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獎罰規章制度(通用20篇)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通用20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公司獎罰規章制度(通用2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1

隨着公司的不斷髮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穫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爲開創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爲,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爲,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後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後,(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於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於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信息;有參考價值可以採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覈准培訓合格後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爲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鍾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准,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准,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准,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覆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准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並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並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誤餐等重大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並給予記大過處分。

6、爐竈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爐竈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爐竈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設備進行全面清潔,並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並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塗脂抹粉,男工不留長髮;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2

第一條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爲主、經濟獎懲爲輔的原則。

第四條獎勵辦法

第五條本公司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公司利益,爲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於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爲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蹟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爲公司採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

5.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蹟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有以上表現,公司認爲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監察委員會或監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覈;

3.董事局或總經理批准。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委員會審覈,董事局批准;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察部審覈,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降級;

4.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有以下行爲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出入廠區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而拒絕警衛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境衛生。

第十三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菸區吸菸者;

7.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分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僞證而製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塗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予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規、法律、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務上機密;

5.違反公司規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

10.違反安全規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爲;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

5.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之祕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公司祕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定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爲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

19.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

20.在廠區範圍內賭博;

21.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爲;

22.在禁菸區內吸菸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

23.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爲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爲,導致嚴重後果;

第十六條員工有上述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員工有上述行爲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的金額。

第十八條企業領導發現本企業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定的行爲時,應及時向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爲,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監察部監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准後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察部或監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二十一條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二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於處分決定後七日內,陳訴理由申覆之,並以申覆後之核定作爲公司最後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二十三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佈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事課制定,經呈總經理、董事長覈准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根據國家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深圳市政府有關的勞動法規和政策,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2條(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第二章責任與權限

第3條(責任與權限)

3-1對在公司生產經營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物質獎勵;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勞動紀律及在生產、經營工作中給公司造成損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員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2此規則的解釋權歸行政及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運營程序

第4條(獎勵)

對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榮譽稱號鼓勵和獎金獎勵。

4-1在完成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提高產品產量、質量,拓展銷售渠道,改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貢獻的或發明創造取得顯著成績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通過技術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

4-3保護公司財產,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的。

4-4爲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環境,勇於向破壞行爲作鬥爭,有顯著功績的。

4-5因其它特殊貢獻應當給予獎勵的。

榮譽稱號和獎金分爲以下三等:

等級獎金額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對有特殊貢獻的集體也可以採用集體獎勵的辦法。例如採用集體記功的形式予以獎勵

4-7有特殊貢獻的也可在給獎金的同時輔之以晉級獎勵。

4-8獎勵人員由所在部門申報書面材料,對可以直接計算出經濟效益的,給予榮譽稱號和獎金,提獎額應與創造的效益額掛鉤,各部門申報的材料交人事部覈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見,報總經理批准。

第5條(處罰)

對有違紀行爲的員工堅持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第6條(處罰細則)

6-1工作責任心不強或違反生產技術操作規程,造成產品降級、報廢、返工或設備損壞事故的,視其一次造成損失的嚴重程度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一次損失金額較小但一個月內多次發生的可以合併計算)。

直接損失價值處分種類

100元-500元書面警告

500元-1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2工作嚴重失職或違章辦事,在公司物資供應、產品銷售活動中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其在事故中所應承擔責任的大小,責令其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並根據其損失金額按以下規定給予處分:

損失金額處分種類

100元-1000元書面警告

1000元-2000元書面嚴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6-3不服從公司的正常工作調動,公司下達調動通知後過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崗的予以書面嚴重警告。書面嚴重警告後無悔改表現三天內仍不到崗的予以辭退。

6-4員工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級以上人員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不按規定佩戴勞動安全防護用品者,罰款50元。

2)在上班時間睡覺者,罰款50元。

3)上班時間看與業務無關的書籍、報刊、雜誌、影碟者,罰款50元。

4)在非吸菸區內吸菸者,罰款50元。

第7條(處分)

違紀人員由所在部門(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門)向人事部申報書面材料提出意見,經人事部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8條員工受獎勵或處分的有關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裝入員工人事檔案,作爲考覈員工的依據。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4

1、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工程處每月一次安全大檢查總分不合格的項目部罰款1000-3000元,限期整改;

2、對上次檢查出的隱患未按"三定"(定措施,定人員、定時間)要求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徹底每項罰責任人50元

3、對不執行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或擅自修改安全措施者,造成安全隱患罰責任人100元;

4、腳手架、井字架、爬架、施工電梯,搭吊、施工用電,不按有關規定進行驗收而使用,罰責任人50元;

5、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繫帽帶,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違者每人罰款20元,在高處懸空作業不栓安全帶者每人罰款50元;

6、乙炔瓶和氧氣瓶應有防曬設施和明顯的防火標誌,應安裝有出廠合格證的保險裝置,乙炔與氧氣瓶存放點要保持不小於5m的安全距離,凡違章者罰責任人50元;

7、塔吊、井字架、施工電梯等大型設備,應裝各種限位器,吊鉤保險齊全,靈敏可靠,凡不全或失靈,符着設置不符合規定的有關責任人罰款50元;

8、起重機械作業違反"十不弔"規定冒險作業,對違章指揮、司機等責任人罰款100元;

9、對挪動安全設施,如跳板、安全網、蓋板、防護欄杆、外架等不及時復原的違章者罰款50元;

10、各種施工機械傳動部位應按規定設防護罩,機械保持清潔潤滑,螺絲緊固,凡無罩、不衛生、潤滑差、螺絲鬆動、每臺機械罰責任人20元;

11、配電箱要符合規範,門鎖齊全,有防雨設施,箱內無雜物,清潔衛生,下班或停電必須切斷電源上好鎖,對上述違反者罰款責任人50元;

12、開關箱應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原則,熔絲入槽,不得用其它金屬代替熔絲,按規定設漏電保護器,膠開關外殼不得有破損,對違章者罰款50元;動力電必須按要求進行接零保護,地下室、樓梯、電梯部位必須用安全電壓,電線、電纜架設,絕緣高度都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罰責任人50元;

13、高處作業者包括樓層內,嚴禁向、向地面拋擲任何東西,包括工具、材料、物料、石塊、垃圾等,凡違章者處罰50元。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5

1、總則

1.1爲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爲,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2、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

2.1.1獎懲有據的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承包指標)等。

2.1.2獎懲及時的原則:爲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爲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爲,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爲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爲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後。

