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關愛也是一種歧視隨筆

近日,某大學《學生行爲規範》新增加的條例引發網友熱議,其中“讓女生走在馬路內側”“爲女生擰鬆飲料瓶蓋”“走路避開女生揹包一側”,格外受關注,有人直呼做到那樣就是暖男了,也有人認爲這是矯枉過正、涉嫌歧視女性。

過度關愛也是一種歧視隨筆

女生需要被關愛,先天的生理差異與社會發展的自然選擇決定了女生往往是弱勢的一方。可是,連瓶蓋也要幫女生擰開,和女生走在一起也要小心翼翼,女生難道真的需要這種關愛嗎?我看不但不需要,還應該堅決說“不”,因爲過度關愛也是一種歧視。

關愛女性,怎麼就變成歧視了?難道不是隻有嫌棄、排斥女性纔是歧視嗎?我要說的是,這種看似保護、幫助女性的過度關愛,其實是以歧視女性爲前提的。制定這種條例的人把女性看得過於弱小、無能,無能到連飲料瓶蓋都擰不開,弱小到連走路都隨時可能有危險,他們歧視女性,出於一種保護的滿足感,他們纔對女性進行“關愛”,而這種過度關愛,顯然已經把女性當成了這個社會的另類。

這種矯枉過正的條例的出現,首先是因爲校方的一廂情願。學校或許認爲在這個女權意識越來越強的時代,自己這個“與時俱進”的條例可以改善學校形象,提高學校的知名度。可惜,這樣的條例讓正常的男性感到噁心,讓真正獨立的女性感到不被認可與被侵犯,結果並不理想。

其次,更深層次的原因,是我們這個社會對女性的偏見仍然存在。女性,並不是隨時隨地都需要被關愛,女性所需要的關愛,或許只存在於某一些領域,比如體力勞動等。女性們想要的、追求的,並不是每時每刻的過度關愛,她們需要的,是與男性平等競爭的平臺,是獨立生存的空間,是展示自我的.機會。她們不需要在擰瓶蓋、過馬路這些常人都能完成的事上獲得什麼過分的關愛。帶着對女性的偏見,對關愛女性的誤讀去制定條例,條例自然也就荒唐可笑。

如何關愛女性,是一件比較複雜的事,其中的思想桎梏太多了。作爲男性,應該堅持適度原則,體貼是必需的,但不能無視女性的能力。作爲女性,要認清這種條例背後的實質,應該自覺地自立、自愛,對過度關愛說“不”。

韓國女明星宋智孝說過:“作爲女人,也不能弱小地死去。”不論男人女人,都應該看清條例的本質,反對這種與歧視無異的過度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