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碩士考研科目

金融碩士的初試科目是(1)101政治(2)204英語二(3)303-數學三或396經濟類聯考綜合能力(數學基礎,邏輯推理,寫作)(4)431-金融學綜合。431金融學綜合包括金融學、公司財務兩部分。滿分150分,其中,金融學部分爲90分,公司財務部分爲60分,全國統一大綱,由各培養單位自行命題。

金融專業學位碩士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年齡一般不超過40週歲(1976年8月31日以後出生者),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五)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准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六)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3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專業生和網絡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