2.4爲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爲而填寫的表單爲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本人,對於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採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人力資源部應及時提出處罰建議,下達《責任過失單》。

3、獎勵

3.1獎勵的目的在於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向上,爭取更好業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公司特別貢獻獎三種。

3.3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4行政獎勵包括嘉獎、記功、記大功。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它物質獎勵,由董事會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三種獎勵可分別施行,也可合併執行。

3.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嘉獎,並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嘉獎通報全公司。

3.7.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7.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爲全體員工楷模者;

3.7.3其他對公司或社會有益的行爲,具有事實證明者;

3.7.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爲C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效果者。

3.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功,並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功通報全公司。

3.8.1全年能超額(10%—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8.2遇有災變或意外事故,能夠奮不顧身,不避危難,極力搶救並減少公司損失者。

3.8.3檢舉揭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爲,爲公司挽回形象或財產損失者。

3.8.4通過自身努力,避免了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8.5全年累計獲嘉獎三次者。

3.8.6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較大貢獻的,因個人行爲受到社會贊同和輿論表揚者。

3.8.7經“員工合理化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爲B級的合理化建議,在應用中取得較好效果者。

3.9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記大功,並頒發獎金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記大功在全體員工大會上宣佈。

3.9.1全年累計獲記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懲戒處理者。

3.9.2全年能超額(>30%)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者。

3.9.3承擔巨大風險,挽救公司財產,較十五條(二)款表現更爲突出者。

3.9.4連續三年,年終考覈列爲優等者。

3.9.5對維護公司榮譽、塑造企業形象方面有重大貢獻者。

3.9.6通過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質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設備設施事故者。

3.9.7經“員工建議審議委員會”評審等級爲A級的合理化建議,在實際應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者。

3.10對爲公司建設與發展作出巨大貢獻者,經公司董事會研究另行給予“公司特別貢獻獎“。獎勵內容和獎金額度由董事會一事一人一議,公開通報獎勵。

3.11任用與提升員工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受過獎勵的員工,對德、才兼備者還可破格提升。

3.12凡與本職工作有關的獎勵,由其直接上級提出,凡與本職工作無關的,由見證人提出,均需填寫《獎勵單》。獎勵的核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獎勵實施的辦理見《員工獎勵程序》。

4、懲戒

4.1懲戒的目的在於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後,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爲構成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爲責任過失,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

4.3.1經濟處罰分爲罰款。

4.3.2行政處分分爲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

4.3.3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併施行。

4.4員工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視爲違紀,罰款元。

4.4.1遲到、早退在半小時之內者。

4.4.2接聽電話不使用規範用語者。

4.4.3上班時間串崗聊天者。

4.4.4說髒話、粗話者。

4.4.5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者。

4.4.6參會人員遲到者。

4.4.7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私自留客在員工宿舍留宿者。

4.4.9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擺放車輛或堆放雜物者。

4.4.10在食堂就餐,亂倒飯菜者。

4.4.11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者。

4.4.12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4.5各部室第一負責人有下列行爲之一者,視爲違紀,並罰款元。

4.5.1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文件者。

4.5.2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

4.5.3下班後所轄區域或窗戶未關,所用電器(空調等)電源未切斷者。

4.5.4本部室及所轄區域環境衛生髒亂差者。

4.5.5部室內發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丟失等,未能及時上報有關部室或主管領導者。

4.5.6對本部室員工進行行政檢查不力者。

4.5.7一週內本部室員工有5人次(含)違紀者。

4.6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以警告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並負賠償責任。警告通報全公司。

4.6.1未經批准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4.6.2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

4.6.3培訓曠課者。

4.6.4培訓補考不合格者。

4.6.5不能按時完成重大事務,又不及時覆命,但未造成損失者。

4.6.6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者。

4.6.7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者。

4.6.8私自移動消防設施者。

4.6.9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4.7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並負賠償責任。記過通報全公司。

4.7.1工作時間酗酒者。

4.7.2在公司期間聚衆賭博者。

4.7.3各種漫罵和相互漫罵者。

4.7.4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4.7.5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4.7.6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4.7.7培訓考試作弊者及爲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培訓無故曠考者。

4.7.9在工作場所喧譁、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4.7.10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採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4.7.11泄露公司祕密事項,已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但情節較輕者。

4.7.12年度內累計警告三次者。

4.8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同時給予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並負賠償責任。記大過通報全公司。

4.8.1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4.8.2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者。

4.8.4在職期間受治安拘留,經查確有違法行爲者。

4.8.5僞造病假單證明或無病謊開病假證明者。

4.8.6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4.8.7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4.8.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責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間接接受受到損害者。

4.8.9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採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

4.8.10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僞證、製造事端者。

4.8.11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者。

4.9員工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予以辭退或開除,同時通報全公司,並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訂立勞動合同時使用虛假的證件,或用虛僞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損失者。

4.9.2連續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玩忽職守,致公司蒙受1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並負賠償責任。

4.9.4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4.9.5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4.9.6泄露公司祕密事項,已對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7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8損公肥私、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9偷盜、侵佔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0在執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1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4.9.12造謠惑衆詆譭公司形象者。

4.9.13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4.9.14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

4.9.15僞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9.16參加非法組織,經勸告不改者。

4.9.17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者。

4.10員工造成公司財物損壞和丟失的,由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處理。

4.11員工被處罰時,根據其直接上級領導責任大小,給予該直接上級連帶責任處罰。

4.12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並處以降職或撤職處分,由人力資源部重新考覈定崗。

5、附則

5.1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5.2員工考勤的獎懲規定另見《考勤、請假、休假制度》。

5.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由人力資源部監督檢查。

5.4本制度報公司董事會批准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5.5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原有類似制度自行終止。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6

第一條總則: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着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着“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覈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六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爲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爲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經常性遲到、早退的罰款;

2、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

3、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

4、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

5、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

6、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7、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8、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9、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進行處罰;

10、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

11、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7

爲了公司適應的發展,根據目前工作需要,爲更好地調動司機工作積極性,維護企業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順利,特定本規定。

