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雜文隨筆

朋友雜文隨筆1

你是未來的我

朋友雜文隨筆

我是曾經的你

你是我 我也是你

春風十里 江水也變得潮紅

夕陽掛滿天空 染紅了最後一片浮雲

這個世界我只相信一次

信過了也就不再信了

血紅的楓葉簌簌落下

你頻頻轉身帶走的卻是桂花的芳香

我輕輕揮手 眼睛瞪的生疼

那麼 朋友啊

當那些無話不說變爲無話可說的時候

你能否感受到我頻頻舉杯卻緘默不語的無奈與落魄 心痛與辛酸

是的 我也曾奮不顧身的被整個世界拋棄過

紅塵已不復 夢裏仍少年

前世我只是佛前的一盞燈

終其一生也只爲照亮芸芸衆生

我有一個夢 想做一次睡蓮

只爲自己靜謐一生

那就向佛祖許個諾吧

三年後再做您的弟子

從此四方雲遊

吃茶也喝酒

抽菸也焚香

是你也是我

爲你也爲我

朋友雜文隨筆2

我們的人生會有很多朋友,同學發展而來的知己,社會發展而來的幫友,職場發展而來的戰友,朋友的朋友。世界之大,朋友諸多,能進你心中的寥寥無幾。

我的人生中就有這麼3、4個益友,也是我認定一生的好友。許梓弦是我高中好友,我跟她是通過成爲同桌才慢慢了解的,在短短的幾個星期裏成爲好友是因爲我們的性格相符,那時我們的眼光差不多,喜歡同款衣服,喜歡看同種類型的書,吃的口味也差不多,我們一起學習,一起玩耍,一起抵抗外敵。因爲有了彼此,我們的高中生涯才變得不那麼枯燥。有了能說話的人,就連高考成績我們的總分都一樣,這是不是註定我們成爲朋友。走在大街上,別人都覺得我們倆長得像姐妹。高中生涯結束後,有些人走的走,散的散。可是我們還一如既往的聯繫着,再見由如初見。

大學的時候,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一聽到宿舍裏有自己家鄉人,真的好親切,我和龐璇就是這樣認識的,從老鄉深入相知,冥冥之中,就好像註定着一些人要相遇。大學裏有了她,我的生活不再是隻是學習,還有怎樣放鬆心態。龐璇認識的朋友比較多,一到放假時間,她就會帶着我去見她的朋友,跟這他們一起逛這陌生的城市,可以說那個城市的景點幾乎逛全,在她的朋友中,我還認識一位龐佳的好友,我們進入一家書店,在書店中由一幅圖說出了我們的見解,也由此成爲了深入一點的朋友。樂觀開朗的龐璇和知識淵博的龐佳,在我出學校後陪伴我的益友,我們相處中少不了吐槽,但每次的吐槽中都夾着關心的話語,不管在工作還是生活上,遇到開心或者難題都能迎刃而解,因爲有對方出謀劃策。

當然,人生少不了一些話友,張潔就是我在大學認識的話友,時間的推移,我都忘了怎麼跟她成爲話友的,因爲我從小就喜歡影視作品,也時常評語。張潔就是這樣的一款人,能和她成爲話友也是這個原因吧。大學的生涯中,我們相互學習,相互進步,一起拿過獎學金,一起參加過比賽,一起參加過活動,是互助互進的話友。

人生漫漫,能經得起考驗,能談得上話的朋友,真的不容易,且行且珍惜。

朋友雜文隨筆3

人生得一知己,真是實屬不易。

在大學,我認識了我的寢室長,其實她是我的學姐,而因爲緣分,大一我住進了她的寢室,因此她就成了我的寢室長,從此,便以寢室長相稱。

當然,現在她已經畢業了,我也大三了。她現在在深圳工作,今天晚上我用微信找她聊了一下天,她說她準備去俄羅斯。真好,她又要開始自己新的旅途了。

在我眼中,她熱愛生活,充滿希望,開朗陽光,熱情有愛、有個性,很正能量,她的笑容是那麼開心,總之,我覺得她是那麼那麼特別。除了她,我再也沒有見過一個比她更有趣的人。

所以,當時負能量爆棚的我瞬間被她吸引,跟她在一起,我十分快樂,她就像一個移動的能量源,每跟她一起我就能汲取到滿滿的正能量。

在學校時,她總是起得十分早,一大早就會跑步,她喜歡跑到一身汗。白天她追求精緻,吃的食物總以綠色食品爲主,蘋果是她必不可少的,大部分時間她都在圖書館看書。她還有一個大愛好,特別喜歡戶外活動。

