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劇本寫作技巧

小品,就是小的藝術品。廣義的小品包含很爲廣泛,下面是小編整理了小品劇本寫作技巧,歡迎閱讀。
 

小品劇本寫作技巧

第一節:劇本創作不是無中生有

朋友知道我在寫戲,最常的反應就是會說:「你好棒!那你一定很會編故事嘍?真了不起。」

可是我心裏想的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因爲戲劇寫作並不等於編故事,而實際的情形,編劇多半是「有所本」的。

通常,戲劇不一定要「說故事」,但說故事的戲劇佔最多數。戲劇裏的故事可以有故事的所本,同樣人物有人物的所本,場景或情境都可能有所本,同時媒體或劇場形式風格也都有可以參考借鏡的對象。

嚴格地講,「編劇」比「寫劇本」這個用詞,其實更像是內行人說的語言。

第二節:編劇取材有其訣竅與重點,針對重點取材,題材用之不竭

俗語說「人生如戲,戲如人生」,但劇本創作的取材並不是毫無範圍漫無標準的,懂得戲劇取材的重點,可以使創作素材用之不竭,同時碰到一堆資料或面對當事人的回憶,也能知道如何判斷,到底適不適合戲劇來表現。

以最通俗講故事的劇本,也就是有故事情節的編劇而言,取材的重點在於「能否化約成人物、場景(故事發生的時間與地點)、情境、及有首有尾的事件」等要素。這是戲劇創作異於小說、詩歌音樂、繪畫、雕塑等其它藝術表現最主要的地方。若是一個題材無法化約成上述要素,不如轉到其它藝術表現方式去創作。

要將寫作的素材化約成上述的戲劇要素並不難,只要稍加練習人人都辦得到。但要將上述要素進一步鋪陳爲一出有首有尾的戲劇,便需要創作者對題材裏的人物遭遇能夠「感同身受」。﹙這是最主要的,一個初學者雖有分場大綱,但遲遲無法下筆的原因,多半是因爲對題材中的人物、情境等他不熟。從另一角度而言,若劇作者處理的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實故事,往往就沒有這類的問題,原因也在此。初學者若要建立起戲劇寫作的信心,先處理自己熟習的人事物或是自己本身的故事,會是不錯的選擇﹚。

第三節:戲劇與人生是有差別的,掌握差別處,做文章正如「滾雪球」

戲劇取材自人生,但戲劇與人生畢竟是有所區別的,能掌握其中的區別,是劇作家的第一項本領。

戲劇有時「高」於人生,有時「低」於人生,掌握戲劇什麼時候高於人生,什麼時候戲劇又低於人生,就能充分掌握「文章」的難易。

一般而言,戲劇寫作被嚴格限制在少數的場景、集中的時間、真實的人物與文學的語言,此時戲劇的形式是「高」於人生的,它的創作難度就高。

相反的,若戲劇的寫作沒什麼嚴格的限制,反而是場景越多越好,時間﹙戲劇時間﹚可以中斷,可以中間經過許多年,人物傾向誇張、類型化或功能性,語言低調或能交代情節就夠了,則此時的戲劇形式是「低」於人生的,創作起來難度並不高,所謂「滾雪球」的寫戲就是指這種情形。

第四節:劇本寫作的程序

劇本寫作的程序包括取材,編寫大綱,調整大綱,逐場填入人物、對白、場景及動作等說明(或舞臺指示)。難就難在如何選擇有潛力的題材,以及最佳的表現形式(同樣一種媒體就有許多不同的風格,更不用說戲劇還可以訴諸不同的媒體來表現﹚。好在這兩方面都是可以透過後天努力來充實的,要做到這點,多看、多閱讀、多觀摩、多想爲什麼、勤做筆記,是最有效的方法。

第一項:「感同身受」的能力

過去聽過有人爲了寫特種營業者的生涯,便真的下海去執業、體驗這個行業的心情與遭遇。這個舉動是否絕對有必要,似乎是見仁見智的。

劇作家最大的法寶之一就是具有「感同身受」的能力。「感同身受」讓一個創作者不必親身經歷與故事情節完全相同的情境與遭遇,也能準確地描繪出合適的情境氣氛與人物感受。

同樣是面對一篇人物報導或自述,有的人能深刻體會到當事人的感受,有的人主觀上排斥痛苦的經驗,有的則沒有感覺。通常劇作者是當中感受最強烈的人,同時他還比一般人多一份想要用自己的方式,把故事說出來的強烈企圖心。

第二項:具體化的'能力與想象力

劇作家的任務就是要能將簡單的故事敘述、變化成具體的人物在特定的時間、地點、所發生的事件及其經過。換句話說,劇作者平時對周遭生活的情境與人物的感情狀態,就必須具有比一般人更敏銳的感受力與觀察力。

通常故事的敘述口吻多半是單一的,不是用第一人稱就是用第三人稱來敘事。可是在最大多數的戲劇風格里,劇中人物永遠是用第一人稱來說話的﹙某些傳統戲曲的語言風格會用到第三人稱敘事口吻的情形﹚。劇作者或多或少必須能仿真每個劇中人物的心理、性格與情緒狀況,這樣才能「說一人像一人」也就是「代劇中人說話」。

第三項:很強的組織能力

戲劇寫作牽涉到「搬演」或「呈現」的因素,也就是必須提出如何在觀衆面前把故事「演」出來的解決方案

劇作家不僅必須熟習各種媒體與劇場風格的特性,從其中找出最適合的方式,把故事在觀衆面前「演」出來。同時就是在私下用筆作業的時候,也能有條不紊地將腦海裏的「劇場」上或「鏡頭」前所發生的事,原原本本地「搬」到稿紙或計算機屏幕上。

選擇合適的「演出」形式的考量,可以用想要的「戲劇與觀衆的距離」做思考的起點;而無論是採用哪種劇場風格或媒體,舉凡人物、化妝、服裝設計、語言、佈景設計、燈光、音效、人物的走位、畫面的安排等各種因素,都需要相互搭配彼此協調,以營造出想要的整體的「演出風格」與獨特的氣氛。雖然這些牽涉到其它藝術家後續加工的因素,但合格的劇作家所提出的最初的、做爲討論基礎的綱要式的解決「藍圖」,是不能彼此衝突或流於拼湊鬆懈的。

通常劇作家在寫戲時,都是先將媒體或場景佈置等環境及形式的因素確定下來,接着他會決定每場戲開場時的故事情境,然後讓合適的人物在合適的時間出現說適當的話(有時也加上音效燈光變化的穿插),他會像是交響樂的指揮家那樣,同時處理節奏與氣氛的冷熱調劑等,這也是劇作家工作時最大的樂趣之一。這意味劇作家需要很強的組織力與整體感的直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