1、司機每月能完成當月任務及安全準時行車的,發給安全獎200元/月。

2、當班司機撞壞車輛的,扣當月安全獎200元,並負責修理費的70%。

3、缺水、缺機油、缺牙油造成燒壞發動機、尾牙、波箱、水箱的,扣當月安全獎200元,並負責修理費50%。

4、運行班車在途中發生機械故障,當班司機要盡力排除故障,如無法修復行駛,應立即通知車隊長,請求救援,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車輛,違者扣100元;當班司機無論何原因,被扣車輛行駛證或駕駛證,必須在當天內向車隊長彙報,若隱瞞不報,每次扣100元。

5、司機收車後要負責檢燃油、機油、凡燃油量不足1/4,機油不足4/3以上;要負責加油方能下班,如違反扣50元/次。

6、出車前,司機要對車輛進行檢查,不檢查出畫造成車輛在中途缺燃油、機油影響運行的,當班司機扣50元/次。

7、未經車隊負責人同意,擅自將車輛交由非本公司人員駕駛或他人駕駛,(包括將車交與持有的駕駛證與駕車型不相符的人駕駛)每次扣100元。

8、嚴禁車輛載乘客進入油庫加油,若有違反每次扣100元。(只限於客車)。

9、司機每班次必須檢查車內清潔衛生,每日清潔車輛,保持車輛外表清潔,違者扣50元/次。

10、司機的出車任務必須由車隊負責人指派方可執行,違者每次扣100元。

11、當班司機必須定時定點發車,並做好行車登記,違者每次扣100元。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8

1、值班員應按規定時間到崗,值班時應認真校對每組探空數據。班前嚴禁酗酒,發現一次罰款50元。

2、由於探空班的疏忽施放不合格儀器,測角班未能及時發現造成的重放球各罰款100元,如從頭到尾未被發現者罰款300元。

3、由於個人在放球瞬間未能及時的發現儀器溫、壓、溼變性造成的重放球罰款100元。

4、放球前一切正常,放球后電池或探空儀質量問題造成的突失引起的重放球不罰款。

5、放球前探空班應做好準備工作:提前檢查對講機使用電量情況(一進辦公室先打開對講機看是否能正常使用,如缺電應及時充電)

6、放球時測角應認真聽取對方口令,如聽不清者可再詢問。如果由於聽錯對方口令造成早測應追究過錯方的責任。在正點前放球的罰款50元(測角聽錯口令者罰測角,探空提前放球者罰探空),人爲遲測者罰50元(探空造成遲測罰探空,測角造成罰測角)。

7、放球過程中,測角班應熟練掌握氣球在空中的仰角、方位。能準確、快速的使雷達跟蹤氣球。如因測角未能指揮正確導致的丟球或重放球、錯情等相關責任由測角班負責(沙塵天氣除外)。主班不承擔由於測角指揮不當造成的錯情。同時,探空班應能及時的按測角指揮操控天線,如果測角指揮正確,探空不聽指揮造成的錯情由探空班承擔。

8、原則上500百帕前的錯情由兩人共同承擔,由於第7條造成錯情由各過錯人承擔(值班員應本着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值班,不要爲了逃避錯情而相互推諉,應勇於發現錯誤,及時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一經發現有由於自身過錯而推諉者罰款50元)

9、由於個人原因造成的更正報,一份ttaa罰款50元,其它更正報每份30元。

10、未能及時製作月報表,並未能及時上傳月報者,造成遲發月報者罰款100元。

11、未及時上傳檔案文件者,罰款30元。上級通報者罰款100元。上傳者應認真統計檔案文件張數,敷衍了事上傳有錯者,組長檢查時有錯者罰20元。

12、製作月報表者應每月10日前上傳G文件及U文件,未按規定上傳者罰30元,上級通報者罰100元。

13、辦公室應保持乾淨、整潔。未能按規定值日(包括掃地、擦桌子)的探空班一次罰款5元,局領導指出者罰10元。兩次或以上未值班者每次罰10元。

14、器材保管員應保證氣球、探空儀的使用量。如因無氣球、器材造成遲測等事故發生者扣除50元。

15、雷達機務員應按規定對雷達進行維護、清理。每月應清洗一次匯流環。如未按規定進行護理的上級部門發現並通報的追究責任的由機務員負責。上級通報的罰款100元。

16、值班員應認真對待每月的對比觀測,應保證讀數的準確。對比觀測應提早進行。對比觀測人員應形成正確的電子對比檔。未及時在月底前做對比者罰50元,未及時做對比檔的罰20元。

17、未及時傳送數據文件、ttaa及其他報文,缺一份報罰100元。

18、由於測角未能及時到崗造成遲測者罰測角100元。探空班在6點50及18點50分測角未到崗時電話叫崗。測角未按時到崗時,爲了正點放球,探空應就近叫人。放球時測角仍未到崗者罰測角50元。

19、探空班未能按時到崗造成遲測者罰款50元,探空、測角曠工者罰款300元。

20、每月的1日、11日、21日的下午測角班應更換溼球紗布,未及時更換者罰20元,沙塵等天氣過後也應及時的更換溼球紗布。

21、組內勞動、學習未按時參加者遲到10分鐘以上者罰10元,30分鐘以上者罰30元,無故不參加者罰100元。如確有事者可向組長請假。

22、在上探空班期間不得聽音樂、玩遊戲。如發現罰款30元。

23、全年無錯情者單位給予100元的獎勵。百班,250班通過者,單位按同樣的數額給予獎勵。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9

一、目的:

爲了表揚先進,激勵後進,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獎勵涉及對象:

公司所有員工。

三、獎勵方式:

精神獎勵、物質獎勵。

四、獎勵事項分類:

1、重量級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經濟獎勵、100元—300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務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和經濟效益的;

(2)對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積極、有實效的;

(3)保護公司財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社會見義勇爲,與各種違法違紀、不良現象鬥爭有顯著成績;(頒發榮譽證書)

(5)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

(6)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事蹟突出的;

(7)全年出滿勤的;

(8)爲公司帶來良好社會聲譽的;

(9)其他應給予獎勵事項的。

2、一般性獎勵:

員工涉及到如下事項,可享受50元—200元的經濟獎勵、50元—200元加薪、員工大會通報表揚(獎勵金額視具體情況由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作出)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羣、工作認真、克盡職守成爲公司楷模者;(頒發榮譽證書)

(2)領導有方、業務推展有相當成效者;

(3)參與、協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規守紀,服從領導,敬業楷模者;

(5)主動積極爲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減少成本開支,節約資源能源的員工;