之前,我最喜歡和她一起徒步,去爬山,去公園,跟她在一起的時候,我有好多好多話和她交流,和她在一起,我從來不會感到無聊,我們聊人生、聊理想、聊運動、聊健康、聊家人、聊愛情,聊學習,聊書籍……幾乎我什麼都會聊,那一段時間,我覺得自己的思想進步得很快,我的人生似乎進入了另一種境界。

每一次和她聊天,我都樂在其中,可謂是達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

來說說她的特別之處吧,在大學,女生們總是喜歡化妝,而她不化妝,她常說運動和吃水果是最好的護膚方式。

在大學,很多人過生日的方式是吃飯唱K,雖然看上去熱鬧,但其實最無聊。而我寢室長,最喜歡的是朋友之間擁有真正的回憶,她20歲那天,我們是好幾個人一起坐在田徑場,吃着零食,享受着彼此在一起的時刻。

在大學,我們很多人都是封閉在自己的小圈子裏,但我寢室長總是處處能夠結識新朋友,水果店的老闆,舊書店的老闆……她似乎總能和這樣一些人打交道,所以,她的生活總是豐富多彩,她身上的生活氣息也很濃,讓我對她不得不佩服。

還記得,有一次我去了她家,她家是岳陽平江的,她住的那個小村子,風景秀麗,猶如世外桃源一般。我去她家的時候,她幫着爺爺奶奶在忙,曬筍子,曬衣服,洗沙發,收拾房間,菜地裏摘菜……就沒見她閒過,你看着她,就會覺得,簡單的生活原來可以這麼幸福。

她從小和爺爺奶奶一起長大,她對爺爺奶奶的愛,我都能感受得到。她十分敬重爺爺,她說爺爺一輩子在農村,但爺爺常會告訴她一些人生的道理,指引她人生的方向。她很愛她奶奶,她奶奶行動不方便,她在家就是她幫奶奶洗澡。家裏的家務活她信手拈來,比起平常在家懶惰的我,連媽媽要我洗一次碗也極不情願的我,我真的覺得自己的生活太蒼白。我覺得像她這樣的女孩,你只需要看着她,你就會覺得生活處處是陽光。

在她家的晚上,她帶我去她旁邊的鄰居家坐一坐。她很愛她的家鄉,愛那裏的田野,愛那裏的山,愛那裏的水,也愛她的鄉鄰。試問現在還會有幾個年輕人會喜歡去鄰居家坐一坐,而她不一樣,她一家一家都去,她會去看一看老人,關心她們最近的身體好不好,她會去問一問小孩子的學習,鼓勵她們認真讀書,她下次回來給她們帶禮物,總之,你感覺到,她那麼的與衆不同,她的心中充滿了愛,那些鄰居們也很熱心,給我們泡來茶喝,我當時就覺得,多麼美好,我深深的融進了這樣一種溫情之中。

今天和寢室長聊了10多分鐘的視頻通話,視頻那頭的她,依然紅光滿面,笑容燦爛。像她這樣的女孩,生活永遠不會枯燥,因爲她就是自己的太陽,我以擁有這樣一位朋友感到無比驕傲。但同時,我想我也必須要努力,追上她的步伐,保持和她的思想同步,一起變得更好!

朋友雜文隨筆4

這麼多年,《後來》這首歌,就像劉若英的一個劫。笑過、哭過、愛過,全在這首歌裏。聽說她又把這首歌拍成了電影,心裏覺得疼。這麼久了,還是放不下嗎?

直到今天,這部電影的插曲流出來,看完這首歌的名字後,才終於放心了。若真放不下一個人,是逃避,是不能提,是一提心臟緊縮、滿臉的淚。她不是。她已經溫柔地,輕輕放下了。因爲這首歌,叫《愛了很久的朋友》。

過程是愛了很久:爲你妥協、改變、退讓,默默付出。結局卻變成了:朋友。

你的故事,也是這樣嗎?

