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死亡”話題

死亡指喪失生命,生命終止,停止生存,是生存的反面。哲學上說,死亡是生命(或者事物件)系統所有的本來的維持其存在(存活)屬性的喪失且不可逆轉的永久性的終止。

有時候,筆直地躺在牀上,聽着安靜的音樂,在想,這會不會是未來的某一天與世長辭的我?安詳地離開,安靜的離開。爲我打開的酷狗音樂能否別關,我竟是如此的害怕一個人,以至於除了睡覺都是在播放的音樂,因爲聽到了聲音,纔不會覺得我是此時的一個人,我還可以邊由着自己的愛好對音樂評頭論足,邊忙着手頭的活。

我在幾天前的看見又一個明星沒了性命的新聞,突然就有種想寫遺書的衝動,真是讓人感嘆,相繼幾個年輕的明星就這樣去了另外一個天堂。我不理解選擇自殺的人,可能他活的很痛苦,但就我個人而言,當你有此想法的時候,你不妨去醫院或者其他地方先看看,看看多少人在自我堅強着,看看多少人是想活着卻被疾病纏身,真的,你死都不怕了,你還怕活着嗎?當然,死者爲大,我在這裏不是指責任何一位選擇輕生的人,因爲我自然不是當事人,不能感同身受,只是世界需要更多的正確的“三觀”,選擇死容易,選擇再活,就恐怕是下輩子的事了。

我不是覺得我命不久矣,而是真的有一天就害怕接到牛頭馬面的通知,我突然覺得,我們每個人都在提心吊膽地活着,害怕死亡,隨時怕聽到親人、友人已不再的消息,我們的這顆心是懸着的,那時候的沒消息便真的是好消息。又或許,人類真的對於“死亡”這個話題很敏感,曾經我也是很忌諱這個話題,現在覺得,其實這真的沒什麼,避而不談現實,只不過證明我們不夠勇敢罷了。我們總是和太多人沒有機會好好說一次再見,可能那人已經不再了,可能我們就這樣再也不熟悉了。我們沒有勇氣對一個將死之人好好告一次別,而是安慰他,沒事,會好起來的!但可能,他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脆弱,可能他也想和你好好告別,只是爲了配合你的“演”、你的“不忍心”而已。當我參加鄉下的葬禮,當親人披麻戴孝,圍着棺木再最後一次見見親人的樣子的時候,親人就那樣安詳地躺着,我突然覺得生命果真脆弱,眼睛一閉,不睜,真的,這輩子就過去了。

我自認爲我還是很想讓人生少點遺憾的人。所以我喜歡誰,我要向他告白,他拒絕我沒關係,至少我曾經爭取過,所以我總是很顯卑微地和朋友相處着,並不是因爲這是我的天性,相反,我的骨子裏是一個“小混混”的形象,也不是因爲那個人有多優秀,而是我不想因爲逞強因爲倔強而錯過友誼,但偏偏,還是因爲過錯錯過太多,這點,值得我去反思自己。可能我是那個紙上談兵的人,不高興的時候又拿傷人的話去轟炸那個我在乎的人,直到失去,纔去追悔莫及,後來總算沒那麼衝動,什麼好聽難聽的話都儘量不說,也開始追求平淡、細水長流。

如果生命此刻是一場結束的旅行,我想我不算太遺憾。我有很愛我的父母,有找到我最愛的男生,有找到我最好的朋友,我覺得這就夠了,我的使命算是完成了。一定要說遺憾的話,可能我沒有活成自己想活成的那個樣子可能那是超理想的狀態,我沒有有出息,我沒有文字出名,我沒有讓自己過的開心,我沒有真朋友成羣,沒有嘗過愛情的果實。可能真的,那是來日方長的事情,希望總是要抱的,萬一見鬼了呢,是吧?

一輩子太短,也別相信什麼下輩子了,就讓我們這輩子狠狠地愛我們覺得值得的人吧!少些遺憾,多些美好難忘。

從生物或者醫學角度解釋,人爲什麼會死?