(6)拾金(物)不昧者。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10

爲了加強管理,提高員工技能,增強愛店意識,節約酒店費用,特制訂制度如下;

賠償:

1、員工在工作中不慎損壞餐具,應立即上報領班進行記錄並申領餐具,此時可不立即賠償,可先記錄月底,根據餐具損耗率進行一次性賠償。

2、員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態度不好)損壞餐具物品,領班有權當場開賠償單,賠償金額爲進價的一倍。

3、所有賠償以罰款形式上報餐廳和財務,並做好記錄。

4、賠償金額10元以下主管籤批;50元以下餐廳經理籤批;50元以上部門經理籤批。

5、餐具損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樓層班組,月底盤點在損耗之內的樓層班組,可以不對員工進行處罰。超過損耗率時,按餐具進價賠償。

6、樓層班組餐具損耗率超過部分按進價進行平攤處罰,管理人員負有連帶責任。

獎勵:

1、如樓層餐具損耗率在控制範圍內,日常處罰餐具所得用來獎勵餐具保管好的員工,並授予“愛店天使”稱號。

2、酒店按餐具損耗率節約部分的50%拿來對節約樓層班組進行獎勵。

3、每月評比“愛店如家”流動紅旗。

洗刷:

1、客人走後由服務生把除玻璃器皿外的全部餐具送至洗刷間,領取同樣數量的餐具,填寫領送表。

2、或者第二天去洗刷間領取同樣數量餐具,

3、洗刷間負責保管清理全部餐具。

4、樓層領班負責協助發放。

盤點:

1、每半個月管事部與餐廳部盤點一次,分析餐具損耗原因,減少餐具損耗。

2、每月由財務部監盤進行一次大盤點。

3、各班組各部門均設定餐具領用明細表、盤點表。

賠償:

1、由領班開具賠償單,主管簽字,交經理審覈後生效。一式三聯(本人、部門、人事)各一聯

2、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責任人賠償,客人損壞由客人賠償,需免賠的須經理同意後才行。

3、不明原因造成的損壞丟失,由各部門班組平均賠償,如控制在損耗率內可以免賠。

4、每月分析損壞丟失原因,合理控制,減少損耗,降低費用。

獎勵:

1、對餐具管理突出班組進行獎勵表揚,並把經驗推廣。

2、對超出損耗率的班組予以批評處罰。

建議:

1、如洗刷間採用機械洗刷,採用洗碗機,可採用統一洗刷全部 餐具。

2、如洗刷間採用人工洗刷,統一洗刷勞動量太大,且餐具易損壞,不宜採用統一洗刷。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11

一個企業爲使生產更加順利的進行,安全生產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同樣,爲了制約和激勵員工的工作,也會制定出一些安全生產獎罰制度,以下爲相關資料,可供參考。

1、目的

爲了強化“誰管理,誰負責”的全員安全管理制度,激發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覺性,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安全獎懲工作。

3、引用文件(無)

4、術語與定義(無)

5、職責

5.1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安全獎懲管理辦法,並負責安全獎勵資金的落實。

5.2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違章罰款及事故懲處細則的制訂,並監督實施。

5.3公司計劃財務中心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專用帳戶,確保專款專用。

5.4各級安全監察部門是安全獎懲管理的具體實施部門。

6、具體內容

6.1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應給予獎勵:

a)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施工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b)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

c)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並採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d)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採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發明創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e)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在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6.2對於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發生重大事故的項目部和專業公司,公司應給予其領導班子一定的獎勵。

6.3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單位認真開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並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監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績顯著且未發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應給予一定獎勵。

6.4獎勵實行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給一次性獎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6.5公司及項目部應從工資總額中預留百分之一至二作爲安全專用獎金(此獎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覈獎金),由公司計劃財務中心建帳,公司安全監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6.6公司應建立健全電力建設“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三項機制;制訂違章罰款和事故懲處辦法。公司應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辦法,強化個人安全風險意識。

6.7違章與事故罰款應納入安全獎金專戶,不得挪作它用。

6.8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決權。凡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單位及其主要領導,取消當年參加有關評優、評先進活動或獲得其他榮譽稱號的資格。

6.9對發生人身、機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隱瞞不報,或歪曲、掩蓋事故真相,一經查證落實,將給予單位(部門)領導和專職安全員以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並對事故加倍給予經濟處罰。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12

一、獎罰原則:

獎罰結合,確保預結算準確性,爲公司節約成本。

二、參與獎罰項目:

對於預算部參與過並簽定合同的項目。

三、獎勵:

1、凡在合同簽訂、審查、履行以及合同規範化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成績之一的,對有關部門和人員給予表揚和獎勵:

2、在訂立、審查、綠合同過程中,工作認真負責,爲本單位爭取較大的利益、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的;

3、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績,被有關部門評先進的;

4、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爲本企業增加較大的利益,節約較大的資金,避免或挽回經濟損失的;

5.在施工圖會審之前提出合理的設計優化並經採納爲公司節約投資成本的情況(節約額在10萬元以上),對個人進行100-300元的獎勵。

6.在施工圖會審之前審覈施工圖發現存在的問題並提出合理建議的情況(15條以上問題),對個人進行100-300元的獎勵。

7.在審覈施工方上報進度款和結算申請中,覈實發現有多報、虛報的情況,由分公司對施工單位進行經濟罰款,預算部從罰款額的50%提作爲獎勵。

8.根據確認的施工進度和目標合同要求制定相應的年度進度計劃資金安排和糾偏措施,使項目工程順利進展的情況,對預算部進行500-1000元的獎勵。

9.對積極配合各部門回覆提出的問題,便於審覈和確認的個人進行100-300元的獎勵。

四、獎罰方法:

由分管領導根據實施情況報批。

五、獎罰時間

按當月實施獎罰確認,次月結算。

六、處罰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形式責任:

1、盲目簽訂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

2、爲經授權、擅自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造成損失的;

3、工作不負責,不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進行驗收、查詢、反饋信息,導致企業喪失撤銷權、代立權、勝訴權的;

4、工作不負責,對違約不彙報、不追求、暗裏向對方提供內情。受賄賂,給本企業造成損失的;

5、有締過失責任,訂立合同無效;因重大誤解和惡意串通二訂立的合同損失國家個集體利益的;嚴重不負責被欺詐的。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13

第一條目的

一、加強倉庫保管員業務素質,提升倉庫保管員的工作責任心,減少公司的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及管理秩序。