後記:一直以爲自己可以放下。相戀6年,分開11年,依然無法忘記。從來未再聯繫,而關於你得記憶,卻一步一生根,我想我們存在的關係裏,只是戀人,朋友這個字眼無法接受,是我過分的認真。

朋友雜文隨筆5

火燒雲遍佈天空,灰色的水泥建築莫名帶上一絲暖意。裸露的灰色屋頂高低不一,顯得莫名突兀。因爲傍晚,風特別大,大風永遠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初春帶着寒意。雖不像冬天那樣刺骨,卻還是很冷。

娃娃和高低不一的屋頂一樣突兀的站在天台。矮矮的她並不顯眼,此刻站在高處更顯得微不足道,如塵埃一般。娃娃的穿着略帶嘻哈風氣,短髮套上衛衣帽子更像那些前衛叛逆的年輕人。帽繩跟着風擺動,如搖晃掙扎的卑微生命。

她右手擡起,左手拿煙。時不時吐出菸圈,臉上帶着勉強的微笑,語氣卻歡快無比。片刻後,右手垂下,掌中的手機還亮着。

旅行嗎,不用擔心她嗎……都是扯淡,娃娃吐出菸圈,菸圈隨風而逝。聽她那個語氣就知道她在意,她只是在安慰自己而且。

她說,不要擔心。這段時間好好吃藥,調整自己的心情就好。

娃娃已經收回笑容,面無表情地看着遠方。太陽已經衰弱,亮度溫度已經降得不成樣子,風颳在身上很冷。娃娃屹立不動,毫不在意這寒意。

她說,娃娃,你變了。你變得沒有以前那麼開朗了,以前的你滿是正能量,還是我學習的對象。

她說,現在的你沒有以前那麼開朗了。

若是當時面對面而不是打電話的話,她就能看到我的冷笑了。娃娃想。

一個初中就開始慫恿自己跳樓的人能有多開朗?娃娃伸手摸上自己的臉聞到一股濃烈的煙味——只不過我不想告訴你而已。

人們所認識的他人只不過是他人展現出來的形象而已。如果他人收斂起來人們根本認識不到。

她問,娃娃你怎麼樣?開藥了嗎?結果怎樣?

這幾天在醫院檢查,開了。因爲藥物副作用要經常跑醫院,重度抑鬱。

好煩,娃娃想。手機在風中一點點消失,裏頭的女聲鑽進耳朵慢慢尖銳扭曲起來。似乎一隻觸手怪物找到了溫牀開始肆意妄爲,觸手從耳部拓展向着毛細血管的延伸侵入大腦,面孔,眼睛。

整個人似乎都被它吃空,它卻不滿足。叫囂着不滿,叫囂着厭世。

娃娃扯開話題這才趕走了這隻觸手怪物。可沒過一會兒貪婪的怪物又回來了,迅速佔據了這副皮囊。

貪婪的怪物聒噪極了,娃娃開始煩躁起來,期盼快些結束對話。

明明不想告訴你的,爲什麼還要問我?根據當時約定,你若問了我就必須回答。所以爲什麼要問我近況?

爲什麼不早點告訴你?笑話,你可是在城市的另一頭啊!告訴你了又怎樣?除了乾巴巴的想開些,按時吃藥外你又能做什麼?

好在她最終掛斷了。娃娃不發一言的抽菸,白色濃霧溢出口中消失在風中空留一手的煙味。低下頭,綠色的小點——那是樹;方形的各色長塊——那是小車;黑色的會移動小點點——那是行人。

他們有自己的獨特的魅力,一種難以言說的吸引力,一舉一動都如同嫵媚的妖精般誘人。哪怕是靜止的樹木都似乎在引誘你靠近,跟着他們一起走進地獄的中央接受業火的燒灼。

來啊快活啊~是他們的原話。

娃娃勾起一抹淺笑,淺淺地帶着不屑與憐憫的笑。太陽的大半個身子已經沉入地下,灼天的橘紅失去領土。興起的黑暗攻佔了它的領地——現在是魑魅魍魎的主場。

再見。

娃娃扔下菸頭轉身離去,紅色的衛衣漸漸褪色被黑暗同化最終消失不見。

朋友雜文隨筆6

我想做你的小朋友

我們,長大了。十年前,路邊搖晃玩耍的小樹苗,如今已經能遮陰乘涼。窗外的蟬老的換了一批又一批。能夠淡定的親手解決童年中害怕的小蟲。記憶裏的街道也一年比一年窄小。我們,長大了。可是,我還是想做你的小朋友……我不想考慮,明天早上我要幾點去趕地鐵,地鐵會不會有座,我的高跟鞋會不會崴腳。我的工作甲方是否滿意,老闆是否認同。我只想考慮你。我想和你約在下課後,一前一後的偷偷穿過人羣,躲開了所有的大人,然後,陽光下偷偷拉起小手。你說我愛你,我會說我也愛你。因爲我是小朋友,牽起的手中握着早上媽媽給我的大白兔奶糖。我們一起吃糖。

