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買賣委託書
委託人:
受託人: ,男,一九八九年二月十六日出生,身份證編號: 。 委託人擁有 的車子一輛【號牌號碼爲 ,車輛識別代碼爲 ,車牌類型爲, 品牌型號爲,發動機型號爲 】,因我工作繁忙,現委託受託人劉新宇辦理如下事項:
1、代爲出售上述車輛,與買方簽訂《車輛買賣合同》;
2、代爲查詢檔案、辦理《車輛所有權證》的過戶手續,交納相關費用;
3、代爲交接車輛,辦理與車輛買賣有關的其他一切事宜;
4、代爲收取售車所得款項;
5、代爲辦理上述車輛所有權轉移登記過程中的稅款的申報、申請減免以及繳納相關的費用;
6、協助買方辦理按揭借款手續、辦理公證。
7、辦理與出售上述車輛相關的'其他事項。
受託人在執行和處理上述委託事項的過程中,在權限範圍內依法簽署的有關文件、合同委託人均予以認可,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受託人在上述授權範圍內無轉委託權。
委託期限:自委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爲止。
本委託人承諾上述授權行爲爲本人真實意思表示,對委託出售的車輛有完全處分權。
本委託書自委託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