二、鼓勵公司員工正確有效、長期努力的工作。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全體倉庫保管員。

二、本辦法適用於xxx實業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及其他相關連鎖企業。

第三條獎勵

一、獎勵方式

1、嘉獎

2、通報表揚:一年內連續3次通報表揚計爲嘉獎1次

二、獎勵規則

1、嘉獎對象:業務超羣、工作認真、克盡職守,在擔任倉庫保管員整年內盤點零差異的情況;

2、通報表揚對象:業務熟練、工作態度端正、在擔任倉庫保管員半年內盤點零差異的情況。

三、獎勵標準

1、通報表揚:部門內部書面通報表揚;

2、嘉獎:獎勵現金100~300元或等同價值獎品(依倉庫保管員各自保管物品的種類及價值而定,具體獎勵金額由各倉庫主管及相關權限人決定);

3、員工所受獎勵與懲罰不可相抵。

四、獎勵程序

1、員工有符合獎勵條件的,由其所在部門主管及時提出申請,申請填寫“倉庫保管員獎勵/懲罰申請單”,籤核到部門最高主管,審批通過後交人資部;

2、獎金將由人資部向財務部門申請,之後交予員工所在部門主管進行發放。

3、凡獲得獎勵的員工,公司將予以全公司或部門內公告,並記入員工檔案。

第四條懲罰

一、懲罰規則

(一)、甲類過失,作辭退處理,並向公司賠償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故意或嚴重玩忽職守,造成盤點差異金額超過人民幣5000元(含)以上的,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2、記大過累計3次或在六個月中累計受到相當於2次記大過的處分;

3、乙類過失情形嚴重者。

(二)、乙類過失,記大過一次,並處以相應的罰金和賠償金。

1、因玩忽職守,造成盤點差異金額在人民幣2000元(含)以上,但小於人民幣5000元以下者,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2、丙類過失情形嚴重者。

(三)、丙類過失,記小過一次,並處以相應的罰金和賠償金。

1、對工作態度隨便、疏忽大意,工作中有失職失察之行爲,且造成盤點差異金額在人民幣500元(含)以上,但小於人民幣2000元以下,給公司帶來損失者;

2、丁類過失情形嚴重者。

(四)、丁類過失,視情節嚴重記申誡或警告一次,並處以相應的罰金和賠償金。。

因工作疏忽發生差錯者,造成盤點差異金額在500元以下的,給公司帶來一定損失者;

三、懲罰標準:

盤點差異金額懲罰標準5000元以上

2000元~

5000元

500元~

2000元

500元以下

甲類過失

乙類過失

丙類過失

丁類過失

容許差異金額(+/-)超出容許差異金額

門店500/月保管責任人承擔成本價的30%~60%

倉庫300/月保管責任人承擔成本價的30%~60%

1、丁類過失:部門內部書面通報批評並按成本價承擔30%的損失,如所承擔總金額超過其月工資的20%,將平均分攤到其下月工資中扣除;

2、丙類過失:部門內部書面通報批語並按成本價承擔40%的損失,如所承擔總金額超過其月工資的20%,將平均分攤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攤)工資中扣除;

3、乙類過失:公司內部書面通報批語並按成本價承擔50%的損失,如所承擔總金額超過其月工資的20%,將平均分攤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攤)工資中扣除;

4、甲類過失:公司內部書面通報批語並按成本價承擔60%的損失,如所承擔總金額超過其月工資的20%,將平均分攤到其下月(或多月平均分攤)工資中扣除;

5、員工如同時違反兩項以上規定,將按“數過並罰”處置;如情節有輕重爭議,由上一級主管判定爲原則。

四、懲罰程序

1、凡違反以上各懲罰條例的,其所在部門主管須如實上報,申請填寫“員工獎勵/懲罰申請單”,依據第五條“獎懲核決權限”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後交人資部;

2、懲罰事宜將記入員工檔案,小過(含小過)以上處分將在公司內部公告;

3、懲罰之金額將在當月薪資中列出,並在下月或多月工資中予以扣除。(具體做法見上第三點)

員工若發生有本制度未列出之獎勵及懲罰情形者,仍得由所在部門主管提出獎懲申請。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若有未列事宜或涉及員工其他權利、義務之約束事項,本公司得依實際需要另行規定之。

本制度經呈報總經理覈准後公告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14

一、獎勵制度

凡具備以下條件作爲評優秀員工的條件部門給予通報表揚給予獎金鼓勵

1、拾金不昧者視情節給予5-50元獎勵。

2、工作出色多次受顧客表揚給予5-10元獎勵。

3、工作表現突出並能爲部門工作提出良好改革建議並給予採納使用給予20-100元獎勵。

4、工作認真仔細獨立處事能力強並在工作當中及時發現隱患給予及時妥善處理避免一些突發事情的發生給予10-100元獎勵。

5、工作業務技能嫺熟按規定時限或提前很好地完成任務者給予5-10元獎勵。

6、每月業務考覈成績優秀第一名給予50元獎勵。每月會員售卡第一名者完成任務額售卡量處於酒店第一給予50元獎勵

二、懲罰制度

1、無故未按時參加部門例會、培訓或未經請假而遲到、早退的扣10元。

2、無故遲到早退扣10元。

3、無故不執行上級領導工作指令推委扯皮的扣10元。

4、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受到賓客投訴、存在事故隱患等問題隱瞞事實真相不上報造成嚴重後果扣10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5、接待賓客不主動、熱情扣10元。

6、賓客通知單發生差錯未及時修正、補救或通知相關部門扣20元。

7、賓客交辦的事項未及時記錄、沒按時按質完成扣10元。

8、會議確認後未及時開單、送單導致接待銜接失誤扣1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9、銷售人員答應客人的條件客人到酒店時未守信而導致客人投訴扣100元個人支付答應客人的費用。

10、未做好交接班工作延誤賓客交辦的事情扣10元。

11、未做好客史資料的整理、保管及統計工作扣10元。

12、會議告示牌、橫幅未及時落實辦理扣10元。

13、簽到臺未及時落實辦理扣10元。

14、未做好預訂控制和信息溝通工作造成接待困難扣10元直至扣除當月業績提成。

15、會議接待期間無人跟蹤服務造成接待銜接斷檔扣50元直至扣除當月提成。

16、對賓客反饋的有關建議意見未及時向領導彙報扣20元直至扣除當月提成。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15