然後,慢慢的我們要長大了。你的愛,是魔法。我們長大的只有外表。一個小小的人,穿上西裝,穿過所有人羣后,牽起手。你遞給我一顆草莓味的水果硬糖。含在嘴裏,好甜。我說我愛你,你笑着回我也愛你。女巫來了,她說誰都不能是小朋友,因爲她嫉妒。她說,你們都會長大。影子開始變長,我們牽起的手有了距離。女巫說想要變回小朋友,你們要讀一本書,叫《成年人314159214521個問題》。她走了,我們開始一起讀書。每學會一個問題,胳膊會變短,距離會變遠。我看不懂,我只想做小朋友。你說看懂了之後會回來找我玩,我說好。我說我愛你。你抱着書,風吹過,你好像沒聽見。

我等了你好久,我的塘果盒空了好久。我對着你消失的地方開始張望。我說我愛你,可是你在哪?我在閣樓上終於找到了那本書,我想,看懂了就能見到你吧。奶奶說,會的。“但是,你永遠不再是小朋友了。”我願意。在我看到成人的314159214521個問題時,我找不到我的糖果盒了。但是我見到了你。我說我……我忘了我要說的是什麼。我好像忘記了那三個字,我很苦惱。你說,你是誰?最後一個問題我忘了看,我抱着書,走到你面前。“請問,我可以做你的小朋友嗎?”

朋友雜文隨筆7

那個男人已經追了馬小萌好幾個月了,只是太小氣了點。他們是在北大街地鐵站商場的快餐店裏認識的。當他端着自己的快餐盒坐到馬小萌面前時,她覺得他有些眼熟,卻怎麼也想不起來他是誰,他似乎看出了她的煩惱,坐下後,主動介紹起自己來。

他說:“我叫黃文樂,在附近的宏府大廈上班,經常在這兒看見你。”馬小萌記得,那天黃文樂還挺大方,看她只喝粥,就又去前臺替她叫了牛肉飯套餐,還有肉夾饃。

馬小萌連忙擺手說:“我吃不了的。”

黃文樂卻嚴肅地說:“不行!你太瘦了!”馬小萌想問他,我瘦不瘦跟你有什麼關係?但是看到黃文樂關心她的表情,有些霸道,不容抗拒,她覺得詫異又溫暖。黃文樂看了看手錶,說:“我要趕回公司去開個會,你吃吧。明天我們還在這兒見,好嗎?”

馬小萌甜蜜地點點頭,說:“好啊。”

結果第二天讓馬小萌失望了。等她如約走到旁邊一家餐廳,看到餐桌上點了兩份冒菜,兩杯冰峯,馬小萌的心像被誰扯了一下,沒疼,但很不是滋味。

這不是他們第一次約會嗎?怎麼搞的像是老夫老妻似的,這完全打破了她之前的幻想。

那頓飯馬小萌吃得很不痛快,但她沒表現出來,她還想給黃文樂一次機會,畢竟中午休息時間短,不適合約會,也許晚上他安排了其他的節目呢?一頓飯的工夫,她已經知道,黃文樂是月薪5000塊的客戶經理,算是白領了吧,在比較遠的魚化寨租了套兩居室。一說到房租,他就咬牙切齒地說:“我去,地段那麼差,交通那麼堵,還要1800塊一個月!這是什麼世道。”

那是馬小萌第一次在黃文樂的面前想到了“小氣”兩個字,用他們方言說就是“嗇皮”。但很快她又安慰自己,這正是黃文樂可愛的地方,不僞裝,不做作。但在接下來的相處中,這種可愛的美德,瞬間變成了缺德。

中午一起吃快餐吃冒菜馬小萌沒什麼意見,權當拼桌了。到了晚上,黃文樂約馬小萌出去,他不是帶她像老年人一樣逛公園,也不是去鐘樓商圈附近逛街,而是像中學生一樣坐在公園的長椅上聊天,最小氣的是,有一天晚上他們呆到11點,馬小萌說:“坐公交車回家太慢了,還是打車吧。”

可黃文樂居然說:“打車要好幾十呢,明天的午飯錢都出來了。”

馬小萌有些不耐煩,這時候來了一輛公交車,黃文樂拉着她上車,她掙扎了兩下,黃文樂手倒是快,已經把零錢塞進了投幣箱,馬小萌想,4塊錢也不能浪費啊。一路上,黃文樂總想借機牽一下馬小萌的手,但都沒得逞,他大概不知道,馬小萌此刻已經煩透他了。

