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扶貧資金專項治理活動自查自糾工作總結

財政扶貧資金專項治理活動自查自糾工作總結

財政扶貧資金專項治理活動自查自糾工作總結

根據**區扶貧辦隆扶發〔2008〕34號文件及隆扶聯發〔2008〕27號文件精神,結合**鄉實際,**鄉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對**鄉國家和各級安排的財政扶貧資金進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糾,爲進一步管理好和使用好扶貧資金,充分發揮財政扶貧資金的效益起到了良好的作用。現將自查自糾情況總結如下:

一、提高認識,明確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的意義

國家和各級投入農村的財政扶貧專項資金,主要是解決貧困地區的發展和貧困羣衆生產生活的問題,對於貧困地區羣衆的生產生活環境的改善,促進貧困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有着重要的意義。財政扶貧資金事關社會穩定、民族團結,關係到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管好用好財政扶貧資金,使其發揮最大效益,真正把財政扶貧資金用在貧困地區的貧困人口上,使更多的貧困羣衆走上脫貧致富道路,共享公共財政的陽光。爲此**鄉扶貧領導小組高度重視財政扶貧資金和扶貧項目的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管理,切實明確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的重要作用,確保專款專用,把每一分錢都按規定花在刀刃上,力求發揮最大效益。

二、 明確責任,強化管理

在財政扶貧資金及項目的管理上,**鄉扶貧工作領導小組都有明確的分工,有具體的財務管理和項目監管人員,每個項目的申報和實施,都是按扶貧開發規劃和年度計劃有序進行,在資金使用範圍和投向上都是按專項資金的要求管理,即按專戶管理,封閉運行的要求進行管理,扶貧資金嚴格用於財政扶貧項目,及時撥付財政扶貧資金和進行項目報賬,沒有因爲滯留資金而導致項目實施進度延緩和效益低下的情況發生,在自查自糾過程中,沒有發現**鄉違反扶貧資金分配、撥付和扶貧項目立項、審批的程序,也沒有截留、擠佔、挪用、貪污和騙取扶貧資金的現象。2005年至2007年間,國家和各級投入**鄉重點扶持項目共有26個,資金3,900,000萬元,共涉及12個村民委員會26個自然村。**鄉財政扶貧資金由於管理完善、監控得力,確保了財政扶貧資金運行安全有效。

三、 強化服務意識、建廉政高效隊伍

各級財政扶貧資金,是中央和地方爲解決三農問題,促進貧困地區發展,增加貧困羣衆收入、解決和鞏固溫飽成果,也是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財政扶貧的每個環節都體現着黨和國家對貧困地區的溫暖,**鄉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在扶貧項目及資金的管理上,都相應地建立了廉政制度,並結合雲南省行政問責辦法等“四項制度”的有關規定,扶貧領導小組成員自覺接受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強化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和執行政策的水平,把好事辦好,讓羣衆滿意,讓上級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