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關於市區水環境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調查報告範文

市人大關於市區水環境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調查報告範文

市人大關於市區水環境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的調查報告範文

主任、副主任、祕書長、各位委員:

爲促進“五水共治”順利開展,提升XX市區的水環境質量,根據年度工作計劃,市人大常委會潘孝政副主任帶領城建環保委和農資委,於九月份對市區水環境整治工作開展調查監督,並確定市區平原河網水環境綜合整治、污水和垃圾處理、濱水綠化建設等六個方面爲調查重點(八月份第二十次常委會已經專題審議飲用水源地保護及飲用水安全方面情況,所以不將其列入本次調查範圍),赴XX區、XX區、XX區、XX市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園等功能區開展調查工作,相關區(市)人大常委會也結合區(市)實際情況,配合開展水環境整治工作監督。現將有關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水環境整治工作主要措施和成效

從本次調查來看,市政府按照“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思路,以“河長制”工作爲抓手,以垃圾河、黑河、臭河等“清三河”整治爲載體,持續加大市區水環境整治力度,取得階段性成效。

(一)水環境整治工作目標明確,對策和措施有力。市政府相繼出臺了《關於建設美麗浙南水鄉的實施意見》、《美麗浙南水鄉規劃綱要(2013-2020)》,並針對“五水共治”的五項重點工作,分別制定了相應的三年實施方案,明確了8年時間累計投資1140億元的計劃。今年市區“五水共治”重點項目計劃投資43.7億元,截至9月底,已完成投資31.8億元。

(二)城鎮污水處理能力不斷提高,環境執法力度加大。爲有效提升水環境質量,各級政府一手抓重點項目建設,一手抓重點排污大戶的整治。目前市區已建成並正式投用的污水處理廠6座,實際日處理達到45.3萬噸,計劃到2020年再完成市區新(擴)建污水處理工程12個,市區污水日處理總規模達到128.6萬噸,滿足對可收集污水的處理要求。全面鋪開市區片區污水管網整治工程,啓動整治工程101項,計劃總投資19億元,截至9月份,工程已完工44項,在建52項,前期項目5項,累計完成投資11.8億元,城鎮污水處理率從2011年底的75%提高到今年上半年的90.8%。與此同時,有關部門通過重污染行業整治和“清江河、打污染”等專項行動,實施在線監測等措施,加強了對重點排污企業的日常監管,1-9月市區處罰案件598件,刑事拘留158人。

(三)河道整治不斷深入,面貌初步改善。我市以“河長制”爲抓手,全力推進“清三河”工作,市區共消滅垃圾河28條50.3公里,基本實現消滅垃圾河目標,已整治黑、臭河176.7公里。強勢推進沿河清障拆違工作,截至9月底,市區共拆除違法建築1015處,35.6萬平方米,480條河道實現了基本無違章。持續推進沿河綠化建設,2012年已完成改擴建大型濱水公園130餘個,新建濱水小遊園300個,2013年計劃再新建濱水公園120個,已完成80座,打造串聯濱水公園的濱水綠道約60公里。骨幹河道基本實現了水清、面潔、岸綠,部分支流也逐步恢復了整潔、自然的面貌,初步形成靚麗濱水景觀。

根據市區平原河網23個市級監測點數據顯示,市區水環境總體上仍以劣ⅴ類爲主(23個站點中,2014年1-8月符合水功能區水質要求的僅1個,有20個站點水質爲劣ⅴ類),但主要污染指標都呈逐年持續下降態勢,其中高錳酸鹽指數已穩定在ⅲ類,總磷達到ⅴ類,唯有氨氮仍處在劣ⅴ類,整治工作初見成效。

二、水環境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整治協調機制不順,考覈不夠科學。水環境整治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系統工程,牽涉到較多部門及相關鄉鎮(街道)。市政府雖然在職能體制上作了明確,但在實際工作中仍存在“九龍難治水”現象,尚未形成真正高效的工作合力。一是條塊之間、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統籌協調,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整治的效果。目前,涉及市區水環境整治的市級協調機制主要有“治水辦”、“溫瑞塘河管委會”,其辦公機構分別設在水利局和環保局,相關水環境職能上有重疊和交叉,考覈工作和統計口徑各自爲政,存在對基層多頭重複考覈的現象。二是考覈指揮棒有所偏差。當前水環境整治考覈偏重以整治投資率和進度爲主,導致部分基層單位片面強調做大投資規模,而忽視了項目對水質改善效益的性價比。三是部分重點治水項目在全省七月份排名中落後,黑臭河清理任務完成率僅51%,列全省倒數第一(其中市區未完成整治的黑臭河150多條,約佔全市未完成數的45%),新增污水管網收集完工率指標列全省倒數第三。