半小時後,公交車到站,黃文樂還沒來得及說再見,馬小萌就氣呼呼地下了車,再也沒有理他。公交車上,黃文樂是唯一的乘客,這幾天他總是這樣,送馬小萌回家後,自己坐到終點站,再走上幾百米去另一個公交站坐車回家。

馬小萌又多了一個煩黃文樂的理由,那就是他都把自己也變得小氣了,她發現自己竟然已經半個月沒打車了。以往加班晚了,馬小萌都是大手一揮招一輛的士,但是最近,每當她揮起手,想到的都是將近50塊錢的打車錢,硬是拖着自己沉重的步伐上了公交車。她不想承認,她有些想念黃文樂了。雖然他小氣得有些不靠譜,但她記得,有一次坐公車送她回家時,他說:“自己打車回家,你累的時候靠的是髒乎乎的座椅,而我在你身邊,你可以靠在我肩上嘛。”

馬小萌當時只覺得是他因爲沒錢而對她的花言巧語,但現在,她孤零零地在這座城市移動着,累了,只能靠着公交車的車窗,冰涼又顛簸,想起黃文樂,就想到他常帶她去吃的油潑面,想到他們常去吃的涼皮,還有他的肩膀,都是可以溫暖她的東西。

其實沒過多久,馬小萌跟黃文樂就重新開始了約會。

還是在中午飯的.時候,也只能在這個時候,馬小萌纔有機會遇見黃文樂,她仰着脖子向正在找位子的黃文樂揮手,喊道:“文樂,文樂,這裏有位子。”黃文樂想了想,然後咬着嘴脣走了過來。這個動作讓馬小萌不太舒服,也許她對他的傷害,不止是失戀那麼簡單,更關乎一個男人的自尊。

黃文樂坐下後,就開始埋頭吃飯,馬小萌想說些什麼總是插不上話,最後,她按住不斷往自己嘴裏扒拉米飯的黃文樂的胳膊,說:“我知道你對我心有芥蒂,但不至於連句話都不想跟我說吧。”

黃文樂嚥下嘴裏的飯,說:“我只是想對你說一句話,就怕你不想聽。”

馬小萌說:“想說什麼?”

黃文樂說:“我挺想你的。”

那之後,黃文樂的話匣子便打開了:“我知道自己嗇皮,所有人都說我嗇皮,但我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攢錢娶媳婦兒,我希望你做我未來媳婦兒,然後我們一起再攢錢生娃、養娃。我不是沒有能力帶你去吃幾次海鮮大餐、打車回家,我只是覺得你是一個好女孩,想在最開始就讓你明白,我給你的生活,就是平平淡淡的,我們掙有數的錢,就得有數地去花。你說對嗎?”

馬小萌聽得一愣一愣的,挑不出什麼錯。後來她終於給黃文樂下了一個定義,那就是,他黃文樂就是一個掉進錢眼兒裏的情場半暖男!

正說着,黃文樂的同事坐在了他們身邊,直接塞給黃文樂一張卡,說:“給,這是一萬五千,都還了啊。”黃文樂塞進自己的兜裏,擺了一個OK的手勢。同事走後,馬小萌詫異,這麼一個鐵公雞,居然能借給別人一萬五千塊錢!

黃文樂說:“這有啥,當時我這個同事的奶奶生了重病,他借了幾個平時關係很好的人都沒借出來,到我這兒,我怎麼好意思再打擊他呢?”

馬小萌看着黃文樂滿足地吃着西紅柿雞蛋麪的樣子,突然很喜歡。

後來幾次,他們把約會地改到了黃文樂家。黃文樂給馬小萌做飯吃,但手藝確實不咋樣,一頓飯竟然花了3個小時,餓得馬小萌連站起來的力氣都沒有了。於是,黃文樂就把飯端到了她面前喂她吃,一口米飯,一口菜,一口湯,吃着吃着,黃文樂的眼淚就下來了。黃文樂驚呆了,他說:“咋了,你哭什麼呀?”

馬小萌不想告訴黃文樂,在她所經歷的男人中,他是最窮、最小氣的,但他也是最貼心最暖的,她突然抱住黃文樂說:“我想要嫁給你。”

黃文樂往後退,佯裝驚慌:“我還沒準備好呢。”

馬小萌問他要準備什麼,黃文樂伸出手,挨個掰手指,說:“首先,要給你買一個不大點兒的鑽戒呀,然後,一件還行的婚紗還是要有的吧,最後,咱得定一個差不多的飯店呀。”

馬小萌不明白,怎樣纔算差不多,黃文樂翻着白眼,說:“怎麼着也得一桌几十塊錢的吧。”

馬小萌立刻跳了起來,把沙發坐墊通通扔向黃文樂,說:“你這個大嗇皮!小氣鬼!哼!”