爲了保證工程質量,加強施工管理,促進工程進度,實現安全文明施工,經指揮部研究決定實施工程獎罰制度,具體如下;

工程質量

下列影響主體工程質量或造成質量缺陷的問題,責令停工返工外並處罰:

1、現澆模板支撐不牢,頂住或滿堂架坍塌下沉、撐幫變形、跑漿漏漿、拆模後柱、樑出現彎曲、歪扭、軸線位移和斷面尺寸偏差超過允許規定;接渣處錯臺不順,夾渣不實;罰款:200元/次

2、現澆模板局部厚度不夠,表面不平積水,罰款300元/處。

3、不按規定留置試塊或弄虛作假,罰款100元/次。

4、鋼筋、水泥、商品混凝土以及水電管材等主要材料與設計圖紙、合同要求不符;現場拌制砂漿、混凝土不安配合比兌料;施工故意減料;罰款500元/次。

5、混凝土缺陷未經甲方和監理人員同意,擅自修補的,罰款300元/次

6、隱蔽工程未經驗收合格擅自隱藏的,罰款300元/次。

7、鋼筋主筋移位,間距與設計不符,下料長度與搭接長度不夠;柱、樑、箍筋加密不安設計和規定要求;鋼筋捆紮不牢,應綁未綁;保護層偏大偏小,馬蹬,墊塊數量少,拆模樓筋;板負筋踩踏嚴重;罰款300元/處

8、混凝土蜂窩,馬面,空洞,漏筋超過允許規定;少貧混凝土表面出現開裂振搗不實,漏震過震;接錯處理不好,留檔方法不當;澆水或覆蓋養護不及時;罰款400元/處

9、粘土磚或混凝土加氣砌塊幹磚上牆、頂頭灰縫不實;牆體拉結筋遺漏或不按規定放置;罰款200元/次

10、預留空洞、預埋件,預埋套管遺漏,錯位,破損或不按規定施工,罰款100元/次

施工管理

1、項目經理不靠工地或無故缺勤罰款200元。

2、夜晚加班無帶班領導(或技術員)、相關工種不設專人現場值班的罰款200元。

3、工程不能如期竣工每延誤一天處以萬分之一款。

4、工程出現樑、板斷裂、牆體裂縫等重大質量事故或永久性質量缺陷,施工出現人員傷亡安全事故,視具體情況,處5000元罰款,施工安全

5、進入施工現場不帶安全帽或不及帽帶,每人次罰款50元,另處安全員和工種負責人個50元。

6、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每人次罰款60元,並處安全員和工鍾負責人個50元。

7、安全網和腳手架不按規定要求設置或設置不及時、不閉合;不按規定搭設安全通道,每次罰款300元。

8、施工用電不按照安全規定,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每次每處罰款400元。

9、機械設備帶病運轉、超負荷作業或操作工疲勞作業,每處罰款500元

以上罰款一旦發生,乙方必須在每次例會時交納到工程監理部,由監理部設專帳統一管理,全部用於工程獎勵。拒不繳納罰款者,由甲方從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除。

工程獎勵

對工程質量好、進度快、無安全事故地工種給予獎勵。獎勵對象和金額,由甲方、監理方和乙方共同檢查評分確定,並按實際發生,在工地例會時當場兌現。

本制度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促進工地加強管理,把各項措施落實到處,形成獎優罰劣的良好施工氛圍,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實現進度目標。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16

一、獎金髮放

⒈、完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對該股長、中隊長、室主任每人獎勵元,本股、中隊、室副職每人獎勵元,本股、中隊、室其他同志每人獎勵元。

⒉、超額完成預算指標的,超額部分按照返還。股長、室主任、中隊長,爲費用,爲其他人員的獎金。人以下(不含人)的,由股長、室主任、隊長自主分配。版權所有!

⒊、全年請假累計超過天的(不含外出學習、培訓),取消全年獎金。

二、中心室主任競聘及其他人員的聘用

中心室主任完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原則上不再參加明年的中層崗位競聘,單位直接與其簽定續聘合同;完不成預算指標的,與一般同志平等地參加競聘,局黨組擇優錄用;必要時,黨組進行個別調整。

凡是在技術崗位工作的中層人員,兩年內應取得技術資格證書。在中心全體人員的聘用中,黨組優先聘用具有技術資格證書的同志。

三、幹部提拔任用

完不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市局對副科級幹部任用對象考覈時,局黨組不推薦。

四、評先評優

完不成全年預算指標的,年底評先評優時,股、室、中隊全體人員不能被評爲先進或優秀。全年請假累計超過天的(不含外出學習、培訓),不能被評爲先進或優秀。

五、公務員管理

依照《公務員法》規定,對公務員採取平時考覈與定期考覈相結合的辦法,定期版權所有!考覈爲一年考覈一次,平時考覈作爲定期考覈的基礎。考覈分不稱職、稱職兩個等級。

六、局機關各股室業務目標任務

⒈、根據市局的考覈標準,凡是年底在市局綜合考覈中達不到全市系統前三名的,無論任何原因,股室全體人員扣發獎金。

⒉、由於稽查隊、檢測中心原因造成相關業務股室個以上項目(含個)扣分的,對稽查隊、檢測中心從費用中扣除元作爲罰款,每多一個扣分項目罰款元。

七、罰項

局機關各股室凡是完不成預算指標的,視具體情況給予股長、副股長—元罰款。

稽查隊、檢測中心要結合實際對完不成預算指標的中隊、室採取一定的處罰措施,原則上罰款幅度不超過獎勵幅度。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17

第一條總則:爲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着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着“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範圍:本獎懲制度,貫穿於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並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並通報)。

2、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覈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辦公室、本部門審覈;

3、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總經理批准;

第六條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通報批評;

2、經濟處罰;

3、降級;

4、辭退。

第七條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採納,並取得一定效益的;

3、節假日經常加班,並取得顯著效果者。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者;

5、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併爲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爲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員工有下列行爲的應給與通報批評並作處罰。

1、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製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複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後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後果與損失;

12、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並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後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並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第九條員工有以下行爲者,給以降級、辭退或開除處分,對處以辭退、開除處分的員工,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並按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情況酌情賠償公司損失:

1、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2、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要求情節嚴重;

3、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4、故意泄漏公司機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5、拒不執行總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他人工作的;