人的壽命有限由兩方面決定:單個細胞壽命有限,細胞分裂次數有限

1. 單個細胞壽命是有限的

單個細胞在其生命過程中,其遺傳物質即DNA會在各種外界刺激下會受到損傷,損傷慢慢積累到後來就會使細胞正常功能受損(除此外代謝過程中的廢物毒物也會積累),這時候爲了防止細胞發生癌變危及整個生命體,一種名爲“細胞凋亡apoptosis”細胞程序性死亡就會被引發。所以,人體的單個細胞是不能永生的。

2. 細胞分裂次數是有限的

人體細胞內的遺傳物質是染色體,這是一種線性的DNA結構,其兩端的部分被稱爲“端粒telomere”,每次細胞分裂時染色體就一分爲二,但是因爲DNA合成酶自身的侷限,端粒都會丟失一部分,分裂很多次後端粒會變得很短甚至完全沒有,這個時候細胞凋亡也會被引發,所以細胞分裂的'次數也是有限的。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了,人體的每個器官都是由很多細胞組成的,每個細胞壽命都是有限的,而且也不能一直產生新的細胞補充已死的細胞,所以每個器官都終有衰竭的一天,一旦一個重要器官衰竭了,影響到了人體生理活動(呼吸消化代謝等等),人體作爲一個整體就死去了。

補充說明一下壽命無限的癌細胞:如果細胞從凋亡中逃逸了,即發生了癌變,單個細胞雖然永生化並且可以無限分裂(由於端粒酶激活導致分裂次數不受端粒限制),但是這個細胞正常功能卻喪失了,它的快速分裂導致越來越多的癌細胞取代正常細胞,同樣造成所在器官功能的喪失和衰竭,導致整個人體的死亡。

既然各位談到了種羣層面和進化,我就說一下我對個體死亡在種羣意義的理解:

我基本贊成Hillman 說的,正是因爲個體會死亡,所以纔會有繁殖後代,纔會有個體差異,在環境改變的時候纔會總有一些個體能夠適應;相反如果個體永生,那麼種羣內個體之間也會趨於沒有差異(因爲只有對環境最大程度適應的才能活下來,如果時間足夠長,第一名會無限繁殖到佔據所有資源,其他個體被徹底淘汰),那麼一旦環境改變,種羣中沒有適應性的個體,也就只能滅絕了。總結說來,死亡的存在導致了種羣內部動態的多樣性,增加了種羣對環境變化的適應能力。或者說,不死的物種,不如能死的物種更能適應環境。

如果有永生的個體人,那他一定不能算是人類了 。

人類細胞分裂一定次數後就會衰老,失去分裂能力,只有兩種細胞例外,一種是生殖細胞,還有是癌細胞。

癌細胞就是所謂永生細胞,可以無限分裂,但人類的身體養不起這類細胞,他們無限增長,會擠佔其他細胞生長所需的空間和養分,最終破壞體內平衡,摧毀整體。

另外,所有的人類都來自受精卵,受精卵發育成個體分裂出新的精子或卵子,生殖細胞的分裂次數也是沒有限制的,所以我們能不斷產生後代,從這點來說人類就是永生的。好像有人把人類比喻爲地球的癌細胞,因爲孕育的人類的生態系統已經無力限制人類擴張了,就像人類失去了對癌細胞增殖的控制能力。

我們可以假設出現了一個永生生物(就是排除外力,他不會自然死亡),那無論他是什麼形態爲了維持自己都必需做一件事,從環境攝入自己可利用的物質能量,同時排出不能利用的。

由於他是永生的這個過程永遠持續,他就會將環境中有利於自己的因素都消耗光,最後死亡,如果他有繁殖能力,不是個體而是種羣,那這個過程會指數加快。

非永生生物解決上面問題的辦法是變異,新老交替,得到新基因,接受新的營養攝入渠道,永生生物因爲永生反而沒有這個能力,成熟個體不會像蜘蛛俠一樣,整體基因重構,身體結構也重構。

現有生物的進化策略是,以個體死亡換取種羣相對更長的生命週期,但不是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