黃文樂溫柔地把馬小萌抱在懷裏,說出了最動人的情話:“那我願意爲你小氣一輩子。”

朋友雜文隨筆8

我身邊有很多女孩子,不愛打扮,不喜化妝,生活散漫,邋邋遢遢不修邊幅,經常頭髮不洗隨便扎扎甚至蓬頭垢面就出門,美名美曰我乃自然美。

她們不喜歡打扮自己。不要談什麼服裝氣質了,連衣服都是隨便穿,甚至是一件衣服穿了幾天掛起來,再穿另一件,那件髒了又回來穿這一件。女孩子,邋遢起來,比男孩子更勝一籌。她們不喜歡看什麼服裝搭配呀,提升自我呀,美容護膚之類的乾貨,但很關注NBA呀,遊戲呀,辣條這些,可能時常嘴裏冒出一些髒話,和男生聊聊黃段子,可能她們的衣服一年四季就那麼幾件,但遊戲裝備卻很厲害,最基礎的護膚品甚至水乳都沒有,辣條零食卻超級多。

有時候她們也是想改變自己的,想變成一個女孩子的樣子,於是,淘寶爆款的衣服一買一大堆,廉價化妝品一大堆,姨媽色吃土色等等這些一大堆,試了試卻覺得和理想相差甚遠,爲什麼自己穿不出那種氣質呢, 習慣了彎腰駝背,穿裙子也是大大咧咧的坐下,明明穿着裙子硬是變成漢子……

女孩子,應該聞起來是香的,摸起來是滑的,看起來是優雅的,照顧好自己,扔掉手裏的炸雞漢堡,水果酸奶也很好喝,拒絕大衆同款,學會挑適合自己的款式,不知道自己適合什麼風格沒事,女孩子,清新自然一點總不會有錯。改掉滿口髒話,把微笑掛在嘴角,生活會把你每天積攢的一點點好運氣到某一天變成一個大大的驚喜送給你。

學會看書,不知道看什麼可以從名著看起,靜下心來,一點一點的看,我看書喜歡先大概快速的看一遍,然後再慢慢研讀一遍,第三遍帶着自己的理解再看一遍,基本就可以看懂書裏寫的粗略意思了。俗話說得好: “書讀百遍,其義自鑑” 不同的心態去讀一本書的體會是不一樣的,不同的經歷看事物的角度又是不一樣的,不同的角色理解到的東西是不一樣的,就像魯迅先生寫的《少年閏土》 我初中的時候讀閏土基本都是很羨慕那種無憂無慮的生活,後面的故事深意倒是沒怎麼理解,現在只覺得物是人非事事休。女孩子一定要多讀書,充實自己,開闊自己的眼界,腹有詩書氣自華!

女孩子優秀了,不缺男生追。知道自己哪裏不好,一定要改正,聽過一個異性朋友說,有個追他的小女生,和他一起吃飯,她吃飯的時候說:“哎呀我好胖,可是我又管不住嘴”我當時覺得這話挺正常啊,朋友又說:“首先,我是她喜歡的人,她在我面前把她最大的缺點告訴我,然後說她控制不了,那麼,她憑什麼會認爲我能接受她的缺點並當成優點呢,大家都喜歡身材好的異性,我也不例外”。朋友的話讓我醍醐灌頂。

不要把自己的缺點當成優點一樣到處炫耀,每個人不是完美的人,又都希望對方是完美的人。自己一點一滴把壞習慣都改正,不要用最壞的自己去對待最愛的人或者最想愛的人。

等你有錢有車有房有存款,愛情來不來都他媽無所謂了。男朋友有沒有也就不重要了。我想告訴大家,自己纔是這個世界是最值得愛的人,好好愛自己,會有人來愛你。

朋友雜文隨筆9

去年,來到山下小鎮陪讀。

剛搬到山下,熟悉的人沒有幾個,想找份工作的確很難。 一個偶然的機會,閒談認識了一個名叫機緣的司機。他的車經常在勞務市場等活。我這個人唯一的優點就是好主動搭訕,纔不管成不成,我認爲無非搭句話嗎,自己毫無損失。便問他:大哥,在市場認識的人一定很多,能否給我找點活幹?機緣大哥爽快的答應了。

