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證明如何辦理及程序解析

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係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係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係,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下面一起來看看獨生子女證明如何辦理及程序。

獨生子女證明如何辦理及程序解析

獨生子女證明如何辦理及程序

辦理的條件和程序: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週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週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週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週歲以內的。

不可以領證的情況:

(1)照顧生育第二個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雙方在國外期間的;

(3)未婚生育後不再結婚的;

(4)單身(包括離婚者)收養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過兩個孩子,離婚時各撫養一個,又與初婚或從未生育過孩子的一方結婚,現家庭

只有一個孩子的(〈細則〉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經領證的,可換證並繼續享受)。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爲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週歲的,不予發證。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辦理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程序

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爲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雙方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覈(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覈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複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喪偶或離婚對象的領證程序: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覈(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覈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覆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應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其他情況的領證程序:

(1)夫妻雙方的常住戶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戶口在外地的,經子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後,按照“夫妻雙方及其子女都爲本市農村常住戶口或者城鎮常住戶口的領證程序”辦理。

(2)夫妻一方爲本市農村常住戶口,另一方爲本市城鎮常住戶口的。

以上就是關於獨生子女證明如何辦理及程序的全部內容分享,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什麼是子女贍養義務

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爲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爲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兒子和女兒都有義務贍養父母。

完整的贍養義務包括物質供養,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個方面:

1.經濟上供養有扶養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需要時,要爲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贍養費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應當爲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條件;對於不能或不願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應當爲父母提供必要的贍養費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幫助年邁體衰的父母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另一方面也明確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一個是年老體弱、無勞動能力,另一個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一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

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當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被侵犯後,如何證明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呢?除勞動合同以外,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還是許多的。下面和大家分享如何證明勞動關係以及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除勞動合同以外,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還是許多的。一般情況下還有:

1、工資單;

2、各類社保卡,包括養老保險、養老保險等;

3、招工表;

4、勞動局的備案表;

5、工作證;

6、上崗卡;

7、報銷憑據;

8、出差介紹信;

9、獎狀;

10、出勤表包括打卡記錄;

11、崗位職務簽字,比如保管員的簽字、化驗員的簽字

12、供銷合同的簽字;

13、廣告,比如作爲聯繫人等證據;

14、證人證言;

15、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錄音;

16、上崗工作時的照片;

17、用人單位的自認;

一、 獨生子女問題形成的原因

(一)環境因素

1、現代家庭結構的變化

由於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的驅動,我國現代家庭的主流格局,特別是城市家庭的主流格局逐步趨同,由原來的多子多孫的家庭結構向一家只有一個孩子的家庭結構轉化。這樣的家庭結構對獨生子女的心理髮展帶來了一定的影響。

2、 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費意識的增強。

隨着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獨生子女的家庭爲他們的學習和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和物質基礎、這使獨生子女在智力開發、身體發展等方面有得天獨厚的條件,但是由於人們掙錢爲子女的傳統意識的影響,獨生子女要什麼父母就給什麼,使一些獨生子女不思節儉、揮霍浪費、不愛惜勞動成果,養成了貪圖享受、佔有慾強、唯我獨尊等不良品行,缺乏對他人、集體、國家的責任感。

3、現代信息傳播媒體的增多。 雖然居住環境相對封閉,但信息渠道卻因社會信息化程度越來越高而向現代家庭敞開,這對於開闊孩子的視野、增長孩子的見識有好處。

(二)教育因素

現代社會日益激烈的競爭,使家長普遍提高了對子女未來的期望:

1、期望過高。

所謂的期望過高,指的是家長給孩子提出不切合實際的要求,期望過於理想化。研究表明,家長對子女的期望水平較高,則子女受到的激勵越大。但如果期望過高,高到子女不可能達到的地步,孩子就會失去信心。現實生活中,不少父母望子成龍心切,對孩子期望過於理想,希望自已的孩子是個全才、希望將來能上大學、能出國,能從事社會上的熱門職業等,把自已的希望全都寄託在孩子身上、不惜傾注大量心血、過分重視智力投資,參加各種學習班,買各種資料;爲了讓孩子進入重點小學、重點中學花錢、託人、找關係,家長的這種心理過程所表現得急功近利而忽視了兒童的實際發展水平,不但對孩子起不到積極的促動作用、反而使孩子“望而生畏”,從而,喪失了上進的勇氣。這樣易造成兒童自卑、刻板、對抗、謹小慎微、情緒緊張等不良性格特徵。

