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主要特徵

1、權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權威的管理部門制定,在其適用範圍內具有強制約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隨意修改和違犯;

2、完整性

一個組織的管理制度,必須包含所有執行事項,不能有所遺漏,如發現或新的執行事項產生,應相應的制定管理制度,確保所有事項“有法可依”;

3、排它性

某種管理原則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與之相牴觸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實行;特定範圍內的普遍適用性。各種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適用範圍,在這個範圍內,所有同類事情,均需按此制度辦理;

4、可執行性

組織所設置的管理制度,必須是可執行的,不能偏離組織本身事務,成爲一紙空文;

5、相對穩定性

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時間內不能輕易變更,否則無法保證其權威性。這種穩定性是相對的,當現行制度不符合變化了的實際情況時,又需要及時修訂。

6、社會屬性

因而,社會主義的管理制度總是爲維護全體勞動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

管理制度在組織力對每一個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二、工廠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

管理制度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爲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工廠安全管理制度(精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1

爲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爲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爲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元。

9、爲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爲5方,用電爲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2

1、禁止在車間吃飯、吸菸、聊天、嬉戲打鬧、吵嘴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爲。

2、作業時間謝絕探訪,不做與工作無關或影響他人工作之事。禁止帶小孩或廠外人士在生產車間玩耍或濫動車牀,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擔。

3、任何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易腐爛、濃氣味等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操作檯上。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

5、員工在操作過程中發生異常現象時,及時向車間主任報告,經車間主任確認後,方可再行按要求進行。

6、作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徹離作業現場。

7、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儀器、設備,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做到文明生產。

8、車間所用樣板、物料、工具等,用完及時歸位,按指定地點放好。

9、堅持每天對運轉設備、工作現場和所轄區域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

10、掌握本崗位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

11、員工領取物料必須通過車間主任開具領物單,不得私自拿取物料。

12、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13、做完本工序後應清理自己的工作臺面,下班後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做到離開機子隨手關電源,並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

14、班中禁止做私活,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除特殊情況經領導批准外)。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3

保安人員在公司中代表公司形象的一面旗幟,門衛保安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來訪人員對公司印象的好壞;再者確保公司安全和防盜,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時要穿保安服並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

2、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上班時間不能吃零食、看書報、打瞌睡;並按月對考勤打卡機的時間進行調對。

3、嚴格按訪客登記表來執行來客登記和進出廠車輛的記錄。

4、必須對出廠車輛進行檢查防止不必要(偷盜)現象的發生。

5、人員攜帶物品出廠,經憑各部門出具的證明才予放行。

6、公司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經過問事由並記錄出入時間。

7、負責管理公司場地的車輛停放秩序,自行車進出公司大門均應下車推行,疏導大門內外無關人員。

8、在上下班時間嚴格監督和控制員工攜帶公司內部物品出廠(嚴防員工偷盜公司物品)。

9、工人下班後要注意檢查各車間是否已關水、關電、關氣、關窗,如未關好,要及時關好,並做好登記報告上級,若發現本廠防範不足或本廠員工違規行爲,應及時報告上級。

10、定期配合生產主管進行檢查消防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11、值班室內不得打牌、賭博,嚴禁無關人員在內閒聊。

12、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

13、負責每天員工打卡的監督工作,在每天上下班時保安應提前調好考勤打卡機,防止員工代人打卡、亂調機打卡、錯位打卡等現象的發生。

14、負責司機對內部放行單的簽署工作,如果司機沒有簽署內部車輛放行單就不給放行。

15、晚上值班保安必須按每小時一次在廠區內巡視。

16、每天應搞好廠區內衛生。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4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氣焊、鍋爐工等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鍼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5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防止出現任何事故。

2、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

3、經常開展安全活動,開好班前會,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清除隱患。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誌。

7、消防器材要確保靈敏可靠,定期檢查更換(器材、藥品),有效期限標誌明顯。

工廠生產紀律管理

1、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規格要求生產。

2、廠區及生產車間內嚴禁吸菸。

3、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杜絕浪費。

4、員工必須服從合理的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崗位的工作,不得故意叼難、疏忽或拒絕組長或上級主管命令,對不服從者按公司管理制度執行處罰。

5、衣着清潔整齊,按照要求上班必須穿工作服。

6、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乾淨。

8、當產品出現不良狀況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找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工廠安全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指導書或是使用說明書)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若因搶時間造成原材料浪費的按原價賠償。

3、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4、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如有違規操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5、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6