第二天,我去市場找到機緣大哥,他很熱情的把我介紹給他兒子領路,再三的囑咐兒子領路好好照顧我。領路,比我小不了幾歲,便王叔,王叔的喊上了。喊得我怪不好意思的。閒聊了一會,我感到領路腦袋好像缺根弦,說話有些天馬行空。我心裏有些嘀咕。

果然,跟着領路,竟幹一些沒人乾的零散活。剛進市場,我這個人倒也知足,掙點總比呆着強 。

在市場等活,恰遇也在陪讀的山上的朋友沒心,沒心呆了很長時間了,也急切的想找份工作。見到我,格外親熱,也想跟我在市場幹。我說:來吧,正好做個伴。有沒心加盟,我找活的心勁更足了。

漸漸的發現,領路在要價方面,竟獅子大開口,滿天亂要。領路的觀點,寧可要跑,不能要少。我就勸他:要跑了,我們掙什麼?少要些,薄利多銷嗎!逐漸的,來了顧客我便出馬砍價,幾乎沒有漏網的。我和沒心都發現,領路這棵小樹太小了,小得連他自己都納不了涼 。慢慢的也認識一些小頭目,我總是主動出擊,時時能多找到一些活。一旦有機會,我便叫上沒心。我也時常的教沒心怎樣察言觀色,什麼樣的是顧客,哪個是小頭頭。小頭頭就得主動接近,凡事都要靠自己主動爭取。

我發現有個腿腳不利落的大哥,人家時常的接電話,接完電話,領幾個熟悉的人就走了。於是,閒着沒事,我就在他左右轉悠。他又接電話,聽電話裏說,是份大活。他剛撂下電話,我便主動過去:大哥,如果你缺人的話,我也跟你去唄?他上下審視我一番,看我的身體還算健壯,點了點頭。我又說,如果還缺人的話,我兄弟身體更棒。他說:你叫上他吧。

在路上,我悄悄告訴沒心,好好表現,一定要抓住這根稻草。

到了目的地,扛水泥柱子,一根一百二十斤。稻草大哥和另一個年齡偏大的搭肩,我們六個按着順序扛。我和沒心時不時的抓緊插隊,能多扛一根,儘量多扛一根。我們果然受到稻草的賞識。

看準機會,我主動的把電話號碼給了稻草大哥,請他有活時聯繫。稻草大哥對我很是友好,連說:一定。並把他的手機號給了我。恰巧,這時電梯活來了,只要一個名額,還是我主動跟老闆打電話爭取的。臨走,我特意請稻草大哥照顧一下沒心。我又暗中囑咐沒心好好抓住稻草大哥,有機會,請稻草喝二頓。

後來,沒心終於和稻草大哥關係搞上去了。聽沒心說:他倆經常互請喝酒,沒心跟着稻草也沒少掙錢。我在電話裏聽着高興,沒心還說,稻草時常的誇我哩!

轉眼,年已經走遠,我依舊沒有找到工作。突然,想到沒心,便撥通了沒心的號碼。沒心依舊在跟着稻草,一直推說不缺人。沒心搪塞我已有月餘。我本想給稻草打個電話,終於忍住,畢竟和稻草萍水相逢啊!

可是,我聽說沒心把他家一個八個杆子也夠不着的親戚,帶了進去......

朋友雜文隨筆10

第一次看到風,是十幾年前,新華書店老式的辦公室裏。那時書店還沒被拆除,還是上世紀五十年代的仿蘇式建築,層高很高,樓道以及辦公室裏的水泥地面被勤勞的人們拖的鋥亮,泛着冰涼油潤的光澤。她是報社編輯,我是寫字愛好者,我們的單位相距不過小半站路,由着文字的指路牌,自然而然相遇。

我是跟着感覺走的那種人,雖然很多時候會&ldqu;走眼&ldqu;,但第一次看到風,就完全沒有違和感她一身休閒裝束,挎着個書包一樣的大包,穿一雙繫帶的闊頭闊腦的休閒皮鞋,還戴一頂帽子。唯獨那頂布帽子,讓我覺得有點小小的戲劇效果,因爲那畢竟不是生活裏常見的元素。等熟了之後我發現帽子和披肩,是她的出行標配!看來,即使自由如風,也還是有一兩樣癖好是甩不掉的。倘若我會畫畫,我就在白紙上畫一頂漁夫帽,一個花披肩,一對蘭花指,還有一個花布做的大布包那就是我印象中的風。

