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釋義]
(1) (動)強制管理。管制燈火。(作謂語)
(2) (名)強制性的管理。實行軍事管制。(作賓語)
(3) (動)對罪犯或破壞分子施行強制管束。
[構成]
並列式:管+制
控制、管束、拘束、束縛、約束、統制、管理、辦理、料理、經管、執掌、治理、處理
英文翻譯
1.(強制管理) control
2.(對罪犯強制管束) put under surveillance
詳細解釋
◎ 管制 guǎnzhì
[control] 監督管理
管制燈火
交通管制
◎ 管制 guǎnzhì
[put under surveillance] 刑事處分的一種,對某些有罪的人由政府和羣衆強制管束,使其得到改造
管制三年
(1).管理控制;管束控制。 沙汀 《柳永慧》:“司機臺的對面,一長列安排着好幾個操縱桿,它兩邊還有兩個,是管制刮土和卸土的。”《花城》1981年第2期:“你的職責是管制 奇雲基謹 ,擔子可不輕啊。”
(2).強制性的管理。 蕭乾 《一本褪色的相冊·往事三瞥》:“ 巴黎 實行燈火管制了。” 碧野 《沒有花的春天》第十四章:“僞軍之放心他們居住在這村邊,而又可以用最賤的代價來換得他們大量的勞力,原因也就是爲了他們易於管制。”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刑罰之一。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在國家機關的管理和羣衆的監督下,限制其一定的行動自由。管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