1、總則

1.1爲加強工廠內(以下簡稱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廠內機動車輛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所稱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於廠區範圍內(含廠區外堆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作業現場)行駛及作業的機動車輛。

2、安全技術要求

2.1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

2.2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污染物排放、噪聲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及規定。

2.3全車各部位在發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2.4車輛的液壓系統應管路暢通,密封良好;操作杆無變形,無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閥動作靈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額定速度範圍內不應有爬行、停滯和明顯衝動現象。

2.5車輛發動機應安裝牢固可靠,動力性好,運轉平穩,無異響,起動和停機性能良好。

2.6發動機起動系、點火系、燃料系、潤滑系、冷卻系應機件齊全,性能良好,安裝牢固,線路、管路不磨碰。

2.7車輛方向盤的最大自由轉動量從中間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於30度。

2.8車輛轉向應輕便靈活,行駛中不得輕飄、擺振、抖動、阻滯及跑偏現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車輛直線行駛,轉向後能自動回正。

2.9車輛的方向盤轉向力及前輪側滑量應符合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2.10前輪定位值應符合設計規定。

2.11轉向機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須牢固。轉向垂臂、橫直拉桿等轉向運動零件不得拼湊焊接,不得有裂紋、變形。球頭與球頭座、轉向節主銷與襯套配合鬆緊適度,潤滑良好。

2.12車輛及掛車必須設置彼此獨立的行車和駐車制動裝置,制動裝置的各零部件應完好有效。

2.13行車制動裝置的制動力、儲備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動完全釋放時間等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14氣壓制動系統技術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定,必須裝有放水裝置和限壓裝置。

2.15機械式制動器、拉桿拉線等機件應完好無損。

2.16在車輛運行過程中,不應有自行制動現象。

2.17車輛的制動距離、跑偏量、駐車制動性能要求等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定。

2.18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鬆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2.19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喇叭的音量應符合有關標準的噪聲規定。

2.20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2.21車輛輪胎的充氣壓力應符合其技術性能要求。輪胎胎面的局部磨損不得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2.22車輛同一軸上的輪胎應爲相同的型號和花紋。車輛轉向輪不得裝用翻新的輪胎。

2.23車輛的鋼板彈簧不得有裂紋、斷片和缺片現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須緊固。

2.24減震器應工作正常。車架不得有變形、鏽蝕、彎曲,螺栓、鉚釘不得缺少或鬆動。前後橋不得有變形、裂紋。

2.25車輛的離合器應接合平穩,分離徹底,不得有異響、抖動和打滑現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26變速器應無裂紋,變速換擋靈活、輕便,自鎖、互鎖可靠,變速桿無變形。

2.27傳動軸萬向節應無裂紋和變形,鎖止齊全、可靠;傳動平穩,在運轉時,不發生震抖和異響。

2.28駕駛室的技術狀況應能保證駕駛員有正常的勞動條件。

2.29車輛駕駛室必須視線良好,風擋玻璃不得使用有機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須裝設後視鏡、刮水器。

2.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應堅固並有防護裝置,防止由於振動、衝擊而發生損壞及漏油現象。燃油箱與排氣管的位置應相距300mm以上或設置有效的隔熱裝置。燃油箱應距裸露電氣接頭及電氣開關200mm以上。

2.31運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

2.32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

2.33各類廠內機動車輛還應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條件和要求。

3、安全管理

3.1用車單位應加強對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運行。

3.2公司、用車單位應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認真執行。

3.3廠內機動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3.3.1車輛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3.3.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3.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3.3.4車輛事故記錄。

3.4調度部、安全部負責本公司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督檢查。

3.5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廠內機動車輛應由調度部及用車單位到所在地廠內機動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建立車輛檔案,經主管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後方可使用。

3.6廠內機動車輛牌照由管理部門統一設計、監製。

3.7廠內機動車輛遇有過戶、改裝、報廢等情況時應及時到所在地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3.8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屬特種作業人員,由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覈、發證。

3.9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特殊情況除外),不得以車代步。私自以車代步者,加重處罰。

4、安全技術檢驗

4.1公司用車單位應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檢查。

4.2調度部、安全部在用車單位自檢的基礎上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度檢驗。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由調度部、安全部限期整改,並予以複檢。

4.3廠內機動車輛修復、改裝後必須向調度部申請檢驗,合格後方準使用。

5、罰則

5.1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調度部、安全部可視情節輕重,並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通報、停駕、停駛、罰款的處罰。

5.2對在檢查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檢查人員,應按有關規定查處。

6、附則

6.1本規定由安全部負責監督實施。

6.2用車單位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辦法。

6.3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