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詞三單變化規則

主語是第三人稱單數,與之對應的謂語也要採用第三人稱單數形式。

普遍規則

大部分動詞,構成第三人稱單數的形式,直接在詞尾加“s”

“s”發音規則

所加的“S”在清輔音(無聲子音)後發爲[s]的音,在濁輔音(有聲子音)及元音(母音)後發[z]的'音。

所加的“S”在[t]後可以與[t]一起發[ts]的音,在[d]後與[d]一起發[dz]的音

詞尾爲“s, x, ch, sh”的動詞

詞尾是“ch,sh,s,x”的原型動詞,在詞尾加“es”構成第三人稱單數的形式。

詞尾所加得“es”,發[iz]的音

詞尾爲“O”的動詞

詞尾是“O”的原型動詞,在詞尾加“es”構成第三人稱單數的形式。

詞尾所加得“es”,發[z]的音

詞尾爲“輔音字母+y”

詞尾爲:輔音字母+y的動詞,構成第三人稱單數的形式要先將“y”變爲“i”,再加“es”

“es”發[iz]的音。

特殊例子

have第三人稱單數形式爲ha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