6、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7、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8、貪污、盜竊、敲詐勒索、賭博、流氓、鬥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0、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爲的;

11、曠工或從事其它兼職的;

12、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13、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的;

14、因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的;

15、因行爲不當,失信於公司的;

16、其它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爲,導致嚴重後果的;

第十條員工有上述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員工行爲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實際損失情況賠償公司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領導職工發現員工犯有各項《制度》規定的行爲時,應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員工也可檢舉、揭發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爲,要求處理。

第十三條辦公室接到報告、檢舉、揭發,立即報總經理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辦公室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批准,交有關部門執行並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四條給予員工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並允許受處罰人進行申辯。

第十五條調查、審批員工處罰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罰不得超過30天,其他處罰不得超過15天。

第十六條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於處分決定形成後3日內陳述理由申辯,並以申辯後之核定作爲公司最後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十七條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佈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覈准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18

第一節總則

1、爲加強公司經營管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範員工的行爲,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向上,創造更好的工作業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國畜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獎懲制度與嚴格管理相結合的方式,以嚴密的考覈爲依據。在獎勵上要針對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大小,而採用不同的形式獎勵;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員工,要給予嚴肅處罰。

第二節獎勵

第一條、獎勵範圍:

如有下列情況,公司將予以獎勵:

a)對技術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進,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議並取得成效時;

b)預防災害或救災有功時;

c)爲國家、社會立功,爲公司的社會形象做出重大貢獻者;

d)獲得社會、政府或行業專業獎項,爲公司爭得重大榮譽者;

e)對公司業務推進有重大貢獻者;

f)個人業務、經營業績完成情況優異者;

g)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或完成重要突擊任務者;

h)遺留問題解決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發明、革新,成效優秀,爲公司取得顯著效益者;

j)爲公司節約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k)對突發事件、事故妥善處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戶投訴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採納有實際成效者;

m)一貫忠於職守、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具有高度奉獻和敬業精神者;

n)顧全大局,主動維護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團隊協作精神者;

o)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p)滿足公司設立的其它獎勵條件者。

第二條、獎勵項目:

公司設立的主要獎勵項目包括:

a)年度專業成就獎:以公司內各個系統的工作環節爲基礎,每年由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在每個業務系統內評選,具體評選標準和體系由公司各職能部門制定,獎項設爲公司優秀員工、優秀管理者、創新獎、優秀團隊獎等等;

b)公司根據企業經營狀況每年組織評選相應獎項;

c)即時獎勵:根據實際情況和員工的表現及時給予的獎勵。

第三條、獎勵方式:

公司爲員工提供豐富靈活的獎勵方式:

a)通報表揚:由公司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簽發,通報範圍視具體獎勵行爲而定;

b)即時獎金;

c)獎勵性假期:除員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還可以得到額外的獎勵性假期;

d)獎勵性旅遊;

e)參加外部培訓;

f)出國考察。

第四條、獲獎程序:

員工受獎應由部門主管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經人力資源部提供意見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獎勵級別與方式,人力資源部發布獎勵通知並將獲獎情況記入員工檔案。

公司內統一設立的獎勵,將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向總經理同意推薦,經總經理覈實,在公司內公佈獎項。

第三節懲罰

對於違反公司制度的各種行爲,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後果大小、認識態度程度等進行懲罰。

第一條、懲罰種類

分爲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

經濟處罰包括罰款、取消獎金。

行政處罰包括:批評、警告、記過、降職和辭退。

根據員工違紀行爲的嚴重性,公司將採取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條、處罰細則

1、員工有下列行爲者,處以批評的行政處罰,同時處以經濟處罰。

1)遲到、早退、外出不登記,不着工裝,不戴工牌者。

2)不能及時、認真清掃自己的衛生區,辦公區內(桌面、地面)凌亂,不整潔者。

3)在辦公區內、公司門口、走廊抽菸、扔菸蒂、扔廢紙等垃圾者。

4)桌面擺放零食,上班期間吃零食者。

5)發物料人員不能及時清除辦公區內包裝物。

6)接聽電話不禮貌,使用不規範用語,影響公司形象者。

7)上班時間串崗聊天者。

8)說髒話、粗話者。

9)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者。

10)在辦公區內打鬧,大聲喧譁者。

11)參會人員遲到者。

12)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擺放車輛或堆放雜物者。

13)在食堂就餐,浪費食物,亂倒飯菜者。

14)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下班後所轄區域窗戶未關,所用電器(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電源未切斷者。

2、員工有下列行爲者,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15)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文件者。

16)私自留客在員工宿舍留宿者。

17)工作時間內手機關機,無法取得聯絡者。

18)非工作要求午餐飲酒者。

19)工作時間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籍、網站、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20)上班時間打私人電話時間半小時以上者。

21)紀律鬆散,當月內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

22)未經批准擅自串崗怠慢工作者。

23)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

24)無正當理由,培訓曠課者。

25)對上級交辦的工作不及時辦理,不能按時完成任務,又不及時覆命,但未造成損失者。

26)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

27)私自移動消防設施,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下者。

28)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3、員工有下列行爲者,處以記過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29)工作中發生意外卻不及時報告公司者。

30)損壞公物,影響公司正常秩序者。

31)管理不力,對下屬放任自流者。

32)知情不舉,隱瞞他人的違紀行爲者。

33)搬弄是非、挑撥離間、中傷他人、損害團結、互相謾罵吵鬧,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34)不認真執行公司規定,推卸責任,刁難顧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顧客不滿或投訴,產生惡劣影響者。

35)工作時間酗酒者。

36)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37)培訓無故曠考者。

38)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採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39)年度內累計警告三次者。

4、員工有下列行爲者,處以降職的行政處罰,同時公司將根據違紀的嚴重性,輔以經濟處罰。

40)泄露公司祕密事項,但對公司利益未造成損害、情節較輕者。

41)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42)違反部門工作流程,給工作造成損失,且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對下屬正常申訴做出阻撓或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44)培訓考試作弊者及爲作弊提供方便者。

45)僞造病假單證明或提供虛假病歷者。

46)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47)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責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間接受到損害者。

48)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積極採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

49)私自將客人或同事遺忘的物品收歸己有,價值在200元以下者。

50)年度內累計記過二次者。

5、員工有下列行爲者,處以辭退的行政處罰,對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51)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惡意攻擊或誣害、僞證、製造事端、妨害團體秩序者。

