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詞的過去式變化規則

動詞過去分詞與動詞過去式的區別:

1、定義不同

動詞的過去式是一個動詞,單獨作謂語。不能與助動詞、情態動詞連用。它的詞性與動詞的第三人稱單數一樣。 動詞的過去式可分爲規則動詞和不規則動詞。

2、用法不同

動詞的過去分詞是動詞的一種非謂語形式,也叫非限定性動詞。不能獨立作謂語,只能與助動詞一起構成謂語。如:“have/has/had +過去分詞”構成完成時態;“be+過去分詞”構成被動語態等。

它相當於一個形容詞或副詞,在句中起一個形容詞或副詞的作用,可作表語、定語、補語等。它的作用與現在分詞doing類似。過去分詞表的意義是被動或完成。

3、詞性不同

過去式和過去分詞最主要的區別是:過去式是一個動詞,而過去分詞是一個動詞的非謂語形式,相當於一個形容詞或副詞。

動詞過去分詞變化規則:

規則動詞的過去分詞的`構成規則與規則動詞的過去式的構成規則相同。五點變化規則:

(1)一般動詞,在詞尾直接加“-ed ”。

work---worked,visit---visited

(2)以不發音的“e、ue”結尾的動詞,只在詞尾加“-d ”。

live---lived

(3)以“輔音字母+ y ”結尾的動詞,將"y"變爲"i",再加“-ed”。

study—studied,cry—cried,try—tried

(4)“重讀閉音節”結尾,且末尾只有一個輔音字母(w、y、x除外),輔音字母前只有一個元音字母,先雙寫該輔音字母,再加“-ed”。

stop—stopped,plan—planned

特例:有兩類動詞本身應該直接加“-ed”,但由於歷史習慣,依舊要雙寫最後一個字母,再加“-ed”。以“元音字母+l”非重讀結尾的規則動詞變過去分詞也要雙寫“l",再加“-ed”。例如cancel→cancelled,dial→dialled。另外還有一些以非重讀閉音節結尾的規則動詞變過去分詞也要雙寫最後一個輔音字母,再加“-ed”。例如:kidnap→kidnapped,worship→worshipped。而上述兩種情況在美國一般卻直接加“-ed”。

(5)以c結尾的動詞,要變c爲ck,再加“-ed”。

picnic→picnicked,traffic→traffick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