的主管部門。區、縣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區域內二次供水的衛生管理工作。

第五條(設計、施工的衛生要求)

二次供水設施的設計必須符合國家或本市的衛生要求。二次供水設施必須按設計進行施工,不得與非生活飲用水管網相連接。

二次供水設施與水接觸的材質、塗料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六條(設施竣工的衛生驗收)

二次供水設施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對其進行清洗、消毒和調試。房屋竣工驗收時,應當包括對二次供水設施的竣工驗收。

二次供水設施經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驗收,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方可使用。

第七條(設施的日常使用管理)

房屋管理單位、房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的管理單位(以下簡稱房屋管理單位)負責對二次供水設施的日常使用管理,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定專人負責二次供水設施的具體管理;

(二)保證使用的各種淨水、除垢、消毒材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三)每季度對水箱清洗、消毒一次,並建立檔案;

(四)對淨水設施視淨水效果及時更換或者維護;

(五)配合衛生防疫機構抽檢水樣;

(六)保持設施周圍環境清潔;

(七)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水箱加蓋、加鎖。

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監督房屋管理單位履行前款規定的職責。

第八條(清洗消毒人員的健康檢查)

房屋管理單位對直接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的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清洗消毒人員),應每年組織一次健康檢查,合格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健康合格證。

清洗消毒人員取得健康合格證的,方可上崗。

發現清洗消毒人員患有傳染病或者屬健康帶菌者,應當立即調離工作崗位。

第九條(水質檢測)

衛生防疫機構每半年應當對二次供水的水質檢測一次。

第十條(禁止行爲)

禁止任何人毀壞二次供水設施以及其他有關設施、設備。禁止任何人進行污染二次供水水質的行爲。

第十一條(用戶權利)

二次供水的儲水設備和加壓、淨水設施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要求或者受到人爲和自然災害毀壞的,用戶有權要求房屋管理單位及時處理;房屋管理單位應當在接到請求後的24小時內赴現場處理。

房屋管理單位未及時處理的,用戶有權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舉報。

用戶發現二次供水的水質受到污染的,有權要求衛生防疫機構及時處理。衛生防疫機構應當在接到請求後的24小時內赴現場進行處理。衛生防疫機構未及時處理的,用戶有權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處罰)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市或區、縣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的,責令限期整改,並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二款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的,責令限期整改,並可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的,處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的,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對二次供水設施造成損壞的,並責令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執法程序)

市或區、縣衛生行政管理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收繳罰款,應當出具市財政局統一印製的罰沒財物收據。

收繳的罰款,按規定上繳國庫。

第十四條(妨礙職務的處理)

對拒絕、阻礙衛生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部門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複議和訴訟)

當事人對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根據《行政複議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六條(對衛生管理人員的要求)

衛生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紀,秉公執法。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或者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應用解釋部門)

本辦法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市衛生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