52)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53)工作不負責,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者。

54)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財物或者有貪污盜竊行爲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5)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6)利用工作之便和業務關係請客、送禮、行賄、受賄爲個人謀取好處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7)工作時間聚衆打牌、玩麻將者。

58)無理取鬧、聚衆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者。

59)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者。

61)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

62)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司法機關拘留、審查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63)虛報個人申訴資料或故意填報不正確個人資料者。

64)擅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發表言論或進行與本公司無關的業務活動者。

65)以不正當手段竊取公司機密,並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處者。

66)違抗命令,擅離職守,工作疏忽,貽誤要務者。

67)擅自塗改各種原始記錄、單據、合同者。

68)無故曠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從或拒絕執行上級指令者。

69)玩忽職守,致公司蒙受1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並負賠償責任。

70)爲謀私利,利用公職權力或工作時間爲其他公司工作,從事第二職業者。

71)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者。

7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者。

73)違反職業道德,泄露公司機密,使公司蒙受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4)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75)造謠惑衆詆譭公司形象者。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76)僞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7)參加非法組織,經勸告不改者。

78)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者。

第三條、處罰程序

對員工處分一般情況由員工所在部門主管提出,經人力資源部調查審覈通過,上報總經理決定後執行。

員工受到懲罰處分時,由人力資源部出具書面懲罰通知,並在公司內公示,同時記過以上的處罰記入本人檔案,受到開除處分時,人力資源部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四條、處罰申訴

給予員工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應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公司討論,並徵求工會意見,慎重決定。

在批准職工處分以後,如果被處分者不服,可以越級申訴,但在公司未做出改變原處分的決定以前仍按原決定執行。

第四節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由國畜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本制度凡有與國家法令、法規有牴觸之處,按國家法律執行。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19

1、設立環保管理基金,每人每月100元,當月未出現環保事故,按時發放,出現事故的按情節嚴重處罰處理。

2、加強設備管理,嚴禁“跑、冒、滴、漏”的發生,對出現“跑、冒、滴、漏”造成環境污染、薰壞花草樹木的每發生一次扣除車間全部環保獎金。

3、所有沖洗廢水一律要收集進入污水池,沖洗地面要用噴槍以減少廢水的排放量,違反規定每次罰款100元。

4、生活垃圾由統一暫存於垃圾存放區集中處理,廢油、廢液不能隨便亂倒,一律倒入廢液罐集中處理,私自亂倒的每次罰款100元。

6、保護環境,從我做起,搞好環境衛生,對各人的衛生區要堅持每天清掃,始終保持清潔,每星期五進行一次大檢查,發現一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資30元,日常檢查發現四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資30元。

7、對生產過程和實驗、化驗用完的試劑、包裝瓶、桶、廢棄物要造冊登記上報,做好化學危險品“三廢”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隨意亂丟亂放。垃圾桶分類放置,禁止將易燃、易爆、有毒的廢棄物倒入垃圾桶和混入垃圾收集站,對私自亂倒的每次罰款100元。

8、對出現的各種環保隱患和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本部門不能落實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防範措施並上報主管部門審批,落實整改和技改。

9、實行獎罰制度,每年底對環保方面表現優秀者進行表彰獎勵。

公司獎罰規章制度20

隨着公司的不斷髮展,需要每位員工有更強的責任感和凝聚力。個人的付出與收穫跟公司的命運息息相關,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爲開創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獎勵制度:

1、工齡獎:在本公司食堂連續工作滿一年者,報銷第二年的健康證費用。

2、滿勤獎:員工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爲,當月上班出滿勤無遲到、早退、請假、擅自離崗、曠工等行爲,當月獎勵15元,在發放當月工資時發放。

3、帶薪假日:每位食堂員工每月允許有兩個下午帶薪休息日(須完成中午開餐後的工作)由班組長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滿勤獎獲獎資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優秀獎:對食堂各項工作積極主動,愛崗敬業,表現優秀者,公司經予100-200元獎金,每季度評審一次,年終發放。

5、特別獎:對公司的業務、管理技術、廚房內部存在的問題等提供建議性的改善意見,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經營業績這意見或建議,用書面形式提交公司,經公司分別研計評審後,(包括如下內容)

A舉報某領導處事不公正,內部人員問題,收受禮品、回扣;員工假公濟私,私帶公司物品、破壞公物等破壞公物等破壞行業。(公司經予保密)

B對廚房運作過程、作業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進方法、有助降低成本、減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實行的。

C對公司組織機構提出調整意見,能精簡機構或強化組織功能效益者。

D對於公司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提出具體改進建議或方案,具有重大價值可增進收益者。

E對於公司未來經營發展提出具體研究報告,或提供有效業務信息;有參考價值可以採納的。

6、表現優秀、有一定工作經驗的員工,可以自我推薦,經公司覈准培訓合格後經予調整新的工作崗位。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愛崗敬業精神,有管理經驗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訓晉升爲管理人員。

二、懲罰制度(每分1元)

遲到、早退:

A、遲到、早退時間5分鐘以下者,第一次警告,當月再發現每次扣罰5分。

B、時間在5分鐘以上15公鍾以下者,每次扣罰5分。

C、時間在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10分。

D、時間在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罰20分。

E、時間在60分鐘以上者,按情節輕重扣罰25-40分。

2、請假:廚房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之內,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員批准,報公司備案;一天以上應報公司批准,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報批。

3、曠工:未請假或未經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達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4、離職:廚房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用書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報請公司經理批准,公司在15天內給予批覆結算工資,在此期間擅自離崗,按曠工處罰。

5、員工未經批准擅自無故離開工作崗位,參照第一條給予處罰,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按損失程度給予扣罰20-30分,並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損失的,給予扣罰30-50分,並給予記過處分;造成誤餐等重大事故的給予扣罰100分,並給予記大過處分。

6、爐竈等設施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有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擅自使用爐竈等設施;廚師等有關人員應嚴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爐竈等設施,下班前應對有關設備進行全面清潔,並檢查水、電、煤氣的.閥門是否關好;定期對有關設備進行檢查保養,違者每項給予30分以下處罰;造成事故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20-50分處罰,並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廚房工作人員應遵守廚房員工獎罰制度,上班時應注意儀容儀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塗脂抹粉,男工不留長髮;應穿整潔制服、膠鞋或其他平底鞋、戴好口罩、手套。違者每項每次扣罰5-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