初相識,聊的比較多的是書,彼此都很正經的,她向我借書看女人和女人的友誼,也可以從借書這件小事開始。慢慢地,開始聊一些愛寫字的人,雖然都不曾謀面,但都在文字間相識,見字如面。慢慢地,放鬆了,胡吹亂侃起來。那時網絡剛剛興起,博客是個特別閃閃發光的高大上名詞,我們聊起博客,大約就像十八世紀的人們談論起蒸汽火車。再慢慢地,開始說人壞話了啊,對對,就是這種感覺!哦,原來你也這麼想的啊!我們的友誼,攜手由高冷的借書跌入塵埃中穩住腳跟。

後來,都開闢了博客,所以我們之間又有了新的稱呼博友。這是比朋友更有心靈關懷的一種關係。大家每天都會&ldqu;串門,互相看看對方今天寫了什麼。有時手機會收到短信,只幾個字我更新了。立馬心領神會奔去,看完文,看圖,看完圖寫評論,寫完評論看博主怎麼回覆,不停刷屏,不亦樂乎。那應該是不常見面卻最熟悉對方生活的親密階段,作爲草根,我們的博客,無非是吃喝拉撒睡,丈夫小孩朋友,再深遠點的,就是當天路上遇到的甲乙丙丁。風是寫博客寫得最勤的傢伙,幾乎每天都在深夜更新,我記憶裏,她筆下出鏡率最高的是她家門口的杏花公園,她的刀子嘴豆腐心的婆婆,她的憨厚靠譜但會爲她跳小天鵝舞的當家人老牛同志,當然,最多的是她自己,她把自己的照片P好幾遍之後貼上去咦,我沒有說錯什麼吧?

不僅喜歡寫字,風還喜歡拍照,有一個時期,她走哪,脖子上都吊着個小相機。有次是吃火鍋,大家都等急了,抓着筷子就要撲上去,她還非要拍照,博友川寶說,再照,把你的小相機扔到火鍋裏面去!她嚇得趕緊收起寶貝。她對她拍的照片一萬個滿意你看,我把你照得真好!你看,這個瞬間我抓得真不錯!但,她對別人拍她的照片總能迅即找到缺點哎呀,怎麼把我照這麼胖!把我的白頭髮給照出來了!這樣兩相對比,真是要氣死人啊。

很多時候,生活像一片被收掉的花生地,風就是那個在地裏認真撿漏的人,埋頭逡巡,時不時歡天喜地,從平淡無趣中,又挖出一點點好來。這種感覺裏的好,哪怕就一點點,都會被她驚歎,被她放大,被她珍視,被她小心翼翼記錄下來。一點落日,一點晚霞,一朵小花,一樣蒼蠅小館的美食,都被她喜滋滋拍下記下,再發到博客裏共分享。她就有這樣的本事,被人熟視無睹的風景事物,到她這裏,總像是第一次見到一樣她不是地球人,她應該是來自那顆,叫做&ldqu;永遠年輕,永遠熱淚盈眶的遙遠星球。

她抱着她的相機,戴着她的帽子和披肩,穿梭在這城市的大街小巷,捕捉遠處天空的變化和腳下微小的風景。很奇怪的是,她對物質好像從不在意,認識這麼多年,我們沒有一起嘰嘰喳喳逛過街試過衣服,我們談書談電影談文字偶爾說點小壞話之外,沒有談過理財談過房子談過名牌,她的稿費都是經紀人老牛替她管理的,要是問她餘額寶估計她會說我不認識這個人啊,她還不會網購,有次問我們要白咖啡的網址,是特地轉給生活顧問老牛的啊,在這個奔忙慌亂的時代,她活得就像是個傻乎乎的旁觀者,不操心,有福氣。

剛認識時,我們互相喊名字,成了博友之後,就自動喊對方的ID了,她起的名字太長,叫做&ldqu;自由的風掠過麥田,大家又自動簡化成一個字&ldqu;風。風昨天問,你們怎麼都不上QQ羣了?我說,現在大家都用微信了。她回,哦,我不會那個。

從博客,到微博,到微信,表達和交流的方式不停變遷,還不知道下一步又會變成什麼,大家的大腦程序都重啓好幾回了,只有她還在堅持寫博客,還在堅持用文字和圖片表達心情。她當然是我的朋友,但我更願意她是我的&ldqu;博友,因爲,只要有她一直還在那兒寫博客,我就會想起,我們大傢伙曾經一起度過的那樣一段瘋狂拍照痛快寫字的時代。