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與作的區別和用法

“做”多用於具體性的事務或職業性、專業性的工作。例如:做工、做課(舉行示範性或實驗性的公開課)、做活兒、做題、做藥(從事藥物推銷工作)、做賬、做保險。

語體色彩不同:

1、“作”多用於具有書面語色彩的'詞語,特別是文言詞語均用“作”,成語幾乎全用“作”,起源很早,如:作成(成全)、作罷、作別、作答、作伐、作廢、作古、作踐、作結(收尾)、作亂、作孽、作陪。

2、而“做”出於北方白話,起源很晚有關,多用於具有口語色彩的詞語。如:做鬼、做媒、做夢、做買賣、做眉眼(使眼色)、做圈套、做人家、做人情、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腳。

用法:

在漢字中,“作”字出現很早,“做”字出現較晚,開始凡寫“做”的地方都可寫“作”,現在已有分工,不能混用。習慣上,製作或活動涉及的對象是具體的,一般用“做”;抽象一點的或書面色彩重一點的,一般用“作”;成語裏一般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