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的格式和寫法

報告格式和寫法

報告的格式和寫法

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意見或者建議,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時使用的公文。

一、報告的使用範圍

報告使用範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後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報告,在已發佈的黨、人大、政府、軍隊的公文處理規範中,都規定了這個文種。其適用範圍,大體上是一致的,但也有些區別。請看這四個大機關對報告下的定義:

《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以下簡稱黨的《條例》)中規定:報告,“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

《人大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人大《辦法》)中規定:報告,“適用於報告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或答覆詢問等”。《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規定:

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

《中國人民解放軍公文處理條例》(以下簡稱軍隊《條例》)中規定:“向上級機關彙報工作、反映情況和意見建議,詢問用“報告”。

從以上定義可以發現,四大機關的報告,均是上行文。其中,黨、人大、軍隊三家的報告,都規定了四項用途,包括彙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答覆上級機關詢問等。惟獨政府的報告,只有三項用途,即彙報工作、反映情況、答覆上級機關詢問,而沒有“提出建議”這個功能。實際上,在2000年發佈的行政《辦法》之前,也曾有“提出建議”的功能,只是在新的行政《辦法》中取消了。承擔這一功能新增加了文種:意見。因此,“意見”這個文種多了一個上行文的用途。(節選自《應用寫作》2005年第11期《淺談報告的適用範圍和寫作要求》)

二、報告的特點

1.內容的彙報性:一切報告都是下級向上級機關或業務主管部門彙報工作,讓上級機關掌握基本情況並及時對自己的工作進行指導,所以,彙報性是“報告”的'一個大特點。

2.語言的陳述性:因爲報告具有彙報性,是向上級講述做了什麼工作,或工作是怎樣做的,有什麼情況、經驗、體會,存在什麼問題,今後有什麼打算,對領導有什麼意見、建議,所以行文上一般都使用敘述方法,即陳述其事,而不是像請示那樣採用祈使、請求等法。

3.行文的單向性:報告時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是爲上級機關進行宏觀領導提供依據, 一般不需要受文機關的批覆, 屬於單項行文.

4.成文的事後性:多數報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發生後, 向上級機關作出彙報, 是事後或事中行文.

5.雙向的溝通性:報告雖不需批覆,卻是下級機關以此取得上級機關的支持 指導的橋樑;同時上級機關也能通過報告獲得信息, 瞭解下情, 報告成爲上級機關決策 指導和協調工作的依據.

三、類別及功用

1.例行報告(日報、週報、旬報、月報、季報、年報等)。例行報告不能變成“例行公事”,而要隨着工作的進展,反映新情況,新問題,寫出新意。

2.綜合報告;全面彙報本機關工作情況,可以和總結工作、計劃安排結合起來。要有分析,有綜合,有新意,有重點。

3.專題報告:指向上級反映本機關的某項工作、某個問題,某一方面的情況,要求上級對此有所瞭解的報告。所寫的報告要迅速,及時,一事一報。呈報、呈轉要分清寫明。(如:薪酬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