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的某一天雜文隨筆

哈爾濱的3月依然很冷,一早一晚還是要帶着蓉蓉的圍巾,早上越來越不願意起牀,很困很冷也沒有喜歡的人。

21歲的某一天雜文隨筆

常常因爲喜歡一句詩而喜歡一位詩人,然後在淺淺瞭解過後,失望的說:原來他是這樣的人啊。試想,詩人如果聽得見,大概會氣的從墓裏跳出來大喊:老子讓你喜歡了麼!

看,我們總是這樣,因爲看到喜歡的一角就想着擁有全部,其實喜歡的也只不過是那一角。

很久以前的冬天,一個男孩子給我戴上了衣服後面的帽子,就抓着這自以爲是的細節喜歡了近十年,也許到後來,也明白喜歡的不過是那個給你戴帽子逗你開心的'那個男孩,可是,十年那麼長,而我記憶力又那麼好,大概就這樣了吧。

半夜十分,一遍一遍放着你唱着歌,原來我的聲音控是在你這養成的,想起很久很久之前,你跑了體育場兩圈說看我也很順眼;騎着自行車從城北到城南只爲吃冰激凌;彈着吉他唱着她說;那年暑假的通話記錄和短信除了10086全是你,曾經那麼長,我以爲我不會記得了,卻還歷歷在目,1314天,我從未後悔後,即使,我知道我們不會在一起。反而現在,我明明不喜歡你很久了,卻感覺再也喜歡不上別人了,每天耍耍嘴皮子,說着誰誰是我男票,我也不想花癡,我也不想做單身狗,我也不想讓他難過,可是,怎麼辦呢,我也想喜歡別人,皆大歡喜,可是,我沒有辦法,可能,真的情到深處人孤獨吧。

我還是那個我,除了我喜歡的,沒有其他理由能在一起的我,所以,我可能依然會自己走很久很久吧。那又怎麼樣呢,是飯不好吃麼,手機不好玩麼,愛豆不好看麼,反正都自己這麼久了,有何必害怕更久一點呢,我只是,突然很難過,這次,你是真的離開我了,這次,我連節日快樂都不敢和你說了,那句謝謝了的陌生感,我再也不敢看第二次,明明說好不在一起也是最親近的人的人到底還是走遠了,只剩下一聲短嘆。

沒長大的日子總是快樂又無奈的,快樂,我們不曾對生活的奔波而發愁,無奈,我們無法對生活決定的事做出反駁。我們平凡至極,我們束手無策,卻依然告訴自己要熱愛生活 ?

最後才明白,長大就是無奈比快樂還要多一點的時候,不僅要告訴自己還要鼓勵別人 熱愛生活。

21歲的某一天是我又想你。

但馬上翻開六級卷

嗯,就這樣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