2、早期定向培養。

指由父母單方面爲孩子設計未來發展方向,全然不顧孩子自身條件與素質、興趣等。有的家長,爲了讓孩子早日成才,成爲有一技之長的人才,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就給確定了發展方向,讓孩子專攻某一方面的技藝,如音樂、書法、繪畫、舞蹈等等,其它方面的知識和能力的發展則棄之不顧,以爲只有早“定向”早下功夫,才能成爲專門人才。我們知道,對某一技藝所表現出來的專門興趣,是成功的必要條件。一些家長,想把孩子培養造就成專門人才,不是從孩子的實際出發,不管孩子有沒有某個方面的興趣,而是根據家長的主觀願望,強制孩子學習某個方面的技藝,或者有些家長受社會上某種風氣左右,趕什麼時髦。學鋼琴、學舞蹈,孩子本身卻並不是很有興趣,調查表明,有50%的家長不能瞭解孩子的實際需要。這種不從孩子的實際出發,只發展孩子一個方面的智能,過早地專業化,易導致兒童內向、消極被動、性情煩燥、好發脾氣等不良性格特徵。

3、過度教育。

指不顧孩子的身心發展水平,不顧孩子的特點,進行成人化的教育。表現在:一是任意提前進行智力活動。 孩子剛會說話,就教他們背古詩,算術、學外語;還未上學,就先學習小學課程;未進中學,就提前學習中學課程。二是任意增加學習內容,加大學習難度,增加學習負擔,吃“小竈”請家教、做補充練習題,把孩子的日程安排得滿滿的,沒有一點娛樂、休息、活動時間。家長脫離了孩子的實際,違背了兒童、青少年身心發展的規律,這樣做的結果肯定是事與願違的。這種過度教育直接會導致孩子對學習產生厭惡及恐懼心理,並且易使兒童形成孤僻、刻板、抑鬱、冷漠、創造力差等性格特徵。

二、獨生子女問題解決方法

要改變孩子,首先要改變父母,也就是說要解決孩子的問題關鍵是要解決父母的認識問題。家庭教育是一抓抓兩代,是兩代人的素質教育。爲了促使 兒童的最佳發展,父母必須增強自已的教育能力,增加自已的教育知識,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使家庭教育向着科學化、藝術化的方向前進。

(一)提高家長自身素質,以身作則,樹立榜樣

家長是兒童最早的啓蒙老師,也是孩子終身的教育者,都對子女身心發展有着舉足輕重的教化和感化作用。 家長親自給孩子樹立榜樣,生動具體,看得見、摸得着、有親切感,而家長處處以身作則,會進一步提高家長在子女心目中的威信,把握教育子女的主動權,能取得很好的教育效果。

(二)培養獨生子女的獨立能力

家長應有意識地克服過度照顧和過度保護,凡事自己能獨立完成的事,就不要包辦代替,讓孩子自己來做。應該給獨生子女多創造鍛鍊其獨立能力的機會。

(三)加強對獨生子女的社會化教育

獨生子女由於沒有兄弟姐妹,缺乏與同齡人的交流,多數時間生活在成人之間,很難融合於社會之中。因此強化獨生子女的社會化教育,是改善獨生子女家庭教育的重要內容和方法之一。

(四)要捨得讓孩子吃一點苦

吃得苦中苦,方爲人上人。獨生子女大多身上存在着嬌氣,最有效的方法是在實際生活中,讓孩子吃一些苦,運用“苦難”教育消除孩子身上存在的嬌氣。

總之,獨生子女教育問題不止是現在受到廣泛關注,未來也將繼續存在的問題。因此,無論是家長、學校還是社會,都應該不斷改善教育環境,給孩子提供一個積極健康的成長平臺。希望各位家長能和我一起以身作則,將教育孩子的觀念逐漸改善,期待我們共同教育。