(二)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沿河城中村改造推進緩慢。一是與相關法規要求差距較大。《浙江省溫瑞塘河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一條明確規定,“溫瑞塘河流域城市和鎮建成區範圍內,根據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確定建設的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應當在本條例施行後五年內(即2015年前)建設完成並投入運營。”這也是立法之時市政府做出的鄭重承諾,但日期臨近,塘河流域污水管網全覆蓋的目標仍有相當大差距。二是污水處理和收集能力不匹配。現有市區污水處理廠早已超負荷運行,西片污水處理廠二期、中心污水處理廠遷建工程建設至今未能啓動,市區日均10萬餘噸已收集污水無法處理而直排。如XX區經梅嶼泵站往西向污水處理廠日污水輸送量可達6萬噸,其中2萬噸由於處理能力不足而直排造成集中污染,加上近幾年三溪片排污納管工程的相繼建成並投用,該線路污水量更將大增,亟待西片污水處理廠擴建。三是市區垃圾處置能力缺口日益增大。去年開始每天市區有約300噸生活垃圾需外運周邊處置,區域間應急性聯保已轉變爲常態化聯保。綜合材料生態處置中心項目仍未建成,工業固廢仍需依靠其他地市幫助處置,極有可能出現工業垃圾圍城現象,建築渣土違規傾倒現象也時有發生。四是水環境整治與城中村改造存在脫節。2012年開始的首批65個沿河城中村改造計劃,至今僅動遷19個村,完成4個村的拆除。塘河沿線相當數量舊村環境基礎設施幾乎仍一片空白,大量外來人口租住塘河沿線違章搭建、租價低廉的農村民房,生活污水和垃圾直接入河,嚴重影響水質和環境面貌。如調查組實地查看鹿城山下河、龍灣上江河黑臭整治,由於沿河城中村未改造而收效甚微。

(三)污水管網建設質量堪憂,現有設施作用發揮不佳。一是鉅額排污管網建設所產生的水環境效益不盡人意。管網建設的主體衆多,都只負責各自項目的投資率及建設進度,至於該建設項目能否達到質量要求、能否投用、能否取得預期的排污效果,則缺乏有效的強制性驗收和監管機制,很多項目完成之後無人管理。如甌海大道dn900污水主幹管西端污水管建成4年未投運以及主塘河東岸—溫瑞大道雨污管(甌海大道段)堵塞,導致甌海經濟開發區、霞王蟠鳳片、河莊片及梧田工業基地等片區污水無法排放。七都污水處理廠落成在即,但七都片區污水管網幾乎空白,馬上將面臨無水可處理的窘境。二是部分建設項目存在嚴重的'工程質量和檔案資料缺失問題。排污管網的運行或荒廢狀態,沒有哪個部門能給出具體的權威數據。有些剛剛建設完成的管道就已經沉降或淤塞不能使用。部分項目因竣工圖紙資料不齊全,給管網後續的排查及維護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如大量雨污泵站由於缺乏土地及房產證件,且移交程序複雜,造成長期無法移交給排水公司發揮作用。寧波路南段、福州路、大連路的管網已經建成多年,但由於竣工驗收及移交的原因,排污管道至今空置不能使用,排水管道也處於淤塞狀態。甌江南口大橋南接線道路工程施工,損壞XX區管徑達2米的一級主幹管造成周邊沉陷才發現,至今未修復。三是城區地下管網老化、滲漏,雨污合流等現象也較爲普遍。XX區雙嶼、仰義等部分區域因雨水管網建設不完善,年久失修,堵塞嚴重,遇有大雨便出現內澇。清明橋沿河住宅區地勢較低,因標高問題,無法與市政排污管連接,污水不能排放。

(四)要素制約明顯存在,部分基層單位存在等待觀望思想。一是資金問題仍然是當前水環境整治的最主要制約因素。地下管網的排查及疏通工作,由於需要較大資金聘請有資質的專業排查公司,致使該項工作進展緩慢。塘河水系按照“七無七有”要求,3-5年需清淤一次,投資數額近2億元,缺口較大。農村小流域整治因空殼村無力承擔其中20%的自籌資金,致使許多項目已立項而未能實施。各責任主體在黑臭河道整治中,一方面爲了考覈而做大投資規模,另一方面目前只是做了一些垃圾清理及河面保潔的面上工作,對涉及資金投入大的項目如河道清淤的工作,則推進乏力。二是專業技術力量不足,特別是鎮街截污納管方面的人才缺乏以及相關質量監管人員的力量不足也影響了工程進度和質量。三是土地指標和政策處理也制約了水環境整治順利推進。如任橋河整治工程由於涉及48畝農保地,土地指標未落實,造成工程延期從而導致該片區防汛形勢更趨嚴峻。

(五)全民治河氛圍不濃,依法監管仍有待完善。一是河道長效管護機制還沒有有效建立。在垃圾河、黑臭河整治中,重項目推進,輕標準要求,整治後續管理未及時跟進,出現反彈。部分企業偷排、不達標排放污水,偷排建築泥漿等現象仍然存在,責任管理機制沒有得到全面落實。二是環境執法力度仍需加強。各級政府雖然做出了很大努力,但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面臨產業結構不合理、轉型升級慢的困境,儘管加大了環境污染入刑打擊力度,但對於一些低小散企業的法律震懾仍然不強,“執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現象難以根本扭轉,導致企業違法風險轉嫁於社會來承擔,治水倒逼產業轉型仍需經歷相當長的結構調整陣痛期。三是市民環境意識仍需提升。垃圾亂倒、污水直排河道現象仍然普遍,河道周邊畜禽養殖依然是農業面源污染整治的一大難點。一邊是政府花大力氣開展“清三河”行動,一邊是企業和羣衆隨意排污、傾倒垃圾,源頭污染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整治效果難以鞏固。四是河道管轄職責仍需進一步明確。雖然推出了“河長制”,但其實際成效跟預期還有很大差距,還存在河道的管轄不夠明確,職責不清的問題,有的單位往往能推則推,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觀點,都想置身事外,整治完成了的河道由誰來實施日常管理成爲一大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