獨生子女怎麼贍養老人

一是,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或者租賃關係。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二是,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三是,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贍養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變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僅要贍養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關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給予扶助。當年老、體弱、病殘時,更應妥善加以照顧,使他們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倒金字塔形”的養老困境,表面上看是獨生子女盡孝問題,實際也是整個社會都不容迴避的現實問題。因此,國家有責任出臺新的政策,提供資金、人員等方面的支持,幫助獨生子女一代解決實際困難。比如,能夠像社區按規定比例建學校幼兒園和綠地一樣建公立養老院;比如,解決老年人老有所醫、老有所養的問題,幫助獨生子女一代化解後顧之憂。

我相信每個孩子都愛自己的父母的,所以贍養老人也應該是自己的義務,上面小編的給出了贍養老人的一些建議,希望能夠被獨生子女的所採納,對於家庭困難的,我國的政府也推出了不同的政策來幫助大家。如果大家還有疑問的,歡迎諮詢我們的在線律師。

獨生子女有哪些心理問題

1、獨立性差,依賴心理強

對父母、家庭的過度依賴,是獨生子女的大多具有的通病,這主要是家長的過度管制造成的。獨生子女的家庭由於只有一個孩子,父母在生活上一切事情都大包大攬,除了學習以外的任何事,都不讓孩子做,這種保護超出了孩子的需要,久而久之,獨生子女就不願意主動的處理問題,對父母就越來越依賴。

2、“獨我”心理

“獨我”行爲在孩子的心目中,家裏的一切都理所當然是我的,好像從來沒有感受到別人的需要。我的小牀、我的電子琴、我的玩具、我的食品,好像沒有什麼東西不是我的。一個第一次隨爸爸出遠門的孩子看到火車茶桌上別人的食品拿起來就吃,就是一種典型的“獨我”行爲。

3、更顯嬌氣

身體和心理的嬌氣嬌氣往往只被人理解爲行爲上的撒嬌、耍賴,其實嬌氣意味着軟弱無能。現代家長往往忽視耐寒、吃苦、負重對孩子意志培養的重要性,這是人賴以生存的重要能力,可惜的是獨生子女得不到方面的鍛鍊。有人嘆息,“現在的男孩、女孩已經沒有上一輩人剛強了”,這句話並不是聳人聽聞。受了別的孩子的氣就跑到家裏向媽媽發火,老師要他沖洗廁所就哭鼻子,這都是沒志氣的表現。

4、心理早熟

早熟並不是缺點,許多才華聰穎的人都是早熟的。獨生子女的早熟具有“小大人”的特點。因爲他沒有與兄弟姐妹同級心理活動的交往,只得整天與大人打交道。爸爸爲什麼揹着媽媽抽菸,爸爸媽媽爲什麼吵架,這些本不是小小年紀的人需要了解的事,他都瞭解,還參與意見。一個4歲的小女孩坐在沙發上評判爸爸媽媽爭吵中的是非,讓人聽起來真要笑破肚皮,可孩子講起來卻一本正經。

5、耐受挫折性差

耐受挫折性,就是對挫折的忍受能力。現在我們常常看到媒體報道,有些人因爲對挫折的忍受能力差而灰心、抑鬱甚至去自殺。這個特徵在獨一代孩子身上已經顯現,現在在獨二代身上更加明顯。

獨生子女,一般都是在家長的讚美聲中成長的,很多家長把“寶寶你真棒!”掛在口上,即使孩子做錯了事情,也無原則地護着孩子,生怕孩子受一點兒委屈。例如,大人說話時,孩子任意打斷大人的談話、隨便插嘴,此時有幾個家長能認真地對孩子進行必要的禮儀教育?很多家長都是笑眯眯地等着寶寶發表“高見”,聽完之後還不忘讚美